街道應急管理消防工作匯總十篇

時間:2023-03-01 16: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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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應急管理消防工作

篇(1)

1、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體系。制定出臺《*縣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縣消防安全責任制考評辦法》,明確各鎮(鄉、街道)、各部門、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將消防工作納入綜治考評重要內容,全面推動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

2、落實鎮(鄉、街道)消防工作機制。各鎮(鄉、街道)必須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量化分解年度消防工作責任目標,建立和落實消防工作責任目標管理考評、行政問責、督查督辦、責任倒查等工作機制。

3、完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全縣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安排部署消防工作、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工作問題。

二、強化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增強城鄉抗御火災能力

1、做好城鄉消防規劃編制。縣城、重點鎮(中心鎮)、一般建制鎮年內要全部完成消防專業規劃編制工作。

2、加快推進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旭日街道市政消火栓建設年內要全部達標,裝有市政管網的鄉鎮要按國家規范要求安裝市政消火栓;積極推進消防水源、道路、裝備為重點的農村消防安全基礎建設,實現消防工作和新農村建設的對接;夯實社區消防組織、消防隊伍、管理制度、器材裝備等消防基礎工作,推進城市社區消防建設達標工作,力爭2009年社區消防建設達標率達到80%;加強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確保2009年二級、三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率分別達到60%、30%,不斷增強城鄉整體抗御火災能力。

3、加強消防隊伍建設。在全面完成9名合同制消防員征招工作的基礎上,深入推進鄉鎮義務消防隊建設;積極引導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督促大型公眾聚集、易燃易爆等重點場所組建兼職消防保安員隊伍。

三、加大火災隱患整治力度,不斷改善消防安全環境

1、狠抓消防安全整治。縣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要以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易燃易爆場所和消防產品質量等為重點,定期不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整治活動,堅決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

2、狠抓消防安全隱患整改??h公安消防機構要加大對消防違法違章行為的查處力度,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分期、分批、分類督促整改。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并掛牌督辦,切實減少火災隱患存量。

3、狠抓重點時期消防安全工作。全國“兩會”、“五一”、“建國60周年”等重點時期,縣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要建立相關領導機構和專項工作制度,按照各自職責,對本行業或本系統監管的單位逐一進行火災隱患排查,全面、準確掌握當地消防安全隱患底數,并組織開展消防專項整治行動。

四、建立完善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實現聯動協同處置

1、制訂完善《*縣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加強聯動部門應急隊伍的密切協作,建立、完善災害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將聯動部門的調度納入消防指揮體系,切實達到信息共享、力量聯動、聯合處置、協同高效。

2、制訂出臺《*縣城市消防安全遠程監控建設管理辦法》,推進城市消防安全遠程監控中心建設,逐步實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的聯網工作;完善火警受理信息系統,建立并規范“三臺合一”接處警模式,實現一次接處警,提高消防應急反應能力。

篇(2)

第二條縣域內的鄉鎮(街道)、村(社區)的消防安全工作,應當遵守本規范。

第三條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消防安全工作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鄉鎮(街道)、村(社區)組織實施。

第五條農村(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納入鄉鎮(街道)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

第六條社會公民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撲救初起火災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七條鄉鎮(街道)應當建立消防工作會議制度和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消防工作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1次。

第八條鄉鎮(街道)應當設立防火安全領導機構或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轄區內消防安全工作,其職責是:

(一)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地區消防工作和火災情況,制定消防工作計劃,督促火險隱患整改;

(二)根據不同季節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檢查;

(三)組織開展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四)負責編制消防專項規劃并組織落實,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

(五)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公約。

(六)負責制定完善消防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第九條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應當規范消防工作站的工作,設立專(兼)職防火安全員。消防工作站在鄉鎮政府(街道辦)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本轄區內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結合轄區內實際與各級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消防工作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指導村(社區)開展消防工作,組織開展村(社區)的消防安全檢查或業務指導,每季度不少于1次;

2.檢查村(社區)和本轄區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每月檢查單位不得少于總數的20%,每季度對轄區內的火災形勢和消防安全狀況進行分析,并向鄉鎮黨委、政府(街道辦)做好書面匯報;

3.負責消防宣傳工作,切實提高全民消防意識和抗御火災的能力,重大節日、重點季節利用多種形式開展大規模宣傳,深入村(社區)、企事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每季度至少1次;

4.積極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全年組織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不少于1期;

5.積極當好鄉鎮(街道)參謀,指導村(社區)抓好消防規劃,強化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6.指導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做好防火墻工程“四個能力”建設。

7.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三合一”、“二合一”、出租房等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8.積極配合協助火災事故調查,認真完成上級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務。

9.抓好鄉鎮(街道)消防工作檔案建設;

10.做好其他有關消防工作。

第十條行政村(社區)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設立消防安全員,健全工作制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和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組織火災撲救,建立消防工作檔案。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鄉鎮(街道)的統一部署,維護本轄區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村民(社區)防火公約,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

(三)協助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報告火災隱患;

(四)協助有關部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開展火災撲救、火災現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對村民(居民)住宅及村民(居民)用火、用電、用氣等進行消防安全提示,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村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為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七)制定村(社區)消防專項規劃,并抓好落實;

(八)村(社區)應當建立消防工作檔案;

(九)做好其他有關消防工作。

第三章消防檢查

第十一條全縣各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本轄區內公民和各級組織遵守消防法律、法規情況和有關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有關組織和人員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消除隱患。

第十二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消防工作站要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消防工作落實

1.鄉鎮(街道)消防專項規劃制定和落實情況;

2.消防工作站職責落實情況;

3.轄區內消防基礎設施落實情況;

4.義務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工作開展情況;

5.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部署的消防工作開展情況;

6.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部署的消防工作工作落實情況,

7.村(社區)消防工作開展情況。

二、企事業單位檢查

1.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配置、設置是否符合標準;

2.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損壞或挪用消防設施、器材;

4.是否擅自停用或拆除消防設施、器材;

5.是否占用、堵塞或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

7.是否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

8.是否占用防火間距情況;

9.違章搭建、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情況;

10.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情況;

11.消防規章制度建立和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情況;

12.檢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況和轄區內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經營、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場所;

12.其他火災隱患。

第十三條村(社區)和村(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小組每日應對村民住宅區進行防火巡查,包括以下內容:

1.室外消火栓、滅火器(每家每戶配備)等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有無損壞、失效、遮擋、埋壓、圈占情況;消防水池取水口是否被遮擋,水位是否正常;

2.消防安全標志、消防宣傳標語和標牌是否完好;

3.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4.每家每戶的電氣線路是否配套到位,對用火用電的地方進行重點檢查;

5.對鰥、寡、孤、獨人員是否登記造冊,援助措施是否落實;

6.對配備的裝備器材每日進行檢查是否隨時能投入執勤戰備,每周進行一次試車試泵,對檢查和試車試泵情況登記造冊;

7.檢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況和轄區內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經營、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場所;

8.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四章檔案建設

第十四條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檔案,全面規范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鄉鎮政府(街道辦)消防工作檔案,由消防工作站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成立消防領導組織的文件,有關消防工作的文件、消防工作會議記錄、工作計劃、總結等;

2.消防專項規劃;

3.轄區內消防管理網絡體系名冊、“保消合一”專職消防隊、村(社區)義務(志愿)消防隊人員名冊;

4.消防應急預案;

5.轄區企事業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出租房、“三合一”和“二合”場所名冊;

6.消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7.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材料;

8.消防宣傳、培訓和滅火和疏散演練記錄;

9.消防檢查意見書、責令改正通知書、復查意見書和相關火災隱患排查統計表等;

10.其他有關消防工作材料。

第十六條村(居委會)有關消防工作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駐本村(社區)企事業單位名冊;

(二)消防安全檢查人員基本情況表;

(三)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包括檢查記錄表、整改通知書、復查意見書);

(四)村民(社區)防火公約;

(五)消防宣傳、培訓、演練活動記錄;

(六)消防安全工作會議、計劃及總結;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村(社區)義務消防隊員名冊;

(九)村(社區)消防工作管理網絡體系人員名冊;

(十)村(社區)消防規劃及其他有關消防工作的材料。

第五章火災預防

第十七條全面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切實提高抗御火災的能力。

第十八條建立鄉鎮(街道)“保消合一”消防隊,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裝備,保障“保消合一”消防隊工作經費。

第十九條村(社區)要建立義務(志愿)消防隊,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開展演練,落實消防器材和裝備的維護保養。

第二十條編制鄉鎮(街道)、村(社區)消防專項規劃,并抓好規劃的落實。

第二十一條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并加強維護保養。新建、改建自來水管網和道路建設時,應當按照規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來水管網但未配置消火栓的,對管網進行改造,并按照規定配置消火栓。加強對天然水源的保護,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設置取水設施。

第二十二條每個村(社區)要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齊配足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將農村公共消防設施納入美麗鄉村建設總體規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對木結構建筑集中、連片的村莊整治和人居環境改造進行治理,提高耐火等級,打通消防通道,拓寬防火間距,消除火災隱患。

第二十三條加強防火安全宣傳教育,與轄區各村(社區)、規模企業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各村(社區)與駐村企業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適時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每年對各村(社區)落實消防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第二十四條全面加強對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組織開展出租房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出租房配備滅火器、應急照明燈、逃生繩(三層以上配備)、逃生面罩。

建立出租房屋臺帳,做到情況清,底數明。督促出租人(單位)和承租人(單位)簽訂房屋出租消防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消防安全責任。

第二十五條開展“三合一”企業的排查整治,嚴禁各企業在人員住宿與生產、倉儲合用。人員住宿與生產、倉儲確需合用的,應進行物理分割,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條儲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務院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設置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應當設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條鄉鎮(街道)、村(社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應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規劃和設計,并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資料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備案),經審核(備案)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未經審核(備案)或者經審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八條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當地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未經驗收(備案)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條鄉鎮(街道)、村(社區)舉辦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慶祝會、聯歡會、文藝晚會等群眾性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治安大隊申報,經現場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三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三十一條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以及停電、停水、截斷通信線路時,有可能影響消防隊滅火救援的,必須事先在公安消防機構的指導下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通道。

第三十二條民宅及企業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設納入鄉鎮(街道)總體規劃和村莊(社區)建設規劃之中。

第三十三條中小學校有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的責任,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到教學大綱之中。

第六章滅火救援

第三十四條單位和個人在發現火災時,有義務立即向公安消防隊報警,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方便。

第三十五條各村(社區)要建立義務(志愿)消防隊,鄉鎮(街道)建立“保消合一”專職消防隊。劃分工作職責,制定培訓、訓練計劃,確定聯絡指揮方式。

發生火災后,村(社區)必須立即組織義務(志愿)消防隊迅速趕赴現場,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撲滅火災。

第三十六條火災撲滅后,鄉鎮政府(街道辦)應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查明火災事故原因、責任,核實火災損失。廣大村民(居民)應如實提供火災事實的情況,接受事故調查。

第三十七條對參加撲救火災有功者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因參加撲救火災受傷、致殘或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第七章獎懲

第三十八條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消防機構的委托,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有權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單位和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或《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制度,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外,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視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報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各級防火人員有權制止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并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和派出所報告。對、的,追究責任給予處分;對構成犯罪的,報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鄉鎮政府(街道辦)對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八章附則

篇(3)

一、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加強消防設施建設,著力增強社會預防與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促進消防工作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建設“平安新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原則。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堅持責任落實,健全消防工作責任體系;堅持基層基礎,不斷改善城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堅持城鄉統籌,大力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堅持依法治火,從嚴整治火災隱患;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

(三)總體目標。建立健全政府監管責任體系,強化單位主體責任,完善社會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基本完備,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有效改善,抗御火災能力明顯提高,重特大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災形勢保持平穩,基本實現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明確職責,提高社會消防管理能力

(四)社會消防監管主體。鄉鎮、街道等負有社會管理職能的基層政府(組織)是社會消防監管的第一責任主體;所屬有關單位依法對本單位、本系統的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在法定職責范圍內負有監管責任。

(五)消防法律監督主體??h是消防法律監督的第一責任主體,履行消防工作監督管理職責??h消防大隊具體實施消防監督職責,是消防法律監督的第二責任主體。公安派出所根據職責分工和授權,履行消防監督責任。

(六)消防安全工作主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公民是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履行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遵守國家消防法律法規。

(七)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各鄉鎮、街道要明確和落實消防工作分管領導,履行轄區內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職責。設立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承擔轄區內社會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能。行政村要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開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防火安全委員會建設。縣防火安全委員會主任由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為各有關部門及鄉鎮(街道)分管領導。建立季度例會制度,研究消防安全形勢,協調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督促所屬部門和鄉鎮(街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切實做到保障到位、部門協調統一,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九)社會消防工作考核。實行社會消防工作責任制,每年簽訂消防安全工作責任狀,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平安創建和新農村建設等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評價鄉鎮(街道)等領導班子和干部實績的重要內容。對消防工作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對因工作不落實,失職、瀆職而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發生重大責任火災事故的鄉鎮(街道),當年不得參加各類綜合先進評比。

三、注重建設,完善公共消防基礎設施

(十)消防規劃。堅持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合理、科學編制鄉鎮、園區等消防規劃并納入總體規劃,嚴格組織實施,確保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縣規劃局會同爭取在今年完成縣域“十二五”消防規劃編制工作。2012年前,各鄉鎮及園區要結合“十二五”總體規劃完成消防規劃編制工作。

(十一)消防站。大市聚消防站作為今年重點工程,要盡快籌備并啟動相關工作,力爭在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十二五”期間再規劃籌建1-2個消防站。

(十二)消防裝備。根據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和《公安消防部隊攻堅組裝備配備標準(試行)》要求,立足滅火救援實際,在配備常規消防裝備的基礎上,加強舉高、大功率、特勤等裝備建設。明年,重點添置撲救高速公路隧道火災的車輛裝備。“十二五”期間,著重加強排煙、防化、主戰等特種裝備建設,以滿足撲救地下建筑、隧道等復雜火災和處置突發事件的需要。同時加大水上、臺風、地質等災害事故應急救援裝備和訓練設施建設。

(十三)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建設應與城市建設同規劃、同設計、同施工、同驗收。水務集團要加強城區市政消火栓的建設和維修;園區會同水務集團在今年10月底前著重抓好高新園區一期、二期、七星新區和城東新區的市政消火栓增設和配備,確有困難的年底前必須完成。今后要有計劃分步完成新昌工業園區、儒岙膠囊工業園區和沙溪工業園區等園區的市政消火栓增補和建設??h消防大隊負責市政消火栓建設、維修的檢查和督促。

四、關注農村,提高農村自防自救能力

(十四)開展消防安全村創建活動。積極組織實施市級“消防安全示范村”和“消防安全達標村”建設工程,推動農村消防工作上新的臺階。

市級“消防安全示范村”:今年16個行政村,明年新增32個行政村,2012年再增加16個行政村達到“消防安全示范村”標準。

市級“消防安全達標村”:至今年底,各鄉鎮、街道20%的行政村創建成為消防安全達標村;至明年底,有40%的行政村達標;2012年底前60%的行政村達標。

市級消防安全“示范村”和“達標村”要按照“五個一”標準進行建設:一是村級消防工作組織體系和制度健全;二是村內消防水池、取水設施、消防車道等公共消防設施落實到位;三是建有農村志愿消防隊伍;四是開展農村火災隱患整治工作;五是制訂農村地區《防火公約》,建立農村消防固定宣傳陣地。

為確保創建活動的順利推進,縣政府對創建“消防安全示范村”和“消防安全達標村”采取以獎代補方法進行適當補助,其中建成市級消防安全示范村的給予每村10000元的獎勵,建成市級“消防安全達標村”的給予每村5000元的獎勵,經創建驗收合格后獎勵經費由縣財政落實到位。各鄉鎮、街道對創建活動也要予以適當經費補助。

(十五)加強農村火災隱患整治。繼續推進農村危舊房改造建設,積極改造村莊中連片的木結構住宅,改造電氣線路,增設滅火器材。大力推廣“雙彩經驗”,鼓勵和支持農村缺水地區修建人工消防蓄水設施、太平塘。

(十六)強化農村消防安全管理。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和基層公安派出所要加強對村(居)民委員會消防工作的指導,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火災隱患整治、消防宣傳教育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活動。集中性的檢查、宣傳、指導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

五、加強消防隊伍建設,完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全縣整體滅火救援能力

(十七)構建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努力建設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主體、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為基礎的消防力量體系。

1.農村志愿消防隊伍建設。與創建“消防安全示范村”、“消防安全達標村”相結合,今年20%行政村建立健全農村志愿消防隊,明年達到40%,2012年達到60%以上。各地志愿消防隊的器材配備等要根據本地實際,基本達到如下要求:一是有固定的器材裝備擺放室;二是1臺功率不小于25馬力的手抬消防機動泵;三是5盤以上消防水帶,2支以上水槍;四是有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頭盔、戰斗服、手套、手電筒);五是志愿隊隊員不少5人。

2.專職消防隊伍建設。重點加強鄉鎮專職消防隊建設,根據《浙江省專職消防隊建設標準》,每支專職消防隊應配備小型消防水罐車和45馬力消防泵,并解決車輛上牌保險,每個鄉鎮約需經費31萬元。今明兩年先重點解決5個鄉鎮的消防車輛、裝備配備和上牌保險(今年為回山鎮、小將鎮和沙溪鎮,明年為鏡嶺鎮和城南鄉)。配備經費縣、鄉鎮財政分別分擔70%和30%,資金在每年10月份前同步到位。逐步配備完善專職消防隊的消防器材設備。

(十八)完善社會應急救援體系。建立鄉鎮專職消防隊主體,縣消防大隊(縣應急救援大隊)為骨干的一專多能的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和指揮體系。2012年前,完成縣級應急救援隊伍和指揮系統建設,配備相應的應急通信器材。2013年,完成與鄉鎮應急救援指揮體系聯網。建設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六、開展排查整治,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十九)強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各鄉鎮、街道要履行職責,圍繞中心工作、重點任務,對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治,采取各種措施,保證自身履職到位。同時,監督企業落實“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的主體責任。開展以重點時期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為重點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出租房、“三合一”的整治,繼續推廣“消防暢通工程”,將“網格化”長效管理機制滲透到各項工作之中。全面推行監督檢查錯時工作制,把警力部署在火災高發時段和重點地區。

(二十)規范消防安全管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一定規模的個體工商戶及公民要嚴格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自覺加強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商場、市場、超市、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要深化“消防安全疏散暢通工程”建設,在強化火源管控的基礎上,規范消防安全疏散“五化”標準。高層、地下建筑等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切實加強建筑內部用火用電用氣、消防設施、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道等管理,確保完整好用??h建設局、、建管局要加強對高層、地下建筑的監督,理順房屋租賃、轉讓等過程中的消防安全責任,確保建筑消防安全責任要隨產權、使用權的變化而一并落實,確保責任傳遞明確。

(二十一)推進社會消防事業。大力倡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積極參與社會消防事業,設立社會消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撫恤、救助因參加消防訓練或滅火救援造成傷亡的人員,資助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開展消防公益宣傳和其它消防工作。鼓勵、規范各種形式的消防志愿服務及技術檢測、質量認證等中介服務。鼓勵公眾聚集場所、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單位投?;馂墓娯熑伪kU,建立健全火災預防與保險費率的聯動機制。

篇(4)

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為核心,充分依靠基層政府和社會組織,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堅持專群結合、群防群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城市街道辦事處以社區為單元,在鄉鎮人民政府以村屯為單元,劃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網格,對網格內的單位、場所、居(村)民樓院、村組實施動態管理,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明確、監管到位、服務及時的消防管理網絡。

分三年完成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任務,2013年40%的街道鄉鎮、村(社區),2013年70%的街道鄉鎮、村(社區),2014年100%的街道鄉鎮、村(社區)建立以“網格化”管理為手段,充分整合街道鄉鎮、村(社區)消防監管力量,有效推動街道鄉鎮、社區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完善街道鄉鎮、村(社區)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形成機構健全、責任明晰、措施有力、管理到位的基層消防工作格局,從而全面提升全社會火災防控能力。

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主要任務

(一)切實加強鎮(街道)對消防工作的領導

1、各鎮(街道)、村(社區)成立由主管領導為組長,安監辦、綜治辦、工商所和公安派出所等機構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設立消防工作辦公室,配備1至2名專(兼)職消防工作人員。

2、各鎮(街道)、村(社區)每季度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重要問題。

3、各鎮(街道)與行政村(社區)和相關單位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至少每半年對各單位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一次督查。

4、消防工作辦公室協調指導轄區消防工作開展,至少每月對社區、農村進行一次檢查督導,著力解決消防安全重點、難點問題。

5、行政村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至少明確1名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設立消防工作辦公室。

6、居民樓院、村組成立志愿或義務消防隊等群眾性消防組織。

(二)加強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1、鎮(街道)要結合實際編制城鄉消防規劃,確保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與城鎮、鄉村建設同步實施。

2、對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時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對使用天然水源的,要建設消防供水設施。市政、建設、供水、通信等部門要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3、各鎮(街道)消防工作辦公室建立健全本轄區消防工作檔案和消防工作制度、建立轄區重大危險源、重點單位、消防設施、消防水源等消防工作基礎臺賬,并針對轄區可能出現的重大災害事故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4、行政村社區要建立健全本村、本社區消防工作臺賬,臺賬包含消防安全檢查、重點單位、消防設施、消防水源及火災防控弱勢群體(獨居老人、精神異常人員、病殘人員以及留守老人、兒童)等情況。

5、公安派出所建立健全消防監督管理檔案,完善監督執法、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轄區火災事故臺賬,并針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制定滅火救援預案。

6、商業步行街、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和住宅區要保證消防車通道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埋壓、圈占、損壞公共消防設施、不得挪用、擠占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用地。

(三)落實基層監管部門責任

1、鎮(街道)綜治辦要組織治安巡防隊、基層治保員等綜治力量,積極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消防宣傳。

2、民政部門要將居(村)民委員會建設、社區建設和減災、救災等工作與消防工作有機結合,促進基層組織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3、工商所要結合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協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加強對本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消防安全狀況的監督檢查。

4、安監辦要結合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要及時通報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門。

5、公安派出所落實基層消防監管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07號)和《省公安廳關于公安派出消防監督檢查的工作規定》等有關規定,并落實《關于鞏固“清剿火患”戰役成果切實加強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要求,依法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6、行政村的消防管理人員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整改火災隱患。對無力整改的火災隱患,報所屬鎮(街道)消防工作辦公室及所屬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7、居民樓院、村組義務消防組織進行經常性防火巡查,及時發現并整改火災隱患。對無力整改的火災隱患,及時報告所在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

(四)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1、鄉鎮、社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在五一、國慶、春節等重大節假日期間以及冬春火災多發季節、農業收獲季節,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活動。

2、行政村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約,在主要道路、街區設置消防宣傳標語,并至少設置一處消防宣傳櫥窗。

3、公安派出所至少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宣傳活動。

4、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配合協助鎮(街道)及公安派出所開展相關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五)完善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1、鄉鎮完善城鄉消防規劃,加強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2013年60%的城鎮、2015年100%城鎮建立消防供水設施,使之滿足滅火救援需要;將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同步建設、同步發展。

2、行政村根據實際,設置室外消火栓、建設消防水池,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或在天然水源處設置取水設施等,明確專人負責維護管理。

(六)建立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

1、全國重點鎮和人口超過5萬、建成區面積超過五平方公里或者年GDP超過1億元的建制鎮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其他普通建制鎮、集鎮、鄉鎮工業區建成志愿消防隊。

2、有治安巡防隊的村莊、社區建立治安、防消合一的治安聯防消防隊,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無治安巡防隊的村莊、社區建立志愿或義務消防隊。

3、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邏車配備滅火器材,具備處置初起火災的能力。

4、鎮(街道)整合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治安巡防、保安等力量,明確職責分工,至少每季度開展一次模擬聯合演練。

(七)加強社會單位管理

1、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要全面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2、要大力推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備案申報、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身份證管理、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自我評估制度。對易發生群死傷火災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災高危單位,要定期由具有資質的機構開展消防安全評估,落實針對性防范。

3、持續推進“四小”場所(小檔口、小娛樂、小作坊、小旅館)“一暢兩會”行動(社會各單位暢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單位從事業人員會撲救初期火災,會自救逃生),掐源頭、摸底數、清人員、搞分隔、逐步治理,嚴防小場所發生大火災。

4、2013年,火災高危單位和30%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實行“戶籍化”管理,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全部達標,人員密集場所一般單位要基本達標。2014年,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實行“戶籍化”管理。

三、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保障措施

篇(5)

1.把消防工作納入街道工作議事日程;街、居二級要建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做到季有計劃、有部署,每周、每月有檢查、有記錄、有臺賬、有整治。

2、建立消防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對季度發生的火災事故進行研究探討,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指導和監督,及時發現和整治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3、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督查、考評、獎懲機制,督促和落實街道各部門、企事業重點單位、各居委會100%簽訂消防安全工作責任狀和居民防火安全公約,并組織考評,結合街道年終表彰會兌現獎懲。

二.加大社區消防安全宣傳力度

1、落實各社區配備一名義務防火宣傳員,建立一處固定式防火宣傳??磕曛谱鞯南佬麄鞴鎻V告不少于2條,每季至少出一期消防宣傳專刊、專欄、警示牌,達到全街道面上宣傳效果。

2、將消防知識普及納入“中小學安全教育日”、“法制宣傳日”、“科普活動周”、“安全生產月”等主題宣傳活動。開展進社區、進家庭、進企業、進學校的宣傳活動。

三、進一步加強消防管理工作

街道每年至少舉辦一期消防業務培訓班,組織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社區居委會,接受消防知識教育、消防和演練,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2、街道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矜持每月下基層不少一次,街道安辦經常性深入基層對轄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活動,進行指導、協調、督查、上報等整治工作,及時做好相關的軟件(材料)備案工作。

3、要依托社區群防群治巡邏隊及轄區單位和物業公司保安隊伍結合消防安全檢查開展綜合巡邏工作,各自履行轄區防火監督職責,及時消防火災隱患。

4、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應按規范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消防水帶、水槍等基本的消防器材。各社區居委會要配備干粉滅火機、救生繩子、斧頭、應急燈各一件應急救援工具,督促企業是單位,社區消防設施完好率達100%,

5、設立一處消防活動場所。街道應設置消防活動用房,作為存放消防器材或消防活動之用。

四、加大火災隱患整治力度,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本轄區內“三合一”廠房整治率達100%,各種安全隱患率達到90%以上,難以整改的防范措施要到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率達100%。

五、全力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

1、街、居必須至少配備一名專職防火員,及時調整義務消防隊伍。

篇(6)

  一、指導思想

  倡導“資源整合全員參與持續改進”的理念,求真務實,用于創新,結合轄區的實際,不斷探索、不斷深化、不斷發展,深入開展和推動安全社區建設,促進全街各項工作安全發展。

  二、工作目標

  以創建全國安全社區為總目標,不斷完善安全促進、傷害預防和項目干預的創建機制,努力營造一個宜居宜業、安全xxx的生活環境,打造現代化人文社區。

  三、工作重點

  (一)進一步提高轄區居民的安全意識、應急技能,變居民接受教育為自覺參與創建,形成人人關注安全的良好氛圍。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居民的安全知識。通過發放安全教育宣傳品,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識和對創建安全社區的知曉率。通過安全生產活動月、愛國衛生月等為契機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增強居民對安全知識、應急技能的儲備,讓安全知識、應急技能入腦入心,全面提升居民群眾的安全素質。

  二是加強培訓、演練,提高居民的應急技能。聯合消防中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跨界組織深入社區,針對老年人、兒童、建筑工人、殘疾人、外來人員等,開展多層次多主題的安全知識講座、培訓、應急演練,覆蓋不同性別、不同年齡的人員和各種環境狀況,運用案例及實際操作演練,提醒居民注重生活中的安全細節,注重平時安全知識的積累,增強突發事件應急技能,確保自身安全、家庭安全、社區安全。

  三是營造安全氛圍,提高居民的共建意識。利用街道和社區宣傳欄的宣傳標語,在居民集中的地方懸掛宣傳橫幅和張貼宣傳版面等方法進行戶外宣傳,在全街區域范圍內積極營造安全社區創建的氛圍,隨時提醒著人們注意安全,提高居民安全共建的意識。

  (二)進一步推進安全樓院試點建設,加強安全社區建設新思想、新理念的交流,開拓工作思路。

  一是增加安全社區建設示范點的推廣面。安全社區建設是一項持續推進的工作,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因此在安全干預項目開展中我們選擇了“試點先行,以點帶面”的工作方式探索建設安全社區的有效方法。在殘疾人安全方面,選取鳳嶺社區作為試點進行推進;在兒童安全方面,將選取金沙小學和金沙幼兒園作試點后再全面推廣;在建筑工地安全方面,擬定元邦地產建筑工地作為試點單位,抓好該工地的崗位職責培訓和崗前培訓,落實安全作業的規章制度,通過建筑工地聯席會議等方式加強安全監管。通過示范點建設的增加,努力實現廣覆蓋,乃至全覆蓋。

  二是廣泛參加國內安全社區網絡的交流活動。加強信息交流是安全社區建設標準一條重要要求,且安全社區建設的專業技術性、規范性較強,為了使安全社區建設工作不偏離標準,我們通過“走出去,請進來”兩種方式不斷增長知識面,開拓安全社區建設的工作思路。通過積極參加國內外組織的培訓、考察、交流活動、專家指導,增強對安全社區理念和安全社區標準內涵的理解,明確創建步驟和建設方法,學習好的做法和經驗。

  (三)進一步挖掘轄區資源,引領創建工作向縱深發展,把各個安全促進項目做深做細。

  20xx年各個安全促進項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xx年我們將在建立落實20xx年干預措施長效機制的基礎上不斷深化各個安全干預項目,由“抓重點”向“抓細節”轉化。

  1、建筑工地安全項目:

  一是健全組織,明確目標。項目成員增加新入建筑工地企業,負責對社區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組織和運行工作。并通過制定相關工作制度,明確相關人員職責,使創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的道路。

  二是廣泛宣傳,濃厚氛圍。利用街道網站、工地宣傳欄、櫥窗等宣傳教育陣地,進行文明施工宣傳。

  三是突出重點,保障安全。規范工地安全檔案登記,加強對建筑工人的管理。

  2、出租屋消防安全項目,對轄區出租屋和外來人員等加強危險源辯識與分類建擋管理;加大對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治理力度,不斷強化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持續開展消防安全“進家庭、進樓院、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的“五進”宣傳教育活動;組織企業負責人的消防安全培訓,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組織企業、學校及出租屋開展針對不同對象和情況的消防應急逃生演練。

  3、殘疾人和精神康復病人安全項目,在星光老人之家安全設施的改造和安全培訓的基礎上向殘疾人居家、出行、殘疾人在公共場所的安全領域進行拓展和衍生。

  4、兒童安全項目:

  一是強化責任意識,健全青少年安全教育工作機制。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立體網絡模式,著力發揮學校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家庭的教育引導作用,和社會的參與協同作用,形成全社會關心和支持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風氣。

  二是加強陣地建設,構筑青少年安全教育平臺。

  安全社區建設工作,涉及到人們生活,工作乃至環境各個方面,安全社區建設工作是社區各相關單位自我檢查、自我糾正、自我完善、自我改進、周而復始的一項長期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是只有起點沒有終點的工作。希望各部門、各科室、各有關單位能夠持續改進,持之以恒,在建設中摸索,在摸索中進步,為有效降低傷害發生的目標而不懈努力,實現20xx年成為全國安全社區這一目標。

2022年精選社區消防安全工作計劃范文   為實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護居民安全,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以實施《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為重點,大力宣傳國家政策,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強化全民安全意識。結合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際,現將消防安全工作半年計劃如下:

  一、建立健全消防組織,完善消防工作機制

  1、建立消防工作會議制度,定期分析形勢,督促檢查社區內的消防工作。

  2、社區成立消防安全組織,明確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將消防安全套納入居民公約,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巡查,消防火災隱患。

  二、做好轄區內重點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社區消防工作是社會化的工作,今年我社區對消防工作建立了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網絡圖,形成了社會化管理,為保障節假日期間的消防安全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對重點部位進行了深入細致的檢查,確保了節日期間的消防安全,無重大事故的發生。

  三、做好消防監督工作

  在消防管理方面,本社區充分發揮了消防監督作用對重點單位進行了普查,元旦、春節、五一的消防安全大檢查,及時清理了社區內亂放亂堆雜物的現象。

  四、全面做好宣傳貫徹工作

  本社區首先宣傳消防知識為重點,組織滅火演練相結合。通過在社區居民區內懸掛消防宣傳橫幅,面對面宣講、演練、散發宣傳單等方式使社區廣大居民住戶掌握消防安全知識,社區以各類活動為契機,開展多種形式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從而使消防安分知識為社區廣大居民住戶家喻戶曉。

  2022年精選社區消防安全工作計劃范文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健全社區居民委消防宣傳教育機制,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提高社區居民委防范和抗御火災能力,促進社區建設發展,確保社區穩定,結合本社區實際,現特制定如下工作規劃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始終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街道社區具體負責、居民共同參與”的社區消防工作格局,有效預防和減少社區火災事故的發生,為我區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任務

  我區到年底基本實現社區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健全完善各級消防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建立起適合社區特點的滅火救援體系,形成覆蓋街道、社區的火災防控網絡,社區居民消防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消防安全監管組織機構。

  成員名單: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確實加強社區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各街道經濟、文教、商業相對集中的區域和人員聚居區每平方公里消火栓數量,要達到國家標準要求。消防設施不得少于15個,各街道、各社區要結合市政規劃改造,落實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的管理,配置消防器材。在自來水管網無法到達的地方,要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尤其是城鄉結合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池塘等天然水源,保證水池水量和水源長期不間斷,并設置消防取水口。要對舊樓區進行樓道清理,增設疏散出口,增設簡易噴淋,配置滅火器,整改舊電氣線路。鼓勵居民住家之間采用防火隔墻,居民住戶裝修材料選用阻燃、不燃材料,并留出適當的防火間距,逐步提高防火抗災能力。

  (三)積極發展社區多種形式*伍建設

  20xx年,各街道要建立*伍,社區也要根據實際建立兼職*、義務*或志愿*。到20xx年底,社區建隊率要達到100%。要逐步規范隊伍的“建、管、訓、用”,同時成立居*戶聯防組織,建立執勤制度。社區建立一支能夠撲救初起火災和一般火災的*伍,并適時開展經常性訓練、演練,,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篇(7)

一、統一思想,切實增強做好社區消防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積極推進社區消防工作,是新形勢下消防工作堅持群眾路線,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的有效途徑和措施,也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新要求、新任務。實踐證明,加強社區消防工作,強化城市消防安全基礎,可以有效提高城市防范火災的能力,從而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街道辦事處、區公安局、區民政局等有關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大力推進社區消防工作,為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加強領導,密切協作,切實做好社區消防工作

各街道辦事處、區公安局、區民政局等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及時研究制定和完善社區消防工作措施,保障社區消防建設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各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要建立由街道辦事處領導牽頭,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駐社區單位負責人和居民代表共同組成的社區消防安全委員會,具體負責籌劃、落實經費和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工作。要在社區居委會普遍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組,具體負責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安全巡查、居民家庭和單位的防火檢查等工作;要加強社區消防工作的制度建設,并通過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等形式,推動社區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加強社區消防基礎建設,依托社區治安崗亭和物業管理單位在社區設立消防執勤點,安裝報警電話,設置消防器材箱,配備必要的消防水帶、水槍、滅火器、自救逃生和應急照明器材,隨時接受群眾的求助;要發揮社區現有宣傳設施的作用,大力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普及防火、滅火和自救逃生知識,著力提高廣大居民群眾消防安全素質。區公安局要在加強對社區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監督工作的同時,加大對社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力度,具體指導、幫助社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組織,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切實有效地開展消防工作;要充分發揮公安派出所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派出所專兼職消防民警和社區民警的消防業務培訓,進一步明確派出所對社區的監督職責,深入社區開展防火宣傳和一般防火安全檢查等工作,協調各部門共同做好社區消防建設,指導社區開展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幫助社區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落實。民政局要把社區消防工作作為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社區管理和社區綜合服務體系;要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志愿者隊伍以及駐社區單位在社區消防工作中的主體作用,動員各方面力量廣泛參與社區消防建設,積極推動社區消防工作順利開展。

篇(8)

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市消防條例》,全面實施構筑*區“*防火墻”工程,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工作社會化進程,進一步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體系,努力提升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最大限度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總體目標

構筑*區“*防火墻”工程,以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領導責任、監管責任、設施建設責任、檢查考評責任)、夯實居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組織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基礎、群防群治工作基礎、隊伍建設基礎)、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水平、消防宣傳教育水平、社會管理創新水平)為著力點,力爭通過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明顯提升,全區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確保全區火災形勢的持續穩定。

三、組織機構

為做好構筑“*防火墻”工程,區政府成立以區消防工作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區長姜德志為組長,區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召集人、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張瑾和公安*分局副局長戴文志為副組長,區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領導為成員的構筑*區“*防火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四、任務措施

(一)堅持以實施“*”工程為抓手,推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各部門要推動各單位落實*市《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全面推行“*”工程,即:一完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確定,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三規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規范、消防檔案規范、消防安全標識規范;四落實,落實防火定期檢查巡查、落實消防設施定期檢修檢測、落實消防定期演練、落實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一是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各部門要推動社會單位按照“*”工程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日要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每兩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每季度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其他社會單位每月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督促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能立即消除的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和整改限期,切實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

二是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各部門要推動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的企事業單位建立專職消防隊,其他單位至少要組織員工和保衛人員建立一支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種形式的消防隊。要按照“*”工程的要求,進一步規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應急疏散演練,其他社會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應急疏散演練。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要持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上崗,熟悉消防設備,熟練掌握火警處置及啟動消防設施設備的程序和方法,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切實做到“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

三是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各部門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訓,使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達到“懂消防法律法規,會部署消防工作;懂消防設施器材,會查改火災隱患;懂消防安全知識,會組織員工培訓;懂火災應急處置,會組織滅火演練”的“四懂四會”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取得消防行業特有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達到“懂消防設施設備,會操作使用;懂火災應急處置程序,會組織撲救火災;懂消防安全常識,會檢查隱患”的“三懂三會”要求。通過消防安全培訓教育使員工普遍掌握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線和引導人員疏散程序,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組織在場人員安全疏散,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

四是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各部門要推動單位按照“*”工程要求,規范消防設施標識化管理,消防設施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重點部位、重要場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設置“提示”和“禁止”類消防標語。要落實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公眾聚集場所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其他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員工普遍達到“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的要求。

去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全部達標;今年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全部達標;明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基本達標。

(二)堅持以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為依托,落實政府部門落實消防工作“四項責任”。

一是落實組織領導責任。去年,要將消防經費、公共消防設施和裝備建設、社會消防力量發展、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納入政府工作目標,并推動各項工作落實到位。要落實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和消防工作例會制度,每季度召開消防工作聯席會和消防工作例會,對構筑“*防火墻”工程工作進行階段總結,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并結合實際組織實施本地區、本部門的達標驗收工作。每年要組織公安*分局、區安全監管局、區文化旅游局、區質監局、工商*分局、區建委等部門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去年,全區要開展建筑消防設施、消防產品、建筑施工工地等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要針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每年要不間斷地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實施掛牌督辦。在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區政府和各部門要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消防知識宣傳提示和教育培訓。去年,要做好夏季達沃斯論壇舉辦期間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全區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是落實監管責任。要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和《*市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的要求,依托消防工作聯席會和消防工作例會,進一步完善消防工作部門信息溝通制度和聯合執法機制,公安*分局、區安全監管局、區文化旅游局、區質監局、工商*分局、區房管局、區規劃分局、區衛生局、區人防辦、區建委等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或移送相關部門處理;去年,各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落實消防工作責任,推動本部門每年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知識教育培訓;要建立與消防支隊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嚴格依法審核涉及消防安全的項目,特別是對列入消防支隊行政許可范圍的項目,有關部門要根據消防支隊的審核意見,加強消防安全源頭控制,杜絕各類消防安全隱患。

三是落實設施建設責任。要在去年編制完成“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專項規劃,確保消防工作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同時,政府以及區發展改革委、區建委、區市容委、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依據消防規劃,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增加、改建、配置公共消防設施,到明年,全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要達到國家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

四是落實檢查考評責任。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評內容,每年各部門、街道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層層簽訂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書,要按照《*市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的要求,將落實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年終責任制考核的內容,每年組織考評驗收。各部門要組織本部門、本系統每年對落實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消防支隊要推動各部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考評工作,對消防工作存在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三)堅持以開展居民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為重點,不斷夯實居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

一是夯實組織建設基礎。去年,各街道辦事處要成立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或消防工作專門機構,每季度召開消防工作例會,部署消防工作,研究和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今年,各社區要確定一名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定期參加區政府、街道辦事處消防安全工作例會。

二是夯實設施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結合各自實際,推動各社區建立義務消防組織,配備火災撲救必須的人員、車輛、器材和裝備,以承擔本社區滅火救援任務,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有條件的社區盡快完成,其他社區力爭在明年完成。

三是夯實群防群治工作基礎。去年,各居民委員會制定防火安全公約,組織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去年底,50%的社區要實行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制度,對社區內的小場所開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證一旦發生火災能夠聯合組織撲救;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要落實消防管理責任,每日開展防火巡查、每月開展防火檢查,整改消除火災隱患,維護管理好共用消防設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無物業管理單位的居民住宅區,居民委員會要定期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四是夯實隊伍建設基礎。要根據區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任務。去年,要按照《*市去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的要求,完成文職雇員的招募工作;設有治安巡防隊的社區要建設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聯防消防隊;其他社區要建立群眾參加的志愿消防隊。明年前,所有社區要按照有關規定建成專職、志愿消防隊伍。

(四)堅持以爭創執法示范單位為核心,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執法“四個水平”。

一是提高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水平。去年,要建立消防、治安、內保、警務督察、戶政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聯勤”的消防執法機制,明確相關警種及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職責,細化工作任務,落實績效考核,形成整治火災隱患合力。消防*支隊要嚴格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主動分析研判轄區內的消防安全形勢,針對突出問題確定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重點。嚴格落實執法工作例會制度,定期召開執法工作例會,解決影響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同時,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違法行為,堅決遏制較大以上特別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各公安派出所要堅持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加大消防監督檢查力度。

二是提高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水平。要根據轄區消防工作特點和消防警務需要,統一調配和充實一線消防監督員。特別是要充分發揮大胡同商貿區消防警務室的作用;要督促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合同制消防文職雇員工作制度,制定各項合同制消防文職雇員的管理制度,推動轄區招聘消防文職雇員,經過培訓合格后從事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并試行協助消防執法工作;要加強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建設,信息錄入、執法程序流轉、執法活動監督、執法質量考評要全部實現網上運行;要深化警務公開,利用多種媒體向社會公開消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的情況;要加強消防執法廉政建設,及時辦理舉報、投訴和案件,防止纏訪和復議、訴訟案件發生,案件辦結率達到100%,消防執法滿意率到達100%,無被撤銷、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案件,無行政敗訴案件,無承擔國家賠償案件;要加強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業務指導,明確專人每季度至少對轄區派出所進行一次培訓指導,推動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是提高消防宣傳教育水平。區教育局、區勞動保障局、區文化旅游局、區安全監管局等有關單位和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區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事、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等消防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宣傳消防安全常識。要繼續深化推動開展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家庭”活動,積極聯合民政部門實施社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示范工程,指導社區建立工作示范點;要推動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勞動保障局、區文化旅游局、區安全監管局等部門全面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公安部第9部門令第109號),依法組織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要推動各部門建立協作機制,每季度召開會議,研究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充分發揮消防隊(站)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大社會宣傳力度。去年,要建立互聯網公共消防服務平臺。

四是提高社會管理創新水平。要針對新時期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定期組織召開會議,認真研究對策,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和模式,不斷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積極開展消防技術咨詢服務,指導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行消防行業特有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工作,對消防技術人員進行消防行業特有職業技能培訓;對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易燃易爆和公共娛樂等場所的從業人員進行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鼓勵試行消防安全檢查師制度,為社會單位提供消防技術服務;積極培育和規范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社會消防中介組織;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經濟杠桿作用,將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納入信用等級評定、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費率調整的內容,推動單位自覺做好消防工作。

五、實施步驟

構筑*區“*防火墻”工程的工作歷時3年。共分4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為動員部署階段:(從即日起至去年6月底)

各部門、各單位和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印發文件、召開會議,全面動員部署構筑*區“*防火墻”工作任務。

第二階段為典型推廣階段:(從去年7月至去年底)

各部門、各單位和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培養工作試點,適時召開現場會,推廣典型工作經驗,以點帶面,推動工作開展。

第三階段為全面開展階段:(從今年至明年6月底)

各部門、各單位和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工作的實際,深入開展構筑*區“*防火墻”工作。區政府將適時召開構筑“*防火墻”工作階段性推動會,交流工作經驗,推廣先進作法,促進工作深入發展。

去年底,區政府及區消防聯席會議辦公室將對動員部署、典型培養、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

今年底,區政府將對開展構筑*區“*防火墻”工作中期推動和階段工作進行考核。

第四階段為總結驗收階段:(從明年7月至明年底)

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開展構筑*區“*防火墻”工程工作進行總體驗收,對3年工作進行總結,對取得成績的部門、單位和街道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統一部署。構筑*區“*防火墻”工程,是適應新時期消防工作的需要,是推動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創新的重要舉措。各部門、各單位和街道辦事處要逐級簽訂消防安全工作責任狀;各部門要將構筑“*防火墻”工程納入行業系統管理內容,建立和完善聯動工作機制,形成“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單位落實、群眾參與”的工作格局;消防*支隊要按行業、系統和單位分類制定具體建設標準和考核驗收標準,明確各部門、各單位及社區的工作職責、目標任務和措施要求,確保此項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迅速全面啟動。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充分發揮四個作用,推動此項工作的深入開展。一是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結合轄區實際提出工作建議,積極提請區政府召開會議、印發文件、部署工作;二是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消防、治安、內保、警務督察、戶政及公安派出所要多警聯勤,廣泛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提高消防監督檢查的覆蓋面,確保消防工作不留死角;三是要充分發揮專業部門作用。積極會同區安全監管局、區文化旅游局、區質監局、工商*分局、區建委、區市容委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同時加強對各部門和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專業培訓,提高火災隱患的發現率;四是要充分發揮業務指導作用。加強對消防監督人員和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業務培訓,指導單位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對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確保每個單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明白人”和責任人。通過各部門之間的通力協作,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此項工作持續開展。

篇(9)

我區林業用地面積達106.33萬畝,全區活立木總蓄積量為248.44萬立方米,毛竹總株樹為2582.23萬株,省以上重點公益林45.98萬畝,森林覆蓋率69.5%。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區西部山區外出務工人員日益增多,農民生活方式逐步改變,林內可燃物也大量聚增。2006—2008年,全區分別發生森林火災(情、警)41起、56起、99起,森林火災發生逐年上升,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了不小的損失,對我區的生態安全造成極大威脅。近年來,區政府越來越重視森林消防工作,在森林消防工作上花費了大量的精力,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撲救、有效消災”的方針,初步形成了上下聯動的防火工作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完成了省、市森防指對我區的各項考核。

1、強化領導,逐步落實責任。我區不斷加強對森林消防工作的領導,逐步落實領導責任制。一是從鄉鎮長(街道主任)、村(居)委主任、校長及護林員,層層簽訂責任書,逐步落實領導責任、部門責任、地塊責任和包片責任,確保在防火警戒期做到山有人看,火有人管,責有人擔;二是區委、區政府每年組織人員對我區森林消防工作進行檢查;三是相繼制定和完善了《野外用火管理辦法》、《森林火災責任事故追究辦法》等規章制度,各村、居委會結合本地實際,將以上相關內容納入本村、居的村規民約。

2、大力宣傳,提高思想認識。一是利用農民信箱、新聞媒體、網絡、會議、標語等多種形式深入城鎮農村,廣泛開展森林消防宣傳教育;二是電視臺每天播報森林火險等級,森林消防重點時期在黃金時間播放森林防火標語,在森林公園、景區、進入林區主道口等重要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和宣傳立體卡通;三是加強對特殊群體的教育和監督,針對農村老年人、小孩、癡呆人員等易引發森林火災的情況,通過老人協會、中小學校等多種途徑進行宣傳教育。

3、完善預案,實施科學撲救。重視森林消防預警機制建設,加強應急處置管理:一是健全應急機制,進一步完善《××區森林火災撲救預案》、《××區重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提升應急反應能力;二是建立區域聯防機制,相繼與周邊縣、市、區及有關鄉鎮、林場建立了3個聯防區,聯防區設有專門的指揮機構、撲火隊伍,克服了由于行政區域的不協調而撲救森林火災難的弊端。

4、完善裝備,逐步改善設施。一是加強信息化建設,投入90多萬元建成森林災害遠程視頻監控系統;二是加強生物防火林帶建設,配合全區新農村建設村莊整治工程,制定規劃逐年建設,近三年已建成175.77公里;三是加強裝備設施建設,爭取國家、省、市森防指的支持,先后配備了197臺風力滅火機、37臺油鋸、63支水槍、8500把二號工具和2臺6組高壓水泵。今年,我區配備了一輛消防指揮車和一輛消防運兵車,另投入30多萬元購買消防器材。

5、突出重點,強化隊伍建設。一是加強指揮體系建設,設立區級森林消防指揮部,19個鄉(鎮、街道)、2個國有林場、長潭水庫管理局設立森林消防指揮所,有森林消防任務的340個村設立森林消防指揮小組;二是加強防撲火隊伍建設,區、鄉(鎮、街道)、村三級分別建有管火、撲火兩支隊伍,按照各自防火責任區和工作職責,履行森林消防任務,有些鄉鎮、村執行了護林員執證上崗制度;三是加強與人武部、武警的合作建設,于2005年積極協助武警完成了武警森林消防隊的組建。目前,全區共建有區級專業和半專業森林消防隊、鄉級民兵武裝應急森林消防隊和村級義務森林消防隊等各類森林消防隊389支,實行區鄉森林消防值帶班制度,做到責任明確,任務到人,不脫崗漏崗,確保上下聯絡暢通。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區林特局領導哪里有火險就去哪里指揮撲救,并且區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是一支經驗豐富、訓練有素、樂于奉獻、“拉得出、打得響”的高素質戰斗隊,多次幫助各縣市區撲救森林大火,受到省市防指、各兄弟縣市區的高度贊譽,為森林消防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調研中,我們也發現我區森林消防工作中存有一些不足之處:

1、三個不利因素增加了森防難度

一是生產生活習俗有待轉變。由于我區群眾生產性用火習慣根深蒂固,燒荒、燒田埂、燒灰積肥等農事用火屢禁不止,加上“清明節”明火上墳這一獨特的民俗,拜墳祭祖、燒香點燭、燃放鞭炮等習俗很難從根本上轉變,一些地方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布防、巡視、檢查、處理,人為火源防不勝防。

二是氣候條件不穩定、林相結構較單一?!痢辆植康貐^干旱少雨現象頻頻發生,容易引發森林火災;從我區森林林相結構來看,全區森林以針葉樹幼中齡林為主,森林結構較單一,火災自控能力低,易燃性極強。目前,我區森林資源顯著增加,林下植被和枯枝落葉越來越多,極易被點燃,如果對火災防控不力,極易蔓延成重、特大森林火災。

三是相關責任有待進一步落實。有些鄉鎮街道責任落實不夠到位,沒有將森林消防工作進行分解落實到鄉鎮街道機關干部和駐村干部的年度考核范圍;村級責任不足,雖然每三年鄉與村簽定了森林消防責任狀,但鄉鎮對村級的考核辦法很少。

2、兩種認識不夠到位增加森防隱患

一是一些干部對森防缺乏足夠認識。有些干部對森林消防形勢估計不足,危機意識不強,存在著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厭戰情緒。有些部門和鄉鎮街道在實際工作中“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導致資金投入不足、防火機構不健全、消防監督不力、責任追究不到位。特別是對區政府明文規定的清明節期間禁止明火上墳,一些鄉鎮禁止不力,有些鄉鎮街道甚至不執行區里的規定(主要是其領導認識不到位),導致該鄉鎮街道設卡巡查成為擺設,鞭炮、紙錢、香燭管理失控。有些單位工作人員(甚至黨員),公然與政府倡導的“嚴禁明火上墳”相違背,甚至與設卡巡查人員對抗,態度極其惡劣。

二是群眾對森防的認識仍不足。群眾的撲火積極性不高,在撲火過程中,很多群眾抱著看熱鬧的心態,讓救火人員快點救火,自己卻袖手旁觀。更有甚者,救火人員讓他們幫忙把后勤物資(食物、水等)送到救火前線去,他們卻坐地起價,跟救火隊員談起報酬。

3、資金投入不足成了制約森防工作的瓶頸

一是林相改造經費投入不足。我區森林林相改造勢在必行,但從資金投入情況看,這幾年財政用于林業建設和保護的資金投入力度雖然不小,但林相改造的資金需求與投入仍然差距很大。

二是防火基礎設施有待完善。受資金限制,防火阻隔體系建設滯后,不適應預防和撲救較大森林火災的需要;撲火裝備和物資儲備滯后,對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極為不利;監控設備缺乏、林區便道不暢,難以滿足森林消防的需求。

三是組織機構隊伍建設不夠健全。目前我區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無專門編制和專職人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森林消防工作的效率;巡山員工資待遇低,有的鄉鎮街道不能及時兌現撲火隊員的撲火補貼,鄉鎮(街道)機關工作人員在規范津補貼后取消了撲火補貼,這些都影響隊伍的撲火積極性;鄉鎮森林消防隊伍戰斗力不強,全區有389支森林消防隊伍,雖每年培訓,但因組織管理松散、隊員流動性強、撲火裝備相對落后,不能滿足繁重的森林防撲火任務,有些時候,區專業森林消防隊已到達火災現場,鄉鎮一級的消防隊才剛召集好人員,姍姍來遲。此外,還有相當一部分的半專業消防隊員和村義務消防隊員未購買保險,一旦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

三、對我區今后開展森林消防工作的幾點建議

我區的森林消防形勢仍然相當嚴峻,應當引起政府和林業等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以確保我區生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具體建議:

1、加強各級政府的責任力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森林消防工作是各級政府的職責。區、鄉(鎮)兩級政府要制定好本轄區內森林消防工作的規劃、加強森林消防設施建設、明確森林消防工作職責、搞好森林消防工作責任考核、抓好森林火災的撲救。我區應當建立和健全各級政府森林消防工作首長問責制,在全區政府系統中進行聯動,痛下決心,全面禁止明火上墳,嚴格落實責任,政府全面負責、部門齊動手、百姓共響應。

2、加強森林消防工作宣傳力度。加強對群眾的森林消防政策、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增強群眾的森林消防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在宣傳內容上,既要有失火案例教育,也要有森林消防的業務、科技知識。使廣大人民群眾了解森林消防的各項要求,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又具備正確撲救森林火災的能力。

3、加強森林消防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力度。森林消防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任務艱巨,工作復雜,加強森林消防工作機構建設極其必要。建議區政府落實消防辦專門編制,配備專職人員,提高工作效率。

我區專業森林消防隊實行半軍事化管理,素質高,撲火能力強,建議增加區專業森林消防隊的臨時編制來擴大隊伍,配備先進裝備,并將其打造成能夠應對地方消防、抗洪救災、社會治安突發事件的一支全能隊伍,與武警、消防、公安等部門實現資源共享,增加他們的力量。對于鄉鎮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要繼續加強培訓和演練,加強撲救能力。

4、加大森林消防資金投入力度。森林消防工作需要一定的資金投入,才能確保取得實效。建設森林消防指揮中心和林相結構改造以及森林消防宣傳、森林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森林火災撲救、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森林消防工作獎勵等等都要大量的經費,我區應當對上述森林消防工作所需資金全部納入區級財政預算,而且不擠占職能部門的原預算額度。對于工作人員參與森林火災撲救、節假日森防值班補貼、相關人員通訊補貼等不納入規范津補貼范圍。

實際工作表明,巡山員制度對森林消防的作用非常關鍵。我區重點生態公益林和非重點生態公益林林地多、分布廣,巡山員任務繁重,建議區政府提高巡山員的工資待遇,落實責任制,實行獎懲制度,充分發揮巡山員作用。

篇(10)

(二)工作標準。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轄區科學合理劃分為若干網格狀單元,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部門聯動、聯戶聯防和考評獎懲等工作機制,在全鎮建立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長效機制,努力實現消防監管“全覆蓋、無盲區”,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

(三)工作目標。通過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推動街道、鎮和社區、行政村達到消防組織機構健全、消防專兼職人員明確、消防工作人員業務熟練、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完善、消防檔案資料齊全、消防巡查檢查制度落實、消防宣傳教育氛圍濃厚的工作目標。

(四)組織機構。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__鎮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人員略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安辦,曹先佑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鎮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實施的整體協調、組織、指導工作。

實施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基本模式是:堅持“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建立三級網格管理機制。

以鎮為單元劃分“大網格”。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綜治辦、__河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和村(社區)、轄區重點單位等負責人組成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建立“劃片、分包、定人”的責任制以及火災隱患排查、整改、督辦和消防工作逐級匯報機制,建立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形勢研判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以村(社區)為單元劃分“中網格”。以村委會和居委會為消防安全自制管理主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主任是網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網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負責;村(社區)“兩委”委員應確定1至2名消防專兼職管理人員:

人員略

消防專兼職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級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日常工作,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疏散逃生演練,負責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同時要建立完善各類單位、場所、居住小區、農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礎臺賬,并定期向鎮政府報告轄區消防安全情況。

以街道、村組為單元劃分“小網格”。要確定由街道主任、委員、村組長等組成的消防安全聯格員,居民樓院、村組要建立由村組負責人牽頭的群眾性消防安全志愿組織,組織制定防火公約,在居民群眾中確定消防管理員和消防宣傳員,實行“多戶聯防、區域聯防”,開展消防安全自我檢查、自我宣傳、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一)落實政府及有關部門責任。鎮消防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職能,建立完善消防工作部門聯合監管機制。__河派出所、工商所、民政、鎮安辦要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建立完善聯席會議、信息互通、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__河派出所要依法落實消防監督工作職責,科學制定發展規劃,加強對基層消防工作網格化建設的督促指導;社區要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社區建設規劃和考核評價體系;工商所要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行為,要將消防安全作為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的重要審查內容,對《消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需經公安消防部門出具消防安全意見的,必須憑消防部門出具的同意意見,方可辦理登記;鎮安辦要將消防工作

納入安全生產工作范疇,作為安全創建考核評定的重要因素。(二)落實基層有關監管部門責任。派出所要切實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社區、農村警務工作,依法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民政辦要將居(村)民委員會建設、社區建設和減災、救災等工作與消防工作有機結合,督促基層政權組織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所要結合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協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加強對本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消防安全狀況的監督檢查;鎮安辦要結合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要及時通報__河派出所。

(三)落實社會單位、場所責任。網格中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全面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能力)建設達標創建活動;沿街門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場所、小單位要結合實際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訓工作,確保員工到“一懂三會”(懂本單位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火場逃生自救)的要求。

(一)開展常態化消防安全檢查、巡查。鎮政府每季度組織鎮安辦、派出所、民政辦、工商所等部門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火災多發季節、重大節假日期間和農業收獲季節要加強防火檢查;各村(社區)社每月要組織居委會、村委會成員,對居民小區(樓院)、轄區單位、沿街門店、家庭式作坊等開展一次全面排查;巡防隊員物業管理人員、保安、社會單位管理人員要結合崗位職責,開展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及時督促整改,難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記并及時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門依法處理。

(二)開展滅火應急演練。推行巡防消防一體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各級網格要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街道、鎮要依托鎮干部、民兵等,建立一定規模的滅火應急救援隊伍;社區和行政村要以居委會、村委會干部為主,組建志愿滅火應急救援隊伍;街區、居民小區、村組、社會單位要充分整合社會單位保安人員、消防志愿者,組建志愿消防隊伍;各級網格要制定完善火災應急處置預案,定期開展滅火應急演練,確保一旦出現險情,能快速有效處置。

(三)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要深入貫徹落實《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繼續深化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活動,每個網格要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圖版、張貼一批防火標語通告、懸掛一批消防宣傳條幅、發放一批消防宣傳資料。特別是在邊遠地區、高山住戶,更要加強群眾消防宣傳教育。

(四)開展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行“戶籍化”管理。派出所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對網格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加強監管,建立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檔案,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自我評估報告備案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實施動態管理。

(五)完善消防工作檔案資料。各級網格要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檔案資料,具體包括轄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區域圖》,與責任片區或轄區社會單位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轄區各類單位、場所、居住小區、農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礎臺賬,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臺賬(包括日常消防檢查記錄、巡防巡查記錄,隱患處置記錄,隱患移交記錄,火災撲救記錄等),消防宣傳培訓資料,應急處置預案等。

(一)加強人員培訓。公安消防機構要組織專業技術骨干力量,定期對社區村社消防專兼職管理人員、派出所及民警,社區(村)“兩委”成員等“三級網格”相關責任人、管理人、聯格員分批分類開展培訓,全面提升網格管理人員的消防業務水平,指導開展隱患排查整治,確保相關人員熟練掌握消防網格化管理的內容和消防業務基本知識。

(二)實施督導考評。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考核評價機制,制訂基層消防網格化管理工作督導考評方案,明確督導考評的形式、內容和獎懲,督促基層防控力量履行工作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充分調動和激勵基層管理人員的工作熱情,確保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取得實效,推動基層消防工作整體水平不斷提升。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部門一定要站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切實把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工作計劃,放在重要位置,強化領導,細化措施,全面推進,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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