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07 18:50:34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高中招生宣傳方案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當前,在高中招生中,家長和學生可以根據學校的教育質量、管理水平等自主選擇學校,以市場為中心的招生制度正在逐步形成。然而,這種招生制度卻導致了招生秩序無序化,招生變成了“搶生”。防城港市的高中學校,在招生時為了既保證學生數量又保證學生質量,有些學校甚至采用不擇手段進行競爭,使招生變成了“搶生”,這在同一地區實力相當的學校之間最為明顯。這種無序的招生行為給我們的高中教育甚至整個教育過程帶來了極大的危害,產生了許多不良后果,社會反映強烈。
如何規范防城港市的高中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工作的統一性、嚴肅性和公正、公平性,使高中招生工作更加符合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要求,更加有利于選拔合格新生,更加有利于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實現城鄉教育公平、均衡、協調發展,是我們的重要課題之一。
本調查基于防城港市的中考考生及考生家長進行研究,通過實證調查,分析他們對中考方案和高中招生政策的了解和看法,以此揭示防城港市高中的招生現狀,并針對存在問題提出建議意見,為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更為完善的高中招生方案提供豐富翔實的材料。
二、研究對象和方法
本研究采用問卷調查法,調查時間為2013年5月到2013年8月,課題組成員深入到防城港市各初中學校,與中考考生及其家長進行交流。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600份,回收515份,有效問卷477份,問卷的回收率和有效率分別達到93.63%和79.5%,問卷調查有效。
本次調查研究對象為中考考生和考生家長。參與調查的中考考生男生占60%,女生占40%;來自城鎮中學的占61.8%,農村中學占38.2%。受訪男性家長比例為46.6%,女性家長占比53.4%;69.8%的人年齡集中在40歲至49歲這個階段,23.5%處于30歲至39歲這個范圍;受訪家長的孩子在城鎮就讀的占80.1%,在農村中學就讀的占19.9%。被調查人員在性別上較為均衡,年齡結構合理,城鄉地域差別較大。
三、研究問卷設計
問卷內容包括考生和家長對我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方案、高中招生錄取政策、高中招生志愿填報情況的了解,對高中錄取制度的看法,并探求考生和家長了解我市高中各校招生信息的主要途徑,選擇學校的主要原因和考生填報志愿的影響因素。
四、調查結果與分析
(一)關于對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方案的了解
1.我市中考筆試科目
90%以上的考生和家長清楚我市中考筆試科目包括語、數、英、政、史、物、化七門,也清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實行等級制,這說明考生和家長都非常重視中考筆試科目;80%以上的考生知道體育與健康科考試以及物理、化學實驗和信息技術技能考查的成績計入中考總分,但只有50%左右的考生家長了解這個規定;70.9%的考生和79.1%的考生家長認識到我市中考總分和考試科目成績以等級制方式呈現,還有部分考生和家長不是很了解這種呈現方式。
(二)關于對高中招生錄取政策的了解
第一,對高中招生錄取依據、原則的了解
1.我市高中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是
88.1%的考生和72.6%的考生家長了解到我市高中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是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結合;62.1%的考生家長知道凡被某高中正式的考生不能參加其他學校擇校生的錄取,但只有38.9%的考生了解這個情況;不到一半的考生和家長認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為D者(或缺少綜合素質評結果)不能被普通高中錄取。
第二,對照顧錄取政策的了解和看法
5.對于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或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或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農村執行計劃生育政策雙女結扎戶的女兒及農村獨生子女,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但不設照顧分或降等級錄取。您
對于我市的民族生、特長生、現役軍人子女的招生條件和優惠條件,僅有少部分考生和家長知道,大多數人都不大清楚照顧錄取的相關政策。問及他們對于特長生公示后的審批時間,有剛過一半的考生和家長認為時間剛合適;而對于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或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或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農村執行計劃生育政策雙女結扎戶的女兒及農村獨生子女,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但不設照顧分或降等級錄取,62.2%的考生和74.6的家長表示認同。
(三)關于對我市高中招生志愿填報情況的了解
65.9%的考生和61.4%的家長清楚我市高中招生填志愿采取網上自行填報和現場填報相結合的方式,有一部分考生和家長僅知道可通過網上填報或現場填報其中一種方式。對于志愿填報的時間和地點、網上修改志愿的次數,大多數考生不是很了解,家長比考生了解多一點,但也不算很清楚。
(四)關于對我市高中錄取制度的看法和改革期待
1.我市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你的觀點是
92.1%的家長認可我市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而考生的認可程度稍低;對于我市的高中招生錄取依據使得初中學校不再那么注重分數和排名這一觀點,僅有一小部分的考生和家長認可,考生認可的比例比家長認可的比例更高一點,大部分考生和家長認為初中學校依然注重分數和排名。大多數考生和家長不滿意“一考定終身”的中考錄取制度,希望能改革為“多次考試擇優錄取”。
(五)關于如何選擇學校
考生和家長了解我市高中各校招生信息的途徑較為單一,主要是通過自己(孩子)的老師介紹,33%的考生還通過招生單位老師的宣傳了解,21.9%的家長通過網絡瀏覽獲得相關信息。填報志愿時考生自己的意愿占了主導,但父母的想法也影響到考生的選擇。雖然比例很小,但從中可看出班主任意愿、學校領導意愿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左右考生的志愿填報。考生和家長選擇某個高中,更看重的是學校的教學質量和水平,其次是省級示范性高中和雄厚的師資力量,先進的教學硬件設施和各種優惠措施則是他們選擇的附屬條件而已。
五、關于規范高中招生行為的建議
1.教育行政部門應積極向全社會公布招生計劃、宣講招生政策和方法,普及招考信息,讓更多的考生和家長了解相關內容,取得他們的理解和支持。從問卷統計數據中發現,考生和家長對中考筆試的科目了解得較為清楚,而對于其他如綜合素質評價、照顧錄取政策、志愿填報等具體細則都是知之不多,這不利于素質教育的全面推進,也不利于考生和家長獲得充分的時間思考該如何進行志愿的選擇和填報。
2.不僅讓綜合素質評價在中考招生中占有一席之地,更應該真正發揮綜合素質評價在初中素質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把初中學業考試等級制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起來作為高中錄取的主要依據,在理論上實現了“不以分數為唯一錄取依據”的前提。初中學業考試等級制淡化“分分計較”對學生學習積極性的打擊,減輕學生不必要的競爭壓力,提高教師分層次教學的意識。綜合素質評價強調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然而,在現實操作中,中考所具有的選拔和淘汰的功能,還是使得初中學校和老師注重分數和排名,這在問卷調查中不少考生和家長感受到了。為了學校和考生的利益,綜合素質評價往往成為臨陣上場的一個小卒。在高中招生中,應分別考慮考生初中三年的綜合素質情況,既要關注其量化的等級評價,也要重視對學生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現等方面的定性描述,這樣才能激發初中學校和老師對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
3.為彰顯深厚的人文關懷,可將高中招考由“一考定終身”改革為“多次考試擇優錄取”,讓學生有更多的機會進行選擇,也讓學生在多次的考試中不斷的反思與改進,以實現自身要求進步。在初中三年中,可分別在初二下學期、初三上學期、初三下學期進行統一學業水平測試,招生中選擇其最優的那一次成績。在問卷調查中,大多數的考生和家長都支持這一改革想法,他們認為這樣的做法將減輕考生的思想壓力,也更能激發考生的上進心。
4.實行多樣化的招生方式,讓優質高中學校自主招生。在統一中考前,優質高中可以依據本校的特色和優勢,通過推薦、保送、自主考試等方式,擇優自主招收優秀初中畢業生,被錄取的初中生不用參加中考,直接進入高中就讀。從問卷中可發現考生和家長特別在意學校的教學質量和水平,所以通過學校和考生多途徑雙向選擇,促使高中學校想方設法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辦學質量,以吸引到更多優質的學生。
5.為保障學校招生自的公正、公平、合理,教育部門需建立嚴格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和監控評估制度等,接受和處理社會各界對考試招生的意見建議。調研中,不少家長在對我市的高中招生意見中留言,希望高中招生老師盡量不要到初中學校去打擾考生和家長,從中可看出一些高中招生老師的宣傳行為已經影響到考生的正常學習和家長的正常生活,作為教育主管部門,應該制定明確的制度,嚴禁各高中學校到初中學校“搶生源”。只有這樣,才能辦一個人民滿意的教育。
6.各高中學校通過正常途徑擴大宣傳,讓更多的考生和家長了解到本校的特色和招生計劃等。在調查中,很多考生和家長表示主要通過孩子的老師和招生單位老師了解高中招生的信息,了解途徑較為單一,信息面不夠全,也不豐富。高中學校還可以通過網絡、電視、報紙等方式進行宣傳,以滿足考生和家長的需求。
參考文獻
[1]張遠增.關于中考改革若干問題的思考〔J〕.教育發展研究.2000,(9).
[2]吳剛平、朱志平.中考招生改革的深化問題探討〔J〕全球教育展望.2010(2)
二、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我區由區教育局統一領導。為確保高中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成立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分工:中考報名、考務由招生辦負責,報名資格審查、體育加試、劃線錄取由教育股負責,文化科考試命題范圍、內容按《考試說明》執行,由教研室負責指導。
三、報名辦法
1、今年中考報名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4月5日8:30—4月30日17:30。
2、所有通過教育股資審后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應屆初中畢業生由所在學校組織網上報名。教育股資格審查時間4月1日8:30—4月10日17:30。
3、符合報考條件的,在外借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社會考生可持有關證件先到教育股資審蓋章,然后到區招生辦報名。
4、招生辦采集考生圖象信息、自然信息、志愿信息后,打印《市年高中招生考試報名校對表》,交考生本人校對,確認無誤后簽字交回招辦。
5、高中招生報名信息采集日程安排表(見附表)。
6、畢業學校和招生學校代碼表(見附表)。
四、關于體育考試
按照教發號《關于市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的意見》精神安排體育考試工作。
1、考試項目及分值
項目立定跳遠1000米跑(男)800米跑(米)擲實心球2KG
成績折合后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數。
2、評分標準:執行《自治區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評分表》,如無對應分值,按高分值計算。
3、考試日程安排(見附表)。
4、因殘疾或患病不能參加測試的考生,需開醫院證明,由班主任和校長簽字,報教育股批準后方可免試,成績按14分計算。
5、為使體育考試工作做到公平、公正、準確,杜絕違紀和弄虛作假現象的發生,各校要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對考生進行考風考紀教育,違紀項目按零分記。要確保考試期間的安全,各單位要加強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安全防范意識,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各校必須要有教師引領學生參加考試。
五、2006年高中招生計劃數:
33中正式生900人(其中體育、藝術特長生120人,面向全市招生200人)、擇校生180人。
六、各中學要做好家長、學生的宣傳動員工作,尤其是校領導及班主任要采取多種形式動員學生上高中,明確提出不上高中會成為未來的文盲,更不能適應未來社會發展需要的思想。要宣傳上高中是人生重要的一個履歷,是為人的一生發展打基礎的黃金階段的觀念。杜絕不讓學生報考的現象。要共同努力完成招生任務,確保年的初中升學率達90%以上。
附:1、《市年高中招生考試實施辦法》
2、《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年初中畢業學生考試和高中招生改革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育人為本、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使教、學、考、招有機銜接,構建有利于發展素質教育,有利于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的考試招生制度。
到2022年形成具有成都特點,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提升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務
(一)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1
“兩考合一”
建立市級統籌、以縣為主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體制。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堅持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一考多用”,減輕學生備考負擔。統一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標準、科目和時間。完善全市統一的考試評卷信息化平臺,統一網上評卷,實現同考等值。
2
“全科開考”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覆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從2019年秋季新入學的初中一年級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中的信息技術和地方課程等,并根據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調整而調整。
3
分類考核
語文、數學、外語實行紙筆閉卷考試,按要求參加四川省教科院組織命題的考試。物理、化學、生物采取紙筆閉卷考試和實驗操作技能考試相結合的方式,每個科目兩項考試成績合并計算作為學科總成績;實驗操作技能考試按省教育廳相關要求執行。道德與法治、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地理采取紙筆閉卷考試。信息技術實行上機操作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由統一考試和體育素質綜合評價考核組成,其中統一考試由體能和技能項目組成,實行必考加選考。音樂、美術成績由藝術素質測評成績和技能測試成績確定,由初中學校根據市教育局要求實施。綜合實踐活動中的地方課程測試由各學校自行組織。
4
命題要求
切實提高命題質量,引導發展素質教育。根據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考試內容范圍,研制考試試題,兼顧畢業考試和招生考試的不同功能。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考試內容的基礎性、綜合性,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系,增強對學生獨立思考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根本,注重對學生科學素養、人文素養、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等綜合素質的基礎考查。
5
“學完即考”
按照義務教育課程方案的規定和要求,堅持“學完即考”。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考試于畢業當年6月中旬進行。道德與法治、歷史、生物、地理、信息技術考試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按照“學完即考”的原則,及時安排;體育與健康統一考試、音樂和美術技能測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進行。
6
成績呈現
初中畢業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畢業成績等級分為A(優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級。具體認定辦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二)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1
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市教育局制定“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初中學校要基于學生發展的年齡特征,結合學校教育教學實際,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范養成和突出表現。
2
評價依據
評價依據以學生在校期間的成長記錄為主要依據,包括: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評價和成長發展的記載;各學科的學業成績記錄和學習小檔案的記載;參加專題教育、社會實踐活動、學校和班級及社團活動的記錄,“個性特長”和獲得獎勵的記載;身心健康狀況記載;藝術特長和基本素養記載;校本課程的考查結果等。綜合素質評價要以事實為依據,堅持客觀性評價與發展性評價相結合,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多元評價方式進行。
3
評價程序
綜合素質評價由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學校具體組織實施。基本程序包括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形成檔案。市教育局研發“成都市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記錄管理系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指導學校使用好記錄管理系統,初中學校要為每個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表現評價檔案(含電子檔案),實現信息化管理,并將用于招生使用的重要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進行公示、審核。檔案材料要突出重點,簡潔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在九年級下期(畢業當年4月底以前)完成。
4
結果運用
初中學校和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引導學生發現自我,建立自信,指導學生克服不足,明確努力方向。初中學校要將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高中階段學校,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選拔新生、自主招生的依據或參考。各高中階段學校要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辦法,組織對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觀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各高中階段學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確提出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具體使用辦法并提前公布,規范、公開使用情況。
5
評價實施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應建立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控與評估制度、舉報與申訴制度,確保公平公正。高中學校要向社會公布招生錄取中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改革完善招生錄取辦法
1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計分科目
將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地理、生物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計分科目。實行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和統一公布成績。
試卷的結構及分數。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滿分各150分;物理100分(含實驗操作考試15分);化學100分(含實驗操作考試15分),體育與健康60分(含體育素質綜合評價考核10分)。生物(含實驗操作考試15分)、歷史、地理、道德與法治,滿分各100分。
升學成績計分辦法。升學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總分為710分。具體為: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滿分各150分;物理成績按70%計入,滿分70分;化學成績按50%計入,滿分50分;體育與健康滿分6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生物、地理升學成績每科總分按20分計算。具體折算細則由市教育局、市招考辦另行制定。
2
堅持普職協調發展
根據成都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科學合理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切實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初中畢業生工作。對初中畢業生就讀中職類學校實行免試注冊入學制度,使有意愿的初中畢業生都能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推動普職融通育人模式改革,探索普通高中與中職學校資源共享、課程互選、學分互認、學籍互轉,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融合銜接的人才培養機制,為高中階段學生提供“二次選擇”機會。進一步落實和完善來蓉工作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的政策措施。實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質量,擴大特殊教育學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機會。
3
完善指標到校生分配辦法
合理分配優質高中招生名額,省級示范性公辦普通高中統招計劃要以50%以上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務區內的初中學校,并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重點(示范)等優質中等職業學校也可將一定的招生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初中,促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初中學校推薦指標到校生要依據學生初中各階段學業考試成績,并結合綜合素質評價情況。
(四)完善和規范自主招生
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省級示范性公辦普通高中經市教育局批準后,可面向全市自主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促進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發展。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進行,自主招生總數一般不超過當年學校招生計劃的5%。經批準實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要根據學校辦學定位、辦學特色制定招生錄取辦法,綜合考查,擇優錄取,并將招生時間、招生辦法和招生程序等自主招生的各個環節和錄取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進行。
(五)強化招生管理
1
嚴格招生計劃管理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資源總量,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編制,適當提高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合理確定普通高中招生總體規模。根據各校辦學條件、核定的辦學規模確定每所普通高中學校具體招生計劃并嚴格執行。各區(市)縣要按照國家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要求,辦好各類高中階段學校,提供充足學位。中心城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經市教育局審核后由市招考辦統一公布,其他區(市)縣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編制并公布。
2
規范招生行為
普通高中學校應嚴格按照規定錄取新生,嚴禁無計劃、超計劃和違規跨區域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具有中等學歷教育資格的中職學校按省教育廳規定的范圍自主招生。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3
嚴格招生時間管理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所屬學校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相關規定,保證九年義務教育依法實施。所有公辦、民辦高中學校均須按市教育局規定開展招生工作,不得在學生完成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前組織考試和錄取新生。嚴禁將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提前送到高一級學校就讀。
4
嚴控考試加分
落實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門《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普通高中錄取加分政策的意見》(成教發〔2015〕8號),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學生相關特長和表現等在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中呈現。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5
實行陽光招生
各區(市)縣和學校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節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高中學校招生宣傳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和指導。招生宣傳必須規范、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虛假宣傳資料和信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費標準、錄取結果“七公開”,其內容必須在當地的主流媒體、教育網站、學校公示欄等公布,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禁止公辦學校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或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生。禁止把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收的學生安排在民辦學校或社會培訓機構就讀。禁止生源學校和教師干擾或違背學生意愿填報學校志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統籌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明確各單位、部門責任目標,加強過程監督和目標考核。根據考試招生工作特點,提前公布實施方案,有序推進各項改革。
(二)深化教學改革
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綜合實踐活動、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課程的課時。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切實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師資配備、設施設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正常教學需要。定期對初中學校課程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
各區(市)縣要加大經費投入,加強考試機構、考務組織、考場基礎條件、招生錄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設,充分保障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需經費。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題庫建設和命題研究,提高命題質量。建立健全試卷命題、印制、運送、保管、閱卷等全過程保密制度,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加強標準化中考考場建設,到2022年按要求全面完成。
(四)做好宣傳引導
各區(市)縣要認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加強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和中等職業學校免費等惠民政策的宣傳,為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營造良好的氛圍。
政策解讀
現就《成都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中考改革方案”)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
中考改革方案出臺的背景、依據是什么?
成都市中考改革方案是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川教〔2017〕107號)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的。
近十多年來,成都市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學校和中職學校)考試招生制度堅持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一考多用”,得到了社會廣泛認可。此次中考改革不是推倒重來,而是堅持穩妥推進,在繼承中前行,在改革中完善,進一步優化中考考試制度、考試方式、考試內容、錄取方式、招生計劃等。
二
中考改革的總體要求是什么?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使教、學、考、招有機銜接,構建有利于發展素質教育,有利于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的考試招生制度。
中考改革從2019年秋季新入學的初中一年級起開始實施,到2022年形成具有成都特點,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
三
中考改革實施后哪些政策將保持不變?
中考改革將保持“五個不變”,具體為:
01
堅持“兩考合一、一考多用”原則保持不變
中考改革將繼續堅持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一考多用”,有利于減輕學生備考負擔。
02
高中招生錄取計分科目保持不變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現已采取4(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6(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學)模式錄取計分的,不再減少計分科目”的規定,中考改革實施后升學計分科目與現行中考升學計分科目相同,繼續保持不變。
03
9門科目錄取計分分值保持不變
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學9門學科升學計分分值將繼續保持不變。
04
高中招生分批次錄取保持不變
中考改革實施后,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仍實行分批次錄取。
05
指標到校生錄取辦法保持不變
中考改革實施后,將繼續實行指標到校生政策,將省級示范性公辦普通高中統招計劃50%以上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務區內的初中學校,并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
四
中考改革主要有哪些變化?
中考改革將進行“五個優化”,具體為:
01
改革優化考試制度,減輕學生備考負擔
實行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一考多用”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考試范圍覆蓋到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這是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的有關要求,確保義務教育基本質量的需要,目的在于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學”的傾向,引導學生打好基礎。中考改革實施后,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將在現有基礎上增加音樂、美術和地方課程,但新增學考科目不納入升學計分,由學校組織實施,成績合格即可。此外,按照“學完即考”的原則,及時安排學業水平考試,避免考試過于集中。
02
改革優化考試方式,實行分類多樣考核
按照學科特點,分類采取不同的考試方式,將閉卷考試與開卷考試相結合,紙筆考試與實驗操作考試相結合,必修必考與選修選考相結合,過程性考核與終結性考核相結合。語文、數學、外語學科,成都市將按要求參加四川省教科院組織命題的考試。
03
改革優化考試內容,引導發展素質教育
01
優化考試內容,提高命題質量
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系,增強考試內容的基礎性、綜合性,增強對學生獨立思考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
02
重視學生動手操作能力培養
新增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并將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分值提高到15分。
04
改革優化錄取方式,形成“一依據一結合”模式
中考制度改革以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為主要制度架構,充分發揮中考在素質教育中的正向指揮棒作用,進一步破除唯分數論。
01
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中招生的依據或參
初中學校要為每個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表現評價檔案,突出對學生成長過程的客觀寫實記錄,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選拔新生、自主招生的依據或參考。
02
提高體育與健康升學計分分值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現已采取4(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6(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學)模式錄取計分的,不再減少計分科目”和“將體育與健康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計分科目,其分值權重原則上不低于總分的8%”的要求,中考改革實施后,成都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計分科目仍為10科,除體育與健康計分成績由原50分提高到60分外,其余科目計分權重不變,升學成績總分為710分。
05
改革優化招生計劃,適當提高普通高中招生比例
01
適當提高普通高中招生比例
近年來,全市初中畢業生普通高中升學率逐年提高。2018年,全市初中畢業生普高升學率已達60%。下一步,市教育局將加強統籌規劃,建立科學合理的普職比例調節機制,進一步擴大普通高中招生規模。目前,成都市正在加強普通高中學校建設,到2020年底前,全市將新建公辦普通高中9所(不含民辦),改擴建24所,普通高中學位將進一步增加。
02
推動普職融通育人模式改革
探索普通高中與中職學校資源共享、課程互選、教師互派、學分互認、學籍互轉,建立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融合銜接的人才培養機制,為高中階段學生提供“二次選擇”機會。
03
進一步擴大特殊教育學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機會
五
中考改革實施后體育與健康考試怎么考?
體育與健康考試由統一考試和體育素質綜合評價考核兩個部分組成。其中統一考試由體能和技能項目組成,實行必考加選考。具體辦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六
銅川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8日
銅川市2014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加強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督導監測,發揮中小學考試工作對提升基礎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作用,根據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陜西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工作的通知》(陜教基一〔2013〕4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省上《實施意見》和我市《決定》精神,把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工作作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抓手,大力倡導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我市基礎教育質量全面提升。
二、基本思路
1、統一計劃管理,統籌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市教育局根據各區縣初中畢業生規模和各高中學校辦學條件,從鞏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成果、促進普通高中教育和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角度出發,統籌安排,統一下達招生計劃,并向社會公布。
2、繼續實行網上報名和填報志愿,推進中考管理信息化。利用銅川市中招管理系統,考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和網上填報志愿,依據志愿、成績錄取,充分尊重學生和家長的選擇權利,簡化工作程序,建立電子檔案。
3、集中統一錄取,實行陽光招生。市教育局按年度招生計劃劃定全市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在規定時間內,集中統一錄取,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錄取信息,確保高中招生公平、公開、公正。
4、實施省級標準化高中定向招生,促進初中教育均衡發展。按照省教育廳關于推進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將省級標準化高中統招生指標的40%向鄉鎮所在地農村初中傾斜,實行定向招生。
三、考試內容
2014年中考內容分為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核三個部分。中考成績包括三方面成績,總分660分。其中,文化科目考試成績滿分580分,體育與健康考試滿分50分,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核滿分30分。
(一)學業水平考試
1、科目設置:
全市初中畢業生統一參加全省組織的畢業升學考試筆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共7科5卷。
各科目試卷滿分值及考試時間分別為:語文120分,時間為150分鐘;數學120分,時間為120分鐘;英語120分(其中聽力25分),時間為120分鐘;物理與化學120分(物理70分、化學50分),時間為120分鐘;思想品德與歷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歷史40分),時間為100分鐘。思想品德與歷史仍實行開卷筆試,其他科目為閉卷筆試。語文為一卷制,其他科目為兩卷制。
除全省統考科目外,其它科目的考試、考查由學校隨教學進度安排進行。所有考試、考查科目按分數閱卷,以等級方式呈現,分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凡達到C等級以上(含C等級)為畢業要求。
根據《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科學計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陜教基〔2006〕50號)和《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14年春季中小學學具及制作材料目錄)的通知》(陜教基二〔2003〕19號)精神,允許考生攜帶規定型號的科學計算器進入數學、物理與化學考場。
2、考試時間:
2014年全省統一的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時間為6月21日至22日。各科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日 期
時 間(北京時間)
科 目
備 注
6月21日
(星期六)
上午
8:30—11:00
語 文
英語聽力考試
8:20廣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聽力試題。
下午
14:00—16:00
數 學
16:30—18:10
思想品德與歷史
6月22日
(星期日)
上午
8:30—10:30
英 語
下午
14:00—16:00
物理與化學
英語聽力試題播放采用以廣播為主,磁帶為輔的辦法進行。在規定時間內,由陜西聲媒廣告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新聞廣播AM693、FM106.6同時播放。若收聽效果不好,可用磁帶播放。從8:20開始先播送提示語,接著播送正式聽力試題。各區(縣)務必在考前與當地廣播電臺、廣播站聯系,調試接收和播放設備,做好轉播工作。
(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核
繼續開展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加試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核。具體辦法按照陜教基〔2005〕81號文件執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核成績滿分30分(每科10分),以等級方式呈現,以分數計入中考總成績。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安排,市教研室負責,區縣教育局集中組織實施,考試時間以省教育廳文件精神為準,另行通知。各區縣要嚴肅認真,加強管理,務必于6月4日前將考核成績冊及電子版報市教研室。
(三)體育與健康考試
具體辦法按照省教育廳《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陜教體〔2007〕4號)執行。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以50分計分(體育課成績占9分,平時參加陽光體育運動考核占6分,測試成績占35分),以等級方式呈現,以分數計入中考總成績,C級以上含(C級)為高中招生必備條件。測試工作由各區縣教育局統一安排,各初中學校組織實施,測試時間為4月中旬到5月初。各學校要如實填寫《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冊》,報名序號務必與中考報名序號完全一致,并用A4紙打印,同時錄入Excel電子表格,于5月20日前以區縣為單位報市考試管理中心。
四、綜合素質評價
初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在銅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依據《銅川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具體組織實施,評價結果記入《銅川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其結果和相關內容必須作為考生畢業和升學檔案。若六個維度均達到C級以上(含C級)方達到畢業要求并具備普通高中錄取資格;任意兩個維度達到B級以上(含B級)方具備標準化以上高中錄取資格。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為D等時應非常慎重。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應在中考前的適當時候書面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于5月20日前將電子版報市教育局德育科。
五、具體辦法
(一)考生報名
1、報名條件:
凡學籍在我市的初中畢業生均可參加報名;戶籍在陜西境內,雖然沒有取得我市義務教育學籍,但在我市初中學校連續就讀滿一年的初三應屆畢業生,經學校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允許參加報名考試;非陜西省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完成義務教育后,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升學考試,對要求在我市參加升學考試的,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可以參加報名和考試。
2、報名辦法:
在校學生以學校為單位組織網上報名。社會青年和外地市回銅川就讀高中的學生在戶籍所在區縣考試管理中心網上報名。報名程序是:先由畢業學校整理、初審學生學籍檔案,再由區縣學籍管理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按《陜西省進城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完成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辦法(實行)》(陜教基一〔2011〕38號)執行。報名工作要做到初中畢業生應報盡報,應考盡考,堅決禁止擅自剝奪學生考試權力的行為。區縣報名結束后,將考生花名冊及光盤報送市考試管理中心。報名冊是初中升學考試的基礎數據,學生基本情況要準確無誤,不得隨意增減、修改。
(二)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分為定向生計劃、統招生計劃、擇校生計劃和特長生計劃四部分。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計劃不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總數20%。定向生計劃按省級標準化高中招生統招計劃的40%分配到鄉鎮農村初中學校,定向招生對象僅限初中階段一直在中考報名學校就讀的具有我市戶籍的應屆畢業生。省級標準化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由市上統一組織,具體辦法另文通知。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為指令性計劃,已錄滿計劃的高中學校,不再增加計劃。招生計劃的調整由銅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1、定向生招生計劃。市一中、耀州中學、局一中和同官中學4所省級示范高中和標準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招生計劃為本校統招計劃的40%。
2、定向招生生源范圍:公辦鄉鎮農村初中學校(共25所,見附表1)。
3、定向生生源資格:定向招生對象僅限初中三年一直在生源計劃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定向招生社會關注度高,各縣區要嚴格執行政策規定,指導有關初中認真做好考生資格審查工作,堅決杜絕轉學生報考。在中考報名結束后,各區縣教育局由學校上報轉學生和往屆生名單(見附表2),經區縣教育局審核后,于5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及電子版(Excel電子表格)報市教育局基教科。
4、定向生錄取:錄取最低控制線在市上劃定的普通高中重點線下降10分。定向生學校學生均可填報定向計劃。定向生計劃在第一批次計劃錄取,根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計劃錄滿為止。
(三)錄取分數線
分兩個層次劃定。第一層次:省級標準化高中統招線、擇校線;第二層次: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 統招線、擇校線。特長生錄取分數線視生源情況,按招生計劃,根據考試成績劃定。
(四)志愿填報
中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在規定時限內網上填報志愿。所有省級標準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均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設置為特長生提前單獨錄取志愿、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第二批次省級標準化高中志愿、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志愿。提前單獨錄取志愿設兩個志愿填報欄,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可填報三個標準化高中志愿,第二批次省級標準化高中志愿設三個志愿填報欄,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志愿設三個志愿填報欄。提前單獨招生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他高中批次的錄取。
(五)招生錄取
1、組織方式: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實行統一考試、統一錄取,由銅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實施,區縣教育局和各高中學校配合,集中錄取。
2、錄取原則和依據:堅持多元評價和擇優錄取相結合,引導初中學生全面發展,改變將分數作為高中招生錄取標準的做法,依據學生中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取新生。招生錄取按照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依據考生中考成績(含實驗考核成績和體育成績)進行,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錄取,任意兩個維度達到B等及以上者,標準化高中方可錄取。考生的中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定等級較高者。
3、錄取順序:采取“按計劃招生,按成績排隊,按志愿錄取”的辦法,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在具有錄取資格的考生中按升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計劃為止。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后續批次錄取及補錄。
(1)提前單獨錄取:各類特長生。
(2)第一批次:定向生計劃。根據定向生學校考生志愿按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3)第二批次:省級標準化高中統招生、擇校生。
(4)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統招生、擇校生。
未完成高中招生計劃的學校,根據考生補報志愿,按成績從高到低補錄。
4、照顧政策:
(1)落實市委、市政府銅發〔2008〕4號文件關于“對農村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家庭子女在高中升學考試時,在總成績中加10分”的規定,加分條件和程序按銅川市計生局、銅川市教育局《關于印發農村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家庭子女參加中考加分工作方案的通知》(銅計生〔2008〕50號)文件執行。
(2)現役軍人子女經審查屬實的,按照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部《關于印發<陜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陜政聯〔2012〕106號)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要求另文通知)。
(3)少數民族考生、初中階段受市級以上(含市級)表彰的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六)通知書發放
錄取工作結束后,對錄取學生簽發市教育局特制的銅川市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報到。市教育局根據高中錄取結果,直接生成高一新生學籍信息。未被錄取的學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不發放高中畢業證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普通高中招生在銅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中考招生的組織、實施、協調和監督。市考試管理中心負責升學考試報名及筆試考務工作。市教研室負責組織閱卷、評卷、質量監測和試卷分析等工作。
(二)建立公示制度。市教育局、市考試管理中心向社會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計劃、錄取程序、錄取結果等。招生期間向社會公布咨詢舉報電話,設立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室,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三)加強宣傳和培訓。市、縣區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廣泛宣傳,確保招生政策家喻戶曉。切實做好學校校長、教師的培訓,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四)嚴肅招生紀律。各高中學校不得提前私自招生,對隨意擴大招生計劃,擅自提高擇校比例,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七、有關要求
(一)各區縣教育局要按照《意見》要求,結合學校發展規劃、辦學規模、師資狀況、生源狀況等認真審核,上報本區縣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
(二)參加畢業學業考試是每位初中生的權利,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務理由限制學生參加考試。各區縣教育局要督促、監督各初中學校按規定組織在校學生全員報名參加考核、考試。
(三)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嚴格按學生填報志愿進行,錄取時不調劑志愿,各區縣教育局和各初中學校要認真安排,精心指導考生填報志愿,不得以任務理由限制考生報考,不得代替考生填寫志愿。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全面貫徹教育方針,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堅持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階段課程方案,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堅持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基礎教育質量的監測和評價體系,促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的均衡、協調、科學發展;堅持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多元錄取,推進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和招生制度改革,促進高中學校發展辦學特色。
二、普通高中考試報名和志愿填報
1.報考條件:報考對象為有我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和符合我市政策規定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的初中畢業子女。下列人員不準報考普通高中:(1)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籍者;(2)高中(含各類職業高中)學校在籍學生、畢業生;(3)各類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在籍學生、畢業生;(4)因在已往考試中舞弊而被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和因學業水平考試嚴重作弊取消考籍的;(5)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志愿填報
志愿填報與普通高中報名及信息采集一并結合進行。由各區(市)教育局負責組織進行,志愿填報地點設在初中學校。區(市)教育局要組織人員接收學生填報志愿的有關資料并做好全過程的監督,嚴禁強迫考生填報某校志愿或由他人代填報志愿。
考生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報考*三中、*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二中的學生可以填報第二志愿或“三限生”志愿,其他學生不需填報第二志愿)。不得重復報考。
3.報名時間、報名信息采集辦法
普通高中報名時間:5月10日至14日。
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學籍所在學校參加高中招生考試報名。各初中學校需使用數碼相機重新采集初三畢業生照片(參照身份證件照要求),并導入學籍系統(以更新原有舊照片)。
非應屆及回戶籍地參加考試等考生,信息采集辦法如下:非應屆生回原畢業學校報名;外地回原籍參加高中段招生考試的學生,需提供*本地戶籍及復印件,山東省內學生還必須提供由山東省學生信息管理系統打印的學籍證明,并加蓋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學籍管理專用章(在外省就讀的*戶籍學生提供學籍卡片)自行聯系初中學校或第一志愿學校報名。初中學校使用區(市)教育局下發的數據,追加非在籍報名學生信息,并采集其照片后,將所有報考學生數據信息及照片備份上報區(市),區(市)局匯總后于4月21日前刻盤上報市教育局基教科。
考生報名的同時填報志愿,初中學校負責組織在報名系統打印出的“學校報考學生名單”上由考生本人簽名確認,并報區(市)教育局留存。第一志愿招生學校負責打印考生準考證。
考生報名時,按棗價費發〔1997〕38號文件要求以及有關實驗操作(棗價費發〔1999〕4號)、信息技術考試(魯價費發〔2007〕158號)的有關規定標準一次性繳報名費、考務費。
三、考試內容、考試形式、計分辦法
2009年高中段招生考試內容包括考試科目、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藝術體育特長生測試等。
(一)考試科目
1.分值:總分700分。
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統一考試科目: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測試20分),物理(70分)、化學(50分)、生物(30分),簡稱理科綜合(150分),思想品德(45分)、歷史(45分)、地理(30分),簡稱文科綜合(120分),體育健康30分,實驗技能操作(物理、化學、生物三科抽取二科考試)20分和信息技術20分。
文化課考試科目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文綜合為100分鐘)。
文化課科目考試時間:6月25、26日(周四和周五)。
2.考試命題的原則要求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學科的命題以教育部2001年頒布的全日制義務教育初級中學各學科課程標準(實驗稿)為依據。
思想品德以教育部2003年頒布的九年義務教育初中思想品德課程標準為依據。
各科命題依據課程標準的內容和要求,符合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水平。命題結合學科內容,注重用開放性、探究性題目考查學生在過程方法和情感態度方面的達標情況,從而更好地發揮考試在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發散思維能力和創新精神方面的導向作用。考試內容加強與社會實際的聯系,增強問題的真實性和情境性,重視考查學生在真實情境中提出、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收集、整合、運用信息的能力。
試題難度系數確定在0.7左右,除語文外,各科試題均分為第Ⅰ卷和第Ⅱ卷兩部分,低、中、高檔試題的比例控制在3∶4∶3。第Ⅰ卷為選擇題,選擇題數量(除英語學科外)控制在三分之一以內;第Ⅱ卷為主觀題。
體育健康、實驗技能操作和信息技術考試辦法和時間要求,見附件1、2、3。
(二)藝術體育特長生專項測試
藝體特長生的專項測試工作、測試內容和標準,請按照《*市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生專業考試工作指導意見》(棗教發〔2009〕31號)文件執行。
(三)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由初中畢業學校負責,同報名信息一并上報市教育局和第一志愿學校。
1.評價內容:包括對學生初中階段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2.評價方法
①綜合性評語:是初中學校通過組織學生互評和教師集體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對學生綜合素質的整體描述,尤其應突出學生的特點和潛能。
②基礎性發展目標的等級評價:等級評價采用A、B、C、D四級來描述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的發展狀況(A為優秀、B為良好、C為合格、D為不合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現為“不合格”的比例一般不超過5%,優秀比例一般不超過30%。
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納入高中學校錄取的依據,凡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為“C”以及“C”以下等級的,不得推薦為指標生。在同等分數下,綜合素質評價等次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四、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和招生政策
(一)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確定按照學校招生能力和指令性計劃相結合的原則。各區(市)、各高中學校要根據當地初中畢業生情況,高中段職普招生比例,合理調控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嚴格按照素質教育有關要求,確保新生班額控制在54人以內。各普通高中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招生計劃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計劃。
普通高中2009年計劃招生24892人(含30%的“三限生”,各學校招生計劃數見附件4)。
職業學校停止招收普通高中生。
(二)招生范圍
(1)區(市)國辦高中、國辦高中領辦的民辦高中,限在本區(市)內招生。*三中以招收市中區(含市直學校)學生為主;在往年的基礎上限額招收山亭區等就學方便的學生。
(2)為鼓勵各高中學校發展辦學特色,具有科技創新、機器人比賽、電腦制作活動和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等特色的高中學校,經市教育局審查同意,可申請面向全市招收具有對應潛質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省級高水平運動員試點校、市藝術特色校的藝體生招生、民辦學校的招生范圍可面向全市。
(三)實施指標生和高中學校自主招生政策
(1)指標生政策
根據省教育廳要求,2009年所有國辦普通高中學校原則上都要實行指標生錄取政策。*三中、*八中、滕州一中的指標生計劃不低于正榜招生計劃的50%,其余國辦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不低于正榜招生計劃的55%。指標生計劃由區(市)教育局分配到高中服務轄區內初中學校,*三中的指標生分配辦法由市教育局協調有關單位制定。指標生分配辦法:各區(市)可根據2009年初中學校的畢業生人數、素質教育工作評價、學校綜合辦學水平、優秀率、全科合格率和規范辦學情況等作為指標生分配的主要依據。省級規范化初中可適當增加指標生數量,因違規辦學行為被省、市通報的初中學校取消或者減少指標生分配數額。
(2)自主招生政策
初中學校可依據今年的招生政策,按不超過本校(符合2009年高中招生報考條件且在籍三年)在讀應屆畢業生千分之二的人數,向第一志愿學校或項目特色學校推薦優秀畢業生或特殊潛質學生。
初中學校要制訂學生推薦操作規程,根據學生自身特長、發展情況和招生學校招生要求進行推薦工作。被推薦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各項指標應達到“優”;由班主任以及至少兩名教師寫出推薦信,經初中學校研究公示后,由初中學校將推薦生名單(連同《推薦表》)報招生學校和區(市)教育局。省級規范化初中可向同一高中學校增加一個推薦指標,因違規辦學行為被省、市通報的學校取消推薦生資格。
初中學校的借讀生(含計劃外招生的學生)、復讀生,不計入該所學校分配指標和推薦生學生基數,錄取時不得占所借讀學校所分配的招生指標。
普通高中學校可按照正榜招生計劃5%左右的比例,對各初中推薦生通過調查、面試、特長展示等方式進行科學考核,經一周公示無異議后,確定自主招生的學生名單,并報區(市)、市教育局備案。推薦生中按招生政策面向全市招收的特殊潛質學生,須報市教育局審查同意后,方可納入自主招生名單。被確定為自主招生的學生,報請招生學校同意,可不參加高中招生其他內容的考試。
各高中學校的自主招生實施方案,須于5月5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批準備案。
(四)藝體特長生招生政策
國辦普通高中要在計劃內招收10%的藝術、體育特長生。依據藝術和體育特長生的專業成績、文化成績以及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擇優錄取,錄取分數線不低于錄取分數線的60%。藝體“三限生”,錄取分數線應高于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總成績的40%。
指標生、推薦生、自主招生和藝術體育特長生的招生工作要按“規則在先、程序規范、陽光透明”的原則進行操作,經集體討論,擇優確定名單,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五)高中學校錄取
第一:錄取推薦生。各國辦高中應按照招生計劃,優先錄取納入自主招生范圍的推薦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由學校劃定。達不到自主招生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按志愿進入下一階段錄取程序。
第二:錄取統招生。按照招生計劃,在綜合素質評價均達到合格以上標準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錄取正榜生,其中*三中、*八中、滕州一中三所高中錄取正榜計劃的50%。其他普通高中錄取正榜計劃的45%。
第三:錄取指標生。要依據生源學校指標生計劃數,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達到優秀、良好以上標準的考生,實行分段降分控制錄取。在農村初中最低降20分、城市初中最低降10分的范圍內,以完成分配指標為最低控制分數線。在最低控制線內,仍完不成的指標生計劃由高中學校調劑使用。在最低控制線完不成指標生計劃的學校,下一年度將適當減少指標生計劃。
第四:錄取“三限生”。各高中學校根據經當地物價、財政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嚴格按“三限”政策招生。“三限生”不享受指標生政策。*三中、*八中、滕州一中三所學校,在正榜計劃內錄取具有初中學歷(學力)的復讀生、社會青年考生的人數限制在正榜計劃的3%之內。
(六)普通高中錄取的其它有關政策
(1)根據魯民〔2005〕95號文件精神,烈士子女(持國家頒發的“烈士證”及復印件)、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持團級以上部隊政治處證明),報考普通高中享受20分照顧。
(2)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享受10分照顧。
(3)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享受10分照顧。
上述所列項目限選最高分值項,不累加。
按照市委棗發〔2004〕19號文件規定,獨生子女考生填寫《獨生子女資格審查表》,經區(市)和市計劃生育部門逐級審核確認后,在普通高中招生時加5分參加錄取。
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比賽獲得全省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的,可降10分參加錄取;初中階段獲得國家專利局頒發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權證書(5月20日前)的,可降5分參加錄取。以上兩項限選最高分分值項,不累加。
符合政策性加分照顧條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寫《*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特殊考生登記表》,憑原始證件,經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審查人簽名,在考生所在初中學校及班級公示一周無異議后,由初中學校上報所在區(市)教育局,統一匯總造冊(包括報名序號、畢業學校)后,連同原件、復印件于5月29日前報市教育局基教科復核,逾期不予受理。
在我市取得初中學籍,接受完義務教育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可以在我市參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試,錄取條件、收費標準與我市學生同等對待。
能堅持學習的殘疾考生,應與其他考生同樣對待,不得拒收。
五、關于2007級在校初中生結業課程學業水平考試
(一)為推動素質教育實施,落實初中課程方案,根據省教育廳有關要求,從2009年開始對初中二年級學生實施結業課程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結合將來的高中招生考試改革要求,對2007級學生的地理和生物兩科實施學業水平考試。
(二)考試報名、收費參照高中招生報名考試辦法,由區(市)學籍管理部門按照學籍管理庫的考試管理軟件實施。報名時間5月15日前結束。
(三)命題:地理、生物學科的命題以教育部2001年頒布的全日制義務教育初級中學各學科課程標準(實驗稿)為依據,參照普通高中招生考試要求,試卷分值為100分。考試說明另文下發。
(四)組織考試:考試時間定于6月13日上午9:00-11:00舉行。考務組織工作按照高中招生考試要求進行,考點安排由各區(市)根據相對集中的原則設置。各區(市)教育局要加大組織管理力度,采取選派高中教師及調換監考員的方式,確保考務組織嚴密、安全。
(五)閱卷與成績統計:閱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成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作為學生畢業成績和2010年高中招生考試錄取依據之一。
六、加強領導,確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考試安全
考試安全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務。為確保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市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整個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工作的領導管理和組織協調。各區(市)要成立相應機構,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市教育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落實好各項招生政策,切實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各項考試的考務實施。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招生考試的各項保密措施,嚴密制度、嚴格操作、嚴肅紀律,加強試卷運輸、保管以及考試實施等全過程的管理與監控,明確各環節任務和崗位要求,做到條件達標、培訓到崗、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二)加強制度建設,確保考試信度
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工作要建立并實行嚴格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評估監控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開、公正、公平。
1.公示制度。普通高中招生的方案、招生過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推薦生及指標生名單、收費等,應按《招生工作規程》在學校公告欄和學校網站上公示一周,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
2.誠信制度。逐步建立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綜合素質評價、成長記錄和招生錄取的誠信機制。參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招生各個環節的有關人員,要簽訂誠信責任書并建立誠信檔案,同時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嚴格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
3.監督制度。紀檢監察機構要對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同時制定相應措施,接受社會監督。
4.評估監控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全面負責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及錄取等工作。對工作進程實行全程監控,對出現的問題予以及時處理。
5.信息保密制度。參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落實我省素質教育政策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省中小學素質教育會議要求,加強對考生個人信息的保密工作。考生考試成績以及錄取信息,將采取加密措施,僅限招生部門和高中學校內部工作使用,考生本人可通過第一志愿學校網站等平臺獲取個人信息。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高中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給初中學校,不得用于學校排名和評價獎懲教師。對違反規定泄露有關信息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將按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6.責任追究制度。在招生過程中,對工作失職造成重大影響、弄虛作假、營私舞弊和其它違紀行為,一經查實,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三)規范招生行為,嚴肅招生紀律
要嚴格遵守省教育廳《關于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魯教基字〔2007〕10號)的各項規定要求,自覺維護招生秩序。各初中學校要正確指導考生選報普通高中志愿,不得強迫考生填報某個志愿,不得以志愿填報不符合學校的要求阻止學生在校學習,不準在報名期間扣留學生報名所需材料。各普通高中堅持不作違規招生宣傳,不違規提前招生,不到規定區域范圍外招生,不超出學校合理規模招生,不違背“三限”政策招生,不采用不正當手段招生;嚴禁用非正當形式、不切實際的許諾亂拉生源;嚴禁普通高中接收先期已被其他學校按規定程序和方法錄取的學生;嚴格執行有關收費標準,嚴禁超標準收費和提前收費,嚴禁隨意降低收費標準或減免收費。
對違犯招生紀律和規定的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堅決予以嚴肅處理。違規錄取的新生不予以注冊學籍。對違規的單位和人員,市教育局將認真查實,并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追究學校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給予學校黃牌警告或撤銷規范化學校稱號的處理。
(四)加強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政策的社會宣傳
為使廣大考生和考生家長方便地了解招生政策,了解各招生學校的基本情況,要加強招生改革的社會生宣傳和管理,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初中學校要通過召開畢業生家長會、印發公開信、設立咨詢熱線等多種方式,宣傳優秀學生推薦辦法、高中招生的指標生政策和自主招生政策,讓全社會、特別是畢業生家長了解招生政策變化。市教育局將同時在*教育網編制“*市普通高中招生電子平臺”,加強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宣傳。
職業中專、普通中專招生意見另文下發。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貴州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黔教基發〔2017〕214號)精神,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在貴陽市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試點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按照“育人為本、全面發展、普職并重、公平公正、科學規范、因地制宜”的思路,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回應人民群眾對“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的需求;充分發揮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導向作用;進一步引導義務教育學校端正育人目標、規范辦學行為;進一步健全“公平、公正、公開”的“陽光招生”運行和監督機制,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
二、改革目標
全面落實《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把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貴陽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升學考試“兩考合一”的基礎上,建立起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的普通高中招生多元錄取模式。
三、改革原則
(一)堅持學生全面發展原則。圍繞培養學生發展核心素養的目標,更加注重學生發展的全面性和過程性,按照“綜合考核、客觀評價”的原則,對學生初中三年的綜合表現進行更加科學、全面的評價。
(二)堅持正確激勵導向原則。充分發揮考試評價的激勵導向功能,加強對評價機制的改革,著力解決好培養什么人、怎樣培養人的問題,引導社會、學校、教師和家長樹立正確的育人觀和人才觀。
(三)堅持學段有機銜接原則。立足學生的階段發展與長遠發展,堅持初高中階段教育有機銜接,引導學校改革教育教學方式,提升基礎教育質量。
(四)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進一步清理和規范加分項目,建立科學公正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機制,加強考試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監督力度,保障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五)堅持分步逐年推進原則。在現有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模式的基礎上,按照“整體規劃,分步實施”的思路,穩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的順利實施。
四、改革任務
(一)推進教育綜合改革,實施素質教育,構建符合貴陽市教育實際情況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提升教育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二)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規范加分項目,取消所有競賽類加分和部分身份類加分。
(三)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新的考試評價及普通高中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方案。
五、重點工作
(一)制定完善相關工作方案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制定下發貴陽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意見,研制《貴陽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試行)》《貴陽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考試實施辦法(試行)》《貴陽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試行)》《貴陽市初中畢業生技能測評實施辦法(試行)》《貴陽市初中畢業生畢業考評實施辦法》《貴陽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實施方案(試行)》等系列文件。
(二)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繼續堅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升學考試“兩考合一”;《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防止群體性偏科和加重學生負擔,確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質量。
1.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道德與法治、體育與健康、生物、地理、信息技術、音樂、美術13科。綜合實踐活動其它內容(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勞動與技術教育)納入綜合素質評價內容。
2.成績呈現。采用分數、等級等形式呈現。
分數呈現科目及分值: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20分(含聽說能力30分)、物理90分、化學60分、歷史60分、道德與法治70分、體育與健康50分,共750分。
等級呈現科目及比例:生物、地理、信息技術、音樂、美術和物理、化學、生物的實驗操作,按參加考試人數劃分等級,原則上設A、B、C、D四個等級,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20%、B等級40%、C等級35%、D等級控制在5%左右。根據不同學科情況可以細分等級層次。
3.考試命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要兼顧畢業和升學考試的功能,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內容,體現學科核心素養,增強考試內容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在真實情境中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強考察對有關學科教學實驗操作的能力。命題要多用開放式、探究性內容考查學生的知識技能、過程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內容,杜絕偏題、怪題,提高命題質量。
4.結果運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果作為初中學生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
(三)完善綜合素質評價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有效落實素質教育,促進中小學生全面發展,引導學校、社會、家長樹立正確育人觀的重要手段。
1.綜合素質評價內容
貴陽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思想道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特長發展等六個方面。
2.綜合素質評價實施
市教育局負責制定《貴陽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試行)》;各區(市、縣)教育局負責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初中學校分年級制定評價細則和評價方法,并以班級為單位組織實施。
3.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
評價結果分為四等,用A、B、C、D表示,分別代表“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評價結果在配額生錄取時以分數呈現。
4.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運用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初中生畢業和普通高中統招生、配額生以及學校自主招生(含特長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四)改進招生錄取辦法
1.全市統籌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
進一步加大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統籌力度,對招生計劃、招生范圍、配額生分配、公民辦學校網上招錄進行全市統籌。
從2021年起,在云巖區、南明區、觀山湖區、花溪區、烏當區、白云區6個區推進普通高中招生有條件統籌,并根據實施情況逐步推進普通高中招生全市統籌。
落實普通高中階段教育的要求,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和規模核定招生計劃并嚴格執行。
繼續將公辦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優質高中招生計劃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初中學校。調整現行配額生分配辦法,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從2022年起,普通高中招生調減選擇生源的初中學校配額生比例。調整配額生錄取辦法,將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配額生錄取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得分按20%計入總分參加校內或單元排位。
2.堅持陽光招生
繼續深化我市普通高中網上錄取改革,規范和完善網上招生錄取辦法,根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
3.規范自主招生行為
普通高中結合學校辦學特色,按不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的5%申報自主招生名額。學校應根據其辦學特色明確1-2項特色項目,招收具有學科特長、體藝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學生,不得招收與學校辦學特色不符的特長生。
(五)規范中考加分項目和分值
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貴州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黔教基發〔2017〕214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中考加分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黔教基發〔2018〕4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從2019年起,普通高中招生取消所有競賽類加分和市本級確定的加分項目(市級優秀初中畢業生、國家二級運動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成立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成立工作專班,在市教育局的統籌組織下,各區(市、縣)教育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轄區內相關工作的貫徹落實,有序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各項改革。
(二)深化教學改革
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按照《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開齊開足規定的各門課程。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的要求,不得隨意提高教學難度和加快教學進度,杜絕“非零起點”教學。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師資配備、設施設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教學需要。
(三)提升保障能力
市、縣兩級要加強考試機構、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設。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題庫建設,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提升考試命題質量和水平。嚴格對試卷命題、印制、運送等環節的保密要求,確保試題試卷安全。探索以市智慧教育云平臺為基礎,建立市內統一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臺。各地要確保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需經費。
(四)加強招生管理
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五個統一”:統一報名、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統一錄取。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編制下達并根據當年招生情況適度調控,未經批準不得超計劃招生。各高中階段學校要嚴格規范招生行為,自覺遵守招生工作紀律,堅持陽光招生。完善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
(五)提高服務水平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由市教體局統一組織實施。按照考生信息技術、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劃等入圍,根據各層次學校各類招生計劃、升學考試總分(含文化考試、體育考試、實驗操作考試和政策性加分)及學生志愿,分批次組織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根據“定向切塊”招生政策,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將公辦省級示范高中正取招生計劃均衡分配到轄區內各初中學校,定向招收品學兼優的初中畢業生。“定向切塊”計劃、報考條件、錄取結果向社會公開。
探索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
執行跨市州招生政策:經省教廳批準允許跨市招生的我市省一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眉山中學校、四川省仁壽縣第一中學)可跨市招收各一個班(56人),納入學校招生計劃。
推行特長生招生: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藝術、體育、科技創新等方面具備較為豐富的教育資源和辦學實力的學校,可以向市教體局申請特長生招生計劃。特長生招生實行專業成績和文化總成績雙線管理,具體辦法逐年修訂并提前。
探索優質高中自主招生:從2018年開始,探索省一級示范高中實行自主招生試驗。學校須按市教體局規定,制定包括自主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報考條件、考試項目及方式、錄取辦法等內容的自主招生方案,報經市教體局審核同意后向社會公布。
特長生招生和自主招生納入全市正取生招生計劃統一管理并實施。招生計劃不超過高中學校當年招生總計劃的5%。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發展素質教育,推進教育公平,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川教〔2017〕107號),結合本市實際,市教育局制定了《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成都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7日
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川教〔2017〕107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育人為本、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使教、學、考、招有機銜接,構建有利于發展素質教育,有利于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的考試招生制度。
到2022年形成具有成都特點,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提升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務
(一)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1.“兩考合一”。建立市級統籌、以縣為主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體制。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堅持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一考多用”,減輕學生備考負擔。統一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標準、科目和時間。完善全市統一的考試評卷信息化平臺,統一網上評卷,實現同考等值。
2.“全科開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覆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從2019年秋季新入學的初中一年級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中的信息技術和地方課程等,并根據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調整而調整。
3.分類考核。語文、數學、外語實行紙筆閉卷考試,按要求參加四川省教科院組織命題的考試。物理、化學、生物采取紙筆閉卷考試和實驗操作技能考試相結合的方式,每個科目兩項考試成績合并計算作為學科總成績;實驗操作技能考試按省教育廳相關要求執行。道德與法治、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地理采取紙筆閉卷考試。信息技術實行上機操作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由統一考試和體育素質綜合評價考核組成,其中統一考試由體能和技能項目組成,實行必考加選考。音樂、美術成績由藝術素質測評成績和技能測試成績確定,由初中學校根據市教育局要求實施。綜合實踐活動中的地方課程測試由各學校自行組織。
4.命題要求。切實提高命題質量,引導發展素質教育。根據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考試內容范圍,研制考試試題,兼顧畢業考試和招生考試的不同功能。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考試內容的基礎性、綜合性,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系,增強對學生獨立思考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根本,注重對學生科學素養、人文素養、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等綜合素質的基礎考查。
5.“學完即考”。按照義務教育課程方案的規定和要求,堅持“學完即考”。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考試于畢業當年6月中旬進行。道德與法治、歷史、生物、地理、信息技術考試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按照“學完即考”的原則,及時安排;體育與健康統一考試、音樂和美術技能測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進行。
6.成績呈現。初中畢業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畢業成績等級分為a(優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級。具體認定辦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二)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1.評價內容。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市教育局制定“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初中學校要基于學生發展的年齡特征,結合學校教育教學實際,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范養成和突出表現。
2.評價依據。以學生在校期間的成長記錄為主要依據,包括: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評價和成長發展的記載;各學科的學業成績記錄和學習小檔案的記載;參加專題教育、社會實踐活動、學校和班級及社團活動的記錄,“個性特長”和獲得獎勵的記載;身心健康狀況記載;藝術特長和基本素養記載;校本課程的考查結果等。綜合素質評價要以事實為依據,堅持客觀性評價與發展性評價相結合,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多元評價方式進行。
3.評價程序。綜合素質評價由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學校具體組織實施。基本程序包括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形成檔案。市教育局研發“成都市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記錄管理系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指導學校使用好記錄管理系統,初中學校要為每個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表現評價檔案(含電子檔案),實現信息化管理,并將用于招生使用的重要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進行公示、審核。檔案材料要突出重點,簡潔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在九年級下期(畢業當年4月底以前)完成。
4.結果運用。初中學校和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引導學生發現自我,建立自信,指導學生克服不足,明確努力方向。初中學校要將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高中階段學校,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選拔新生、自主招生的依據或參考。各高中階段學校要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辦法,組織對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觀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各高中階段學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確提出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具體使用辦法并提前公布,規范、公開使用情況。
5.評價實施。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應建立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控與評估制度、舉報與申訴制度,確保公平公正。高中學校要向社會公布招生錄取中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改革完善招生錄取辦法
1.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計分科目。將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地理、生物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計分科目。實行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和統一公布成績。
試卷的結構及分數。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滿分各150分;物理100分(含實驗操作考試15分);化學100分(含實驗操作考試15分),體育與健康60分(含體育素質綜合評價考核10分)。生物(含實驗操作考試15分)、歷史、地理、道德與法治,滿分各100分。
升學成績計分辦法。升學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總分為710分。具體為: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滿分各150分;物理成績按70%計入,滿分70分;化學成績按50%計入,滿分50分;體育與健康滿分6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生物、地理升學成績每科總分按20分計算。具體折算細則由市教育局、市招考辦另行制定。
2.堅持普職協調發展。根據成都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科學合理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切實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初中畢業生工作。對初中畢業生就讀中職類學校實行免試注冊入學制度,使有意愿的初中畢業生都能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推動普職融通育人模式改革,探索普通高中與中職學校資源共享、課程互選、學分互認、學籍互轉,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融合銜接的人才培養機制,為高中階段學生提供“二次選擇”機會。進一步落實和完善來蓉工作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的政策措施。實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質量,擴大特殊教育學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機會。
3.完善指標到校生分配辦法。合理分配優質高中招生名額,省級示范性公辦普通高中統招計劃要以50%以上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務區內的初中學校,并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重點(示范)等優質中等職業學校也可將一定的招生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初中,促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初中學校推薦指標到校生要依據學生初中各階段學業考試成績,并結合綜合素質評價情況。
(四)完善和規范自主招生
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省級示范性公辦普通高中經市教育局批準后,可面向全市自主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促進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發展。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進行,自主招生總數一般不超過當年學校招生計劃的5%。經批準實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要根據學校辦學定位、辦學特色制定招生錄取辦法,綜合考查,擇優錄取,并將招生時間、招生辦法和招生程序等自主招生的各個環節和錄取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進行。
(五)強化招生管理
1.嚴格招生計劃管理。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資源總量,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編制,適當提高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合理確定普通高中招生總體規模。根據各校辦學條件、核定的辦學規模確定每所普通高中學校具體招生計劃并嚴格執行。各區(市)縣要按照國家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要求,辦好各類高中階段學校,提供充足學位。中心城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經市教育局審核后由市招考辦統一公布,其他區(市)縣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編制并公布。
2.規范招生行為。普通高中學校應嚴格按照規定錄取新生,嚴禁無計劃、超計劃和違規跨區域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具有中等學歷教育資格的中職學校按省教育廳規定的范圍自主招生。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3.嚴格招生時間管理。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所屬學校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相關規定,保證九年義務教育依法實施。所有公辦、民辦高中學校均須按市教育局規定開展招生工作,不得在學生完成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前組織考試和錄取新生。嚴禁將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提前送到高一級學校就讀。
4.嚴控考試加分。落實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門《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普通高中錄取加分政策的意見》(成教發〔2015〕8號),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學生相關特長和表現等在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中呈現。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5.實行陽光招生。各區(市)縣和學校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節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高中學校招生宣傳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和指導。招生宣傳必須規范、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虛假宣傳資料和信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費標準、錄取結果“七公開”,其內容必須在當地的主流媒體、教育網站、學校公示欄等公布,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禁止公辦學校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或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生。禁止把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收的學生安排在民辦學校或社會培訓機構就讀。禁止生源學校和教師干擾或違背學生意愿填報學校志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統籌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明確各單位、部門責任目標,加強過程監督和目標考核。根據考試招生工作特點,提前公布實施方案,有序推進各項改革。
為落實《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紹興市高中階段教育高水平發展攻堅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紹政辦發〔2018〕63號)要求,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教基〔2017〕122號)精神,現就進一步推進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改革目標
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加強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進招生計劃分配和門類設置,積極探索多元錄取機制,逐步改變單純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學生的傾向。綜合考察學生全面發展情況,既要關注學業水平,又要關注品德發展和身心健康;既要關注共同基礎,又要關注個性特長。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陽光招生機制,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促進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和高中學校特色化多樣化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初中畢業和高中升學的基本依據。初中畢業生均需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1.考試科目與分值。《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包括道德與法治、歷史與社會,以下簡稱“社會”)和體育與健康等六科作為統一考試科目。各科分值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20分(其中聽說能力人機對話測試25分),科學200分,社會100分,體育與健康40分,總計滿分760分。考試時間為:語文、數學、科學各120分鐘,英語、社會各100分鐘。音樂、美術和綜合實踐活動等學科作為考核科目,由學校組織實施,成績記入綜合素質評價。
2.考試命題。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的學業水平考試命題以浙江省教育廳編制的《浙江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說明》為依據。命題應以學生發展核心素養為重點,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的聯系,加強對在真實情景中問題解決能力考查。要加強對學科思維能力和實踐能力的考查,逐步改進開放性試題命題和評分方式。要聯系紹興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地域文化特點,體現一定的地方特色,引導學生重視地方課程的學習。試卷難度系數控制在0.70至0.75之間。考試成績采用分數形式呈現。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由紹興市教育局組織命題或委托省教育廳命題。
3.考試組織。考試時間為每年6月15日、16日、17日(上午)。語文、數學、外語、科學均采取閉卷考試形式,社會為開卷考試形式,體育與健康繼續采取項目現場測試形式。從2021年起,實施英語聽說能力人機對話測試,推行科學實驗操作能力考查。英語聽說能力人機對話測試、科學實驗操作能力考查由各區、縣(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具體辦法及時間安排另行發文。體育與健康考試按《紹興市體育中考方案(試行)》(紹市教普〔2017〕18號)執行。從2021年起,體育與健康“平時成績”(10分)納入綜合素質“運動健康”維度進行評價。中考優惠加分政策按《紹興市教育局關于調整統一全市中考加分辦法的通知》(紹市教普〔2016〕113號)執行。
(二)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1.主要內容。建立規范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側重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主要包括品德表現、運動健康、審美藝術、創新實踐等內容。
2.實施要求。學生品德表現采用寫實描述方式呈現。運動健康、審美藝術、創新實踐各維度以等第方式呈現,結果分A、B、C三個等第,分別代表“優秀”、“合格”、“需努力”;各維度的“A”等比例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學校本屆在籍在讀學生總數的30%、C等不超過5%。等第比例可以分校控制,也可以由區、縣(市)統籌控制。“科學實驗操作能力”考查納入“創新實踐”維度指標并作為該維度評“A”等的前置條件。各區、縣(市)應根據《紹興市初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文件另發)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由學校組織實施。學校要嚴格程序,強化監督,確保民主、公正、透明,保證內容客觀、真實、可用。
3.結果應用。要將綜合素質評價制度作為促進學生多元發展與自我教育的重要手段。到2021年,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學生畢業和高中招生的依據。
(1)作為初中畢業的前置條件。學生參加初中畢業鑒定,綜合素質終評等第須達到1B2C及以上。
(2)作為高中招生的基本條件。高中學校開展自主招生,應將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錄取的基本條件之一,可以采取單獨設置等第要求或以等第折分計入總分的辦法,也可以采取品德表現加其他1-2個維度綜合等第要求或折分的辦法。學生參加高中其他門類的招生錄取,綜合素質終評等第須達到1B2C及以上。
(三)合理編制高中招生計劃
1.統籌編制區域招生計劃。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普職協調發展的原則編制和實施普通高中與中職學校招生計劃。其中,越城區、柯橋區、上虞區的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從2019年開始由市教育局統籌制訂公布。逐步將普通高中班額控制在45人及以內,有條件的區域和學校,班額可進一步減少。
2.統籌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招生規模。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普職之比“大體相當”的原則統籌安排普職招生規模,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積極創造條件,使有意愿的初中畢業生都能進入中職學校學習。
3.規范編制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普通高中要根據核準登記的招生范圍組織招生,并按規定逐級報批招生計劃。民辦高中確需跨設區市招生的,每年按省教育廳規定要求報批生源計劃并規范組織招生。
(四)改進招生門類設置
全市普通高中、中職學校統一確定以下三類招生,各區、縣(市)和各高中學校不得組織安排三類招生以外的任何招生。
1.普、職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是根據學校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自主確定招生標準的招生方式,主要包括招收在藝術、體育、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學生的特長招生和招收符合學校辦學特色的特色招生。自主招生數量一般不超過學校招生總數的20%,其長招生一般不超過招生總數的5%。中職學校自主招生計劃由各地、各校根據專業特點和產業需求另行制定。符合條件的重點特色學科普通高中學校可面向全市開展規定數量的特色招生。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可申請全市內跨區、縣(市)招生。
2.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繼續實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從2018級初中一年級學生起,優質普通高中分配比例不低于學校招生名額的60%;其他普通高中分配比例由各縣(市)確定。
3.普、職學業水平考試后的統一招生。在完成自主招生、名額分配招生后,再以有關志愿填報、錄取規則統一組織其他招生計劃錄取。
(五)探索多元招生錄取機制
積極探索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建立自主招生、名額分配招生和統一招生的多元錄取機制。
1.積極實施高中學校自主招生。特長招生應根據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專門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一定權重進行考核錄取,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所占權重不低于30%。特色招生應根據學校辦學定位和特色,選擇若干門特色學科的學科素養成績等作為錄取的前置要求,再結合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或綜合素質維度評價結果擇優錄取。高中學校應制定自主招生簡章,詳列特長招生和特色招生的類別、數量、標準以及條件和程序等內容,并提前向社會公布。每年5月中旬后,高中學校可進行自主招生專門測試。所有招生錄取一律結合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并在考試結束后進行,以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招生秩序。
2.完善優質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制度。招生名額應以初中畢業生人數為主要依據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應根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組織錄取,要向農村初中傾斜。名額分配招生在各初中學校的錄取覆蓋率要達到100%。當年學業水平考試報名人數少于40名且已明確布局調整的初中學校,將不再單列名額分配招生名額,以調整后一所學校為單位下達分配名額。
3.改進高中學校統一招生辦法。要把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和中高職(本)學校一體化(“3+4、”“3+2”、五年一貫制等)招生納入同一招生平臺。中職學校其他專業招生原則上采取從參加當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中擇優錄取和注冊入學相結合的辦法。積極推進市區高中段學校打通招生。
三、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組織和監督,加強各類高中學校招生的統籌管理。教研機構要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的研究和指導。要加強招生政策宣傳,為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制度營造良好環境。
(二)深化教育改革和招考信息化建設
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綜合實踐活動、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課程的課時。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切實提升學生的核心素養。要加強考試機構、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基本能力建設。要加強科技強考,探索建立區域內統一的高中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臺,確保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需的設備和經費。
(三)堅定不移推進陽光招生和有序招生
1.深入實施陽光招生。健全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內容,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和錄取復查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
一、總體要求
(一)改革目標。
改革考試評價和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探索“兩考合一、等級表達、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機制和“分數+等級”的錄取模式。改革從2017年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到2020年,形成具有平度特色的、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模式,建立符合教育發展規律、體現改革方向的考試招生制度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二)基本原則。
堅持育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深化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培養興趣愛好,為學生進一步發展打下良好基礎。
堅持公平公正。改革體制機制,不斷完善規則程序,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為學生創造平等升學的機會。
堅持科學規范。注重評價的綜合性和多元性,使學、考、招有機銜接,減輕過重課業負擔,滿足科學選拔和招生錄取多樣化需要,綜合推進考試內容及評價方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錄取辦法和招生體制改革。
堅持統籌發展。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統籌管理,增強政策的統一性和協調性,促進市域內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改革考試內容和評價形式。
1.調整考試科目設置和成績呈現形式。推進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將考試范圍擴大到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設置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
考試科目:語文(滿分120分)、數學(滿分120分)、英語(滿分120分,含口語和聽力30分)、物理(滿分100分)、化學(滿分80分)、歷史(滿分80分)、道德與法治(滿分80分)、體育與健康(滿分60分,過程管理和目標效果測試各30分)、地理(滿分80分)、生物(滿分80分)等科目,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藝術(音樂和美術)、信息技術、實驗操作(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由市教育局統一制定考試辦法,平度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初中學校負責實施。
語文、數學、英語科目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其他科目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其中,物理、化學、歷史、道德與法治、體育與健康科目作為第一組合,總分400分;地理、生物科目作為第二組合,總分160分。兩個組合均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等級劃分標準為:以普通高中招生區域為單位,將參加考試學生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根據參加考試學生人數劃分占比確定等級,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D等占25%。藝術(音樂和美術)、信息技術、實驗操作(物理、化學、生物)科目成績劃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
考查科目: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學校課程作為考查科目,由初中學校組織考查。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劃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
2.改革考試命題。依據各學科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內容,提高命題質量,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注重考查學生創新素養和實踐操作能力。逐步取消各學科考試說明,防止命題模式化。
(二)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和突出表現等6個方面。市教育局負責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由初中學校具體組織實施。初中學校要結合辦學實際,本著既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又突出學生個性特長的原則,科學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學生評優評先的依據,學生初中畢業的依據和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三)創新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機制。
改革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錄取依據,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實行統一招生與自主招生相結合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方式。
1.改革統招生錄取政策。第一組合達到B等及以上等級且第二組合達到C等及以上等級的考生有資格參加優質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統招生錄取;第一組合和第二組合均達到C等及以上等級的考生有資格參加其他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統招生錄取。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統招生時,從達到第一組合和第二組合等級要求的考生中,按照語文、數學、英語3科總分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
2.完善自主招生錄取政策。合理確定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比例,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嚴格規范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采取筆試、面試(或專業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錄取方式,淡化筆試,筆試科目不超過2科,加強對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使用,要在自主招生方案中明確參與招生錄取的綜合素質評價相關內容。
3.完善指標生確定辦法。根據初中畢業生人數,將各優質公辦普通高中的指標生名額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普通高中錄取統招生時,以初中學校為單位,將該校第一志愿報考各優質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普通班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英語3科總分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時,排序參照高考改革有關規定并結合平度市實際確定,以當年招生文件為準),根據指標生名額分別確定指標生人選。被確定為指標生的考生,在語文、數學、英語3科總分基礎上加25分(根據全市初中學校發展均衡情況可適當調節)后參加統招生錄取。
4.推進綜合高中招生。加快綜合高中建設,推進綜合高中招生,探索高中階段育人模式改革。學生在綜合高中就讀期間,可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申請普職分流,經批準后再次選擇普通高中或職業教育。
(四)加強考試招生管理。
市教體局統籌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規定,規范學校招生行為,進一步明確招生范圍、招生規模等基本要求,嚴禁違規跨區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完善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嚴格規范招生辦法和程序,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三、組織保障
(一)推進教學改革。
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綜合實踐活動、藝術、體育與健康等課程的課時。加強對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的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定期對初中學校課程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
(二)提升保障能力。
結合平度市實際,研究制定綜合素質評價、考試實施和招生錄取等具體配套措施和辦法,進一步加強考試機構、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設。加強師資配備、設施設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確保所需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