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11 20:11:16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學籍管理制度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一)管理內容尚待完善
以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2005年第21號)為綱領性文件的現行我國高校學籍管理規定,就其制度本身的缺陷,最明顯是以下兩點:1)國家擴大了高校對學生的教育自,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2005年第21號)中涉及的13處相關條款學校擁有自主審批權。當高校的自主管理權與學生權利發生沖突的時候,高校的管理制度和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2005年第21號)的合法性就受到了質疑。2)重視管理控制,忽視學生的個人發展。現行的學籍管理制度盡管是以“人本主義理論”為指導,擔部分內容成了學校對學生單向要求的“規范性”行為,體現了學生在單一模式下被動使用學校資源的群體管理特點。
(二)管理機制不順暢
學籍管理工作是學生事務管理工作的重點內容,也是與學校教學管理和學生學業緊密相關的重要工作。但學工線與教學線的不同歸屬,讓各高校在學籍管理的實際操作、處理及上傳下達的過程中,帶來很多不便。比如學生違紀,浙江省內各高校處理情況很不一樣:有些高校劃為兩塊,與學業相關的考試違紀由教務處負責,其他違紀的由學生處負責;有些高校都由教務處負責;也有部分高校都由學生處負責。從學生違紀文件機構看,有些高校盡管考試違紀是由教務處負責,但文件卻是由學生處,教務處只提供違紀材料。這些從執行程序上導致了高校學生學籍管理制度管理脈絡不暢。
(三)運行過程中法治觀念薄弱
隨著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不斷深入,教育立法工作逐漸回歸到人們的視野,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并初步構建了以憲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規、地方教育法規與教育規章為主體的法規體系。然而,我國的教育法律體系尤其是高等教育法律法規還是相當不完善和不健全的,表現為法律法規各層次之間的矛盾沖突、法律法規制訂時的疏漏、立法上存在的諸多空白、法律法規的操作性差等問題。
三、落實改革保障措施
(一)領導重視是搞好學籍管理工作的關鍵
高校學籍管理工作,是高校完成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環節,是高校教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領導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管理才能上層次,上水平。在我們的實際工作中,學籍管理工作被視為簡單低級重復的勞動,配備的學籍管理員學歷層次偏低,有的甚至缺乏基本的計算機操作及網絡使用技能。只有領導真正認識到學籍管理在學校教學管理中的重要性,才能使學籍管理工作更好更快的執行。
(二)加強學籍管理隊伍建設是搞好學籍管理工作的人力保障
學籍管理隊伍是學籍管理工作的主體,是學籍管理工作的執行者。隨著電子注冊、學年注冊、學位注冊等的網絡化程度的日益普及,對高校學籍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學籍管理隊伍素質和管理水平的高低、管理質量的優劣,直接關系到高校教育工作的運轉和教學質量的提高,也是衡量一所高校的日常教學水平的標志。
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推進本市中小學校實施素質教育工作,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促進學生整體素質的提高,形成科學、完善的學業評價和管理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全日制公辦、民辦普通中小學及經區縣政府登記同意開設的以接受本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工子女為主的學校。
第三條(主要內容)
本市中小學學制、入學、轉學、借讀;考核與評價、升級、留級、跳級、免修;休學、復學、退學;畢業、結業、肄業;獎勵、處分和學籍管理等事項。
第二章學制
第四條(義務教育階段)
本市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小學學制為5年,即為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四年級和五年級。初中學制為4年,即六年級、七年級、八年級和九年級。
第五條(普通高中階段)
本市普通高中學制為3年,即高一年級、高二年級和高三年級。
第三章入學與注冊
第六條(小學入學年齡)
本市兒童的入學年齡為6周歲,盲、聾、弱智等殘疾兒童的入學年齡一般為7周歲。
第七條(小學、初中入學辦法)
本市小學、初中實行就近免試入學。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須將小學、初中入學的有關政策和安排事先向社會公示,并通過多種有效途徑將《入學告知書》及時送達學生家長。
學校不得通過任何書面考試或測試等形式選拔學生。
學校不得拒收能適應學習生活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第八條(監護人責任)
凡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監護人須按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送達的《入學告知書》的有關要求,按時送被監護的兒童、少年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第九條(免學和緩學)
凡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疾?。毟絽^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的證明)或特殊原因需免學、緩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由學校報送所屬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鄉鎮所轄學校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
第十條(入學與注冊)
學校最遲應在新學年開學前15天,向新生發出入學通知。新生須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注冊者,應向學校請假并申請辦理延期手續。逾期1個月不辦理入學手續的,除不可抗拒的正當理由外,高中學生視作自動放棄學籍資格;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按《*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應按有關規定為每一位在籍學生編制學籍號。
在籍學生每學期應按規定辦理注冊手續,因故不能如期注冊者,應辦理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兩周不注冊者,高中學生作曠課處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按《*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學校應主動關心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要指導學生家長按有關幫困助學規定,申請屬地政府給予的資助,辦理注冊入學手續。
第十一條(班級學額)
本市高中年級班級學額不得超過48人,初中、小學年級班級學額應控制在40人以內,實施小班化教育的班級學額應在30人以內。
第四章轉學
第十二條(適用對象)
全家遷居(本市遷往外省市、或由外省市遷回本市;本區縣遷往外區縣、或外區縣遷回本區縣),或確有其他特殊困難須轉學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
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就讀的高中學生申請回本市就讀,學校在有學額的前提下,經測試后,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落實,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本市范圍內高中學生一般不轉學。
學生受處分期間一般不予轉學。
第十三條(申請時限)
申請轉學手續應在新學期開學前一周內辦理,最遲不得超過開學第一周。因市政動遷等特殊情況(須提供相關證明),經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方可辦理學期中途轉學。
第十四條(申請材料)
申請轉學須提供學生的戶籍證明、原校開具的轉學聯系單、學生成長記錄冊、健康卡、預防接種卡和學籍卡復印件,高中學生還須附高中錄取材料等。
第十五條(申請手續)
學生或監護人應先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并由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聯系單”。中學生轉學,到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辦理手續;小學生轉學,可直接到轉入地所屬學校聯系。轉學申請經轉入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核準并安排落實后,再到原校開具“轉學證明”,辦理轉出、轉入手續。
第十六條(學校責任)
接收學校不得拒收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因班級學額原因無法接納的,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安排。學生聯系轉學未落實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轉學證明,對未申請轉學的學生不得迫使其轉學,由此造成學生輟學的,由原校承擔責任。
本市學生轉學,接收學校應將其編入原就讀年級。外省市轉入的學生,學??砂雌鋵嶋H文化程度編入相應年級就讀。
第五章借讀
第十七條(適用對象)
借讀生是指非本市戶籍、但具備在本市中小學就讀條件的學生。即本市藍印戶口;持有一年及以上《*市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人員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子女;持有效期內《*市居住證》的引進人才高中階段適齡子女。
第十八條(受理部門)
借讀申請人居住地所屬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或鄉鎮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受理借讀申請,落實就讀學校。
第十九條(申請時限)
借讀申請手續應在學期結束前一周或新學期開學前一周辦理。
第二十條(申請材料)
有效期內《*市居住證》、父母身份的有關證明及學生的學籍證明。小學一年級新生還需有戶籍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明或健康檢查卡。
第二十一條(相關待遇)
借讀學生在學校接受教育、參加團隊組織、擔任學生干部、評優獎勵、課外活動、幫困助學等方面,與本市學生一視同仁。
本市藍印戶口、引進人才《居住證》子女及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就讀免收借讀費。
本市藍印戶口、引進人才《居住證》子女可根據當年招生政策的有關規定,申請報考本市普通高中,其中境外引進人才子女,在語言適應期(3年)內報考本市普通高中的,可以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線。已在外省市就讀高中的,本市普通高中學校在有學額的前提下,由學校對其進行測試,經測試合格后,由學校報所屬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接受其借讀。
第二十二條(***地區居民、海外華僑子女及外籍中小學生就讀)
*特別行政區、*特別行政區居民,*地區居民、海外華僑的子女及外籍中小學生在本市就讀,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考核與評價
第二十三條(考核評價要求)
學生應參加學校課程計劃所規定的課程和社會實踐等各項教育教學活動的考核,考核情況記入學生成長記錄冊。
評價要體現對學生的全面素質進行發展性評價的導向和要求,要有利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促進學生整體素質提高和身心健康發展。
第二十四條(考核評價內容)
根據《*市中小學課程標準》(以下簡稱《課程標準》),考核評價內容應包括學生的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社會實踐表現,基礎型課程、拓展型課程、研究型課程學習及擔任社會工作等方面的情況。
第二十五條(考核評價方法)
考核評價要關注、發現學生成長過程中變化、進步,重視對學生的日常評價,全面、準確、科學的評價學生。評價結果不張榜、不排名次。
學業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小學階段學生不進行期中考試。期末除三、四、五年級語文、數學考試外,其他學科可根據不同年級學生特點和學科要求進行形式靈活多樣的考查。
中學階段學生的期中學業考核,學校可根據本校實際,確定需考試或考查的學科。期末評價具有階段總結性評價功能,每個學科都要進行,考試或考查科目按《課程標準》規定執行。
學期總評按日常評價、期中評價和期末評價綜合評定。
學年總評按兩個學期考核評價綜合評定。
學生學年總評不及格學科在4門及以下的,應準予補考。補考時間應事先書面通知學生本人及家長。
學生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采用學生自評、互評和教師、家長、社會評價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十六條(記錄方式)
學業評價結果根據《課程標準》規定和《*市學生成長記錄冊》中的具體要求進行記錄,日常評價、期中評價和期末評價的記錄方式要一致,便于學期、學年總評。
第七章升級留級
第二十七條(升級)
1、各科成績學年總評全部及格。
2、小學生學年總評語文、數學及格外有1門學科不及格。
3、中學生學年總評語文、數學、外語學科和其他學科中各有1門不及格。
第二十八條(留級)
1、學年總評不及格學科達5門及以上。
2、小學生學年總評不及格學科在4門及以下的,經補考后,語文、數學學科中有1門及以上不及格;或語文、數學及格,其他學科有2門及以上不及格。
3、中學生學年總評不及格學科在4門及以下的,經補考后,語文、數學、外語學科中有2門不及格;或語文、數學、外語中有1門不及格,其他學科有2門不及格;或不及格學科達4門的。
4、高中學生自主拓展(選修)課程學習未達到規定學分;或社會實踐活動一學年無故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的。
5、小學一、二年級和小學、初中、高中的畢業年級不設留級。
第二十九條(隨班學習)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同一年級連續留級兩次(即在同一年級讀完3年)仍不能升級的,可繼續隨班學習。
第八章跳級免修
第三十條(跳級)
學生綜合素質表現突出,學業成績優異,已提前達到更高年級學力程度,由學生和家長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全面考核同意,并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可提前升入相應年級學習。
跨學段跳級的學生須參加畢業考試和高一學段的統一招生考試,并達到相應的標準。
第三十一條(免修)
學生學業成績優秀,有較強的自學能力。某一學科已達到更高年級的學力程度,由學生和家長提出單科免修申請,經班主任、任科老師和教導處審核,報校長批準,可以單科免修。
第九章畢業結業肄業
第三十二條(畢業)
1、小學生修業期滿,各科總評及格(包括補考后及格,下同);或語文、數學及格,其他不及格學科在2門以下(含2門,下同);且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綜合評價合格的,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2、初中學生修業期滿,各科學業水平考試及格;或語文、數學、外語3門及格,其他不及格學科在2門以下;且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綜合評價合格的,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3、高中學生修業期滿,各科總評及格;或語文、數學、外語3門及格,其他學科有1門不及格;且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綜合評價合格的,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4、實施學分制學校的學生修滿規定學分,且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綜合評價合格的,即可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5、應屆高中畢業生名單由學校所屬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統一頒發高中畢業證書,并報市教育行政職能部門備案和上網公示。
第三十三條(結業)
小學、初中、高中學生修業期滿,不符合畢業要求的,準予結業發給結業證書。
第三十四條(肄業)
高中學生學完三分之二以上課程中途退學或休學期滿未復學的,發給肄業證書。
第三十五條(證書遺失)
學生證書遺失,可向原證書頒發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經核實后可為其出具學歷證明。
第十章休學復學
第三十六條(休學適用對象)
1、學生因傷病無法繼續學習或連續病假3個月以上的;
2、學生因出國探親或自費留學等原因需暫時中斷學習的。
第三十七條(休學申請)
由學生和監護人持相關證明(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證明、出國護照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核準后發給休學證明。
第三十八條(休學時限)
因傷病休學的,小學、初中學生一般不超過16周歲,高中學生一般不超過3年。
因出國探親等原因休學的,小學、初中學生保留學籍2年,高中學生保留學籍1年。
第三十九條(復學手續)
學生休學期滿復學或提前復學的,由其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因傷病休學的須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證明),經學校批準,即可復學。
學生休學期滿復學,或經核準提前復學的,學??筛鶕鋵嶋H學業程度,編入相應年級學習。
第四十條(休學延期手續)
學生因病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的,須在休學期滿前半個月由其監護人向學校申請辦理繼續休學手續,經學校批準后可繼續休學。
第十一章退學
第四十一條(適用對象)
1、學生因患不能治愈的重癥或患慢性疾病長期休學,不能堅持正常學習(須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證明)。
2、學生在學習期間因意外傷害性事故導致嚴重的智力缺陷或生活不能自理(須有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單位證明)。
3、學生出國定居(須憑學生本人護照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
4、年滿16周歲,并已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繼續學習確有困難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
5、經司法部門判刑或送勞動管教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
第四十二條(退學手續)
學生及監護人持相關證明向學校提出書面退學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并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由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第四十三條(自動退學)
高中學生在一學期內連續曠課超過8周或累計曠課10周及以上,經學校與家長多次聯系幫助教育無效者;或休學期滿,經學校與家長聯系仍未復學或不按期辦理繼續休學手續的,經學校報請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可按自動退學處理,由學校發給學歷證明,證明上要注明“自動退學”字樣。
第十二章獎勵處分
第四十四條(獎勵對象和形式)
市、區縣、學校和有關部門應當對德、智、體、美、勞等全面發展或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鍛煉身體及參加社會服務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
獎勵可采取當眾表揚、通報表揚、發給獎狀(章)、授予榮譽稱號等形式。
第四十五條(獎勵程序)
凡授予各級“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少先隊隊長”和各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稱號者,均需學生民主評議推選,校務會議或行政擴大會議討論通過,并在學校和社區張榜公示。
對學生的獎勵,學校應當真實完整地歸入學校檔案和本人檔案。
第四十六條(處分類別)
處分一般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
高中學生在校期間被司法部門判刑、勞動管教,或在留校察看期間,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可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
第四十七條(處分程序)
學校對犯錯誤的學生應加強教育,促其認錯悔改;必須處分的,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程序正當、證據充分、依據明確、處分適當。
學校對學生作出處分決定前,要與學生家長進行溝通,處分結論要同學生本人及家長見面。
學生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可向學?;驅W校所屬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警告、嚴重警告和記過處分,須經校務會議或行政擴大會議討論通過。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處分,除上述手續外,還須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
第四十八條(教育幫助)
學校要加強對受處分學生的幫助教育。受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的學生在1學期后,受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在1年后,確有悔改表現的,可撤銷其處分。撤銷處分的權限和決定處分的權限相同。
已撤銷的處分不進入學生檔案。留校察看處分未撤銷者,不予畢業。
解除勞教或刑滿后需恢復學業的學生,由家長及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屬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不得拒收。高中學生在十八周歲以內的,學??赏馄湓囎x一學期,試讀期間表現好,未重犯錯誤,由學校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恢復其學籍。
第十三章學籍管理
第四十九條(學校學籍管理工作)
學校要建立健全各項學籍管理制度,確定專門機構和人員具體實施學籍管理工作,及時將學生各學段德、智、體諸方面的情況(包括入學注冊、學科學習評價,拓展型探究型學習成果,社會實踐鑒定,社會工作表現,紅領巾爭章活動,獎懲記錄,體質健康狀況和學籍變更等)完整、正確的分類歸檔,并要落實信息安全措施。
學校應允許學生查閱本人的學籍檔案,保障學生對自己學籍信息的知情權。
第五十條(學生社保學籍卡)
小學、初中、高中新生入學后,學校應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生信息采集,指導學生按時申領社保學籍卡。
第五十一條(學生成長記錄冊)
關鍵詞:
高校;學分制;學籍管理
為維護正常的高等教育教學秩序和高校學生的生活秩序,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循教育規律,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堅持依法治校、科學管理、規范管理行為,努力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目前,隨著學分制的改革,我國高等教育學校學籍管理必須與時俱進,不斷提高和改進。
一、針對學分制的理解
學分制可分為學年學分制和完全學分制,學年學分制是一種集學年制和學分制的主要特點于一體的教學管理制度。屬于學年制和學分制過渡時期的折中形式。完全學分制是由學生自主擇專業、課程、教師和上課時間進行學習的,不受時間限制完成專業培養法案規定要修讀的所有課程。只要滿足畢業要求的學分即可。其內涵是以學分來計算學生學習分數的一種教學管理制度,一般以每學期授課時數、實驗課程時數和實習課程時數以及課外制定自學時數為依據的學分計算,根據各門課程成績要求給予相應學分,規定各專業課程的相應學分總數,作為學生畢業的總學分。學分制的優勢是教育目的明確、培養目標全面、教學內容與時俱進、教學方法因地制宜,還能增強學生競爭意識,提高教學質量、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創新能力,同時亦能一定程度上緩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壓力。
二、學籍管理
學籍管理包含學生學籍電子注冊、學年注冊、學籍異動(異動種類包括休學、復學、退學、留級、降級、轉學、轉專業等)、成績錄入、統計分析、畢業資格審查及畢業證書的制作和發放、后續完成學歷電子注冊工作。高等教育學籍管理不是隨意創新、百花齊放又能隨時推陳出新的工作,必須遵循教育規律,嚴格執行法律法規。
三、當前學分制改革與學籍管理存在的問題
1.高等學校學生學分制管理下,由于很多高校教學培養方案不穩定,二、三年更新一次,甚至有的高校一年一換培養方案,這樣不斷變更培養方案,導致教學任務經常變化,學生選課亂套,給學籍管理帶來不一致性和不連貫的弊端。在我國完全學分制的實現必須還要經歷學年學分制,逐步過渡到完全學分制。就我國情況來說,大多數高校不具備真正開展完全學分制的教學條件,如教學資源、教學軟件、教學硬件均達不到完全學分制實施規模。
2.目前,我國已經有許多高校開展學分制管理辦法,但是十幾年來學生數量猛增,進入大眾化教育模式,高校面對有限的教學資源,根本無法實現完全徹底的學分制管理和學籍管理。在現存的教師隊伍、教學設備和教學樓宇等條件下,不能將教學大綱規定的所有學業課程同時開課,就無法實現純粹的學分制學籍管理。
四、針對我國高校學分制改革下學籍管理應做好的幾方面
1.學分制改革下一定存在彈性學制。彈性學制是根據國家專業目錄規定的學制前提下提前1~2年或延后幾年畢業。學生學習能力很強的學生是可以提前修讀培養方案上的課程,全部課程通過后允許畢業。如個別學生學習能力及家庭個人等特殊原因不能在所讀專業培養方案規定年限內畢業,允許其延長學業時間修讀未通過課程。
2.學分制的學籍管理模式下定有選課制度。在不違背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學生自主擇專業培養方案下規定的課程及授課教師等,并合理安排上課時間,如若個人為了開拓知識,跨專業選修一些與就讀專業無關課程是不給予計入總學分的。
3.導師制度建立。由于學生本身不了解所學專業及開設課程,所以應建立導師制。由學生導師按照學生培養方案、結合專業需求及學生個人喜好方向,有針對性地、運用因材施教的原則,幫助學生選擇制定適合自己專業發展的相關具體課程和學習計劃。促進學生全面化和個性化發展。提高教學質量和高等教育辦學水平。
4.重修制代替補考制。以往學生期末考試不及格,可通過自學后參加下學期開學補考、各種大補和清科考試等等直到考試通過。自選課制、學分制、導師制的實施,就要開展重修制了,對于期末考試不及格者或缺考、曠考和被取消考試資格者,都可申請跟隨下一年級學生一起修讀該門課程,重修考試成績合格才能計入相應學分。
5.引進高級學分制管理教務系統。學籍管理已經是網絡電子注冊模式,過去的繁瑣復雜的高等教育學籍管理是以檔案和學籍卡等紙介質形式進行保存、整理、分類、統計方式進行管理的,已經不能應付現在高校大規模學生學籍管理了,必須采取網絡注冊制度,全國各高校統一使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同時還得充分利用互聯網優勢,設計一套適合本校教學管理模式的教務系統,啟動資源共享,使得全校教師和學生及時登錄教務系統管理平臺,完成選課、上課、打分、查閱等,確保教學工作順利開展,創建高校的信息管理平臺,完備現條件下學籍管理工作任務。
6.及時修訂學籍管理制度和配備專業學籍管理人員。高校原有的學籍管理辦法已經無法適應學分制改革下教學管理的步伐,面對彈性學制、選課制、導師制等,以及選修課、必修課、免修課和具體實施的情況和管理辦法,應及時盡早出備的學籍管理制度,達到與時俱進。且在完善學籍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必須配備好專職學籍管理人員,具備現代化管理手段,實現網絡辦公,并定期參加培訓學習,提高實際操作能力,推進學籍管理制度改革。
參考文獻:
2013年5月初,教育部公布了《2013年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學校名單》(不含軍事院校和港澳臺高校),公示名單中,2013年具有高校招生資格的高職(專科)院校共有1266所;2013年2月8日,教育部公布《關于2013年高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備案結果的通知》,該通知顯示2013年經教育部共備案的高職擬招生專業1088個,專業點47591個。總的來說,我國高等職業院校數量多,專業多,學生就業壓力大,但是另一方面,企業對人才的需求也是很龐大的。于是我們看到了一個奇怪的現象:一方面是畢業生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是企業招不到滿意的人,大多企業不愿意招畢業生。問題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出現在高等職業院校的學籍管理制度方面。
目前大多數高職專科類學校依然按照傳統學術型本科教學的方式,只是通過減少課程和縮短學制的方式,將三年大專變成濃縮版的“小本科”,沒有根據學生的基本情況采取合理的引導機制,也沒有著眼于市場和職業院校的特點設置合理的學籍管理制度,缺乏彈性和活力。
第一,要解決這一問題,首先要明確職業教育的定位,我們是培養什么樣的人才?大多數業內人士已有共識,職業教育培養的是具有較高綜合素質的技術型人才。著眼于這一點,我們的選課制度,應該有所改變,不應該在進學校的時候就很明確地細分專業,而是大致劃分一個大的方向,比如建筑類、藝術類、機械類等等。在進校的第一學期通過彈性的選課制度,盡可能在有限有時間里擴展學生的專業視野,為他們在本行業具有較高綜合素質打下基礎,而且課程的設置上也并不一定是一門課非要排滿一個學期,應根據該門課的內容確定上課的時間長短,或者采取目前很多培訓機構“滾動開班”的這種形式,這樣有助于多開本行業綜合課程,也有助于學生靈活安排自己的學習時間,讓學生多了解本行業基本知識,思維開闊起來。
筆者曾經到國內某知名CG培訓機構考察,該培訓機構就是采用滾動開班,教師采取全國調配的形式,分別從一個月到半年不等的各層次的CG教學,半年學制的基本上是導師制度,跟著做兩個項目,學生出來基本可以到公司里上手做項目,學員很受用人單位歡迎,有不少從本科畢業的學生,專門到這個機構培訓強化,表示在這機構三個月,比在學校里四年學的技術多,從這一點,可以看得出來,我們很多的院校,在選課和課程的安排上出了問題,沒有利用好學生的積極性來充分調配他們的時間,造成學校資源的浪費和學生時間的荒廢。而該CG培訓機構的負責人則表示,在大學里學過基本的美術和相關理論,在他們這里的培訓中表現會更優異,因為大學生領悟力強,他們所做的只不過是把大學的理論和項目結合起來集訓罷了。
在學生的選課與修課上面,我們現在有可能是做得操之過急,急于把這一個學科的所有細節都告訴學生,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個誤區。一個人的綜合素質的高低不僅僅在于學了多少,而是在于他的學習能力的培養。我們教育的對象是應試教育出來的學生,到了大學,他們并不知道怎么去主動學習,大多數是被動的,認為考試要考的,我就去學,考試不考的,就不重要。在我們做職業教育的選課制度的時候,應該是要顧及到這種觀點所帶來的負面影響。興趣的培養和職業道德的素養是職業教育的先行兵。
(一)新生入學
新生入學后,各校應根據新生錄取花名冊,新生檔案材料,按班級填好學籍卡和學籍花名冊,并統一編好學號。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新生錄取花名冊,新生檔案材料,新生學籍卡和學藉花名冊(二份)送區教科局審核學籍,加蓋學籍管理專用章。未加蓋學藉管理專用章的學籍卡一律無效。
(二)轉學
1、外地轉入:凡屬戶口跨省、市、縣、鄉鎮遷移或回戶口所在地就讀等原因,要求回本鎮上學,須持戶籍遷移證明或戶口簿、家長調動工作證明、原就讀學校的轉學證明。教導處審查學生的學籍檔案合格后,安排到相應的班級就讀,并為其建立學籍卡并到區教科局加蓋學籍管理專用章,記人轉入學生一覽表。
2、轉往外地:由學生或家長向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學校同意后,開具轉學證明,辦理離校手續并注銷其學號。記入“轉出學生一覽表”。
(三)借讀
1、外地學生借讀
符合借讀條件的學生由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請,持父母所在單位證明,借讀所在地親屬的戶口簿,戶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或鄉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借讀證明.原學校的學籍卡或學籍卡復印件,教導處審核同意后安排到相應的班組借讀。借讀生的學號由教導處統一編臨時學號,記入“借讀生一覽表”。不符合借讀條件的戶口在外地的學生要求在本校就讀。經學校同意后,可作為擇校生處理,其手續與申請借讀手續相同。
2、本地學生外出借讀
由學生或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出具借讀證明。學校將外出借讀學生的檔案材料復印后,將復印件封交學生帶往借讀學校或在一月內寄往借讀學校,并記人外出借讀學生一覽表。學校保留外出借讀學生的學籍。
(四)休學和復學
1、因病休學
由學生家長向學校提出休學申請,并附縣(區)級以上醫院的病歷和診斷證明,確實符合休學條件的由教導處發給休學證明,并在學籍卡、健康卡上注明休學原因,記人“休學生一覽表”。
學生因病或其它原因,四個星期不能堅持上課,要辦理休學手續,因病要有醫院證明。其它原
因應由學生本人或家長提出書面申請,班主任填注意見,教導主任辦理手續備案。休學期限最多不超過二年。
2、因病、因事請假一學期累計超過三周,或無故曠課一學期累計超過36節而造成學習有困難的學生,勸其休學。
3、復學
由學生家長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因病休學者要校驗縣(區)級醫院的健康情況證明,由教導處審核后同意復學,記人“復學生一覽表”。復學學生跟不上原年級課程,按留級處理,如學生或家長要求上原年級,經考核成績合格,可編入原年級。
(五)退學
已學滿義務教育規定年限的學生,如要求退學,由家長和學生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后同意退學,退學學生到同屆學生畢業時,當年辦理肄業證書。未經審批同意的退學生一律不發肄業證書。
(六)成績考核
考試科目為政治、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國家課程計劃規定的其余學科均為考查科目。學生學期成績的評定:平時成績和期中考試成績各占30%,期末考試成績占40%。學年成績的評定,第一學期成績占40%.第二學期成績占60%。代數、幾何并開的,數學成績各占50%,不舉行期中考試的考查科目,平時成績為40%,考查成績為60%。體育、音樂、美術等學科,如因生理上的缺陷(如跛足、喉病、色盲等)或因病尚未恢復健康者,由縣(區)級醫院證明經學校領導批準,可以免試或免試其中一部分。
非中考科目以百分制計。以平時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各占50%計算學期成績。以第一學期40%。第二學期60%計算學年成績。
(八)畢業、結業、肄業
在我國的職業技術院校,對學生學籍的管理是學校育人工作的關鍵部分,同時也是學校對每個學生身份的核實,包括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等。因此,學校從各個方面考核學生,并將這些有價值的記錄放到學籍里,其目的就是要管理好學籍,為學生以后的發展空間鋪路。
一、建設學籍管理制度的意義
1.完善學籍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有享受和履行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學校是學生成長的地方,有責任管理好學生的信息。同時,學校對學生學籍的管理包括學生入學開始、在學校期間的學習情況以及對學生課程的考核和學習成績的記載等各個方面。
2.學生可以在各方面明確自己的價值取向
學生時代是每個人全面發展的時期,他們腦海里每時每刻都在接受著新知識和學習生活技能,時間久了,就會在心理形成一種價值觀。這種價值觀驅使他們自己成長進步,追求完美成為他們學習管理好自己一言一行的動力。
3.可以約束學生的行為
在學校里,老師通過了解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來填寫學生的學籍。然而,只有學習成績是不夠的,學籍里包含的內容很多,其中,要有學生各方面的能力、興趣愛好等等。因此,學生開始努力在各方面做一個好學生,希望學籍里能有對他們發展有利的因素,這樣的行為約束,可以讓他們在學習生活中認真做好每件事。
二、在學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學籍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我國的一些學校,由于學籍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導致了學校教學秩序的混亂。其中,有的學生在高考填報志愿期間,沒有選擇自己現在所學的專業,是通過調劑過來的,在這種情況下,學生對眼前所學專業沒有興趣,就會影響他們以后的發展方向。
2.學校不重視學籍管理工作
學籍管理工作是一項極其復雜的工作,學籍管理工作涵蓋的內容主要包括學生學籍的變動、學生的學習成績、對學生在校期間的獎罰、對考取各種資格證書的審查等。學籍管理是學校培養人才的重要環節。但是在一些學校,經常有老師不重視對學籍的管理工作,有的學校沒有對學籍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導致專業學籍管理人員短缺。
3.管理觀念過于傳統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教育的改革受到來自世界不同領域的人們的高度重視。因此,教育的社會價值要以發展為前提。在我國一些學校,在管理學生學籍的工作中,由于學籍管理人員的自身素質低,學生只好遵循他們固有的傳統的管理模式,導致學籍管理的主動權和學生受教育的權利發生矛盾,同時,只是一味地給學生灌輸規章制度,而忽略了對學生的教育。
4.服務態度差
學籍的管理工作是復雜的,管理人員要有良好的服務態度,要熟悉工作思路,能夠建立明確的學籍管理系統,完善學籍管理制度。然而,有的學籍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極差,這樣就會引發與學生之間的沖突,所以要對學籍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讓他們把為學生服務作為工作的重點。
三、學籍管理的方法和建議
1.利用電子文檔,對學生信息進行儲存
學校對學生信息要及時進行備份儲存,由于學校學生的數量多,信息量比較大,一些學校懂信息技術的專業人員少,對信息處理的方法也很少。因此,學校要保證學生信息的完整性,可以利用電子檔案對學生學籍進行儲存歸檔。
2.利用電子文檔的同時還要制訂傳統的紙質學籍
我們在用電子文檔對學生學籍進行歸檔儲存時,要知道計算機并不是萬能的,它也會在操作的時候出現網絡故障。因此,我們也要采用傳統的紙質學籍,因為紙質學籍是通過手寫來完成的,其原始性和可信度很強,對于原始學籍的保存和收集有很大的幫助,這種方式更可信、更完整。
3.建議
也許每個學校對學生學籍的管理制度和方法都不盡相同,但是其目的都是希望通過各種方式保證學生在校學籍的完整性。其中,學生學籍的管理對于管理者來說,要將“以人為本”的思想滲入到工作當中,在實踐中彌補不足,在管理觀念上要與時俱進,要以教育的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努力做到在實踐中結合新的思想方法,使學校學籍管理工作進入規范化。
四、怎樣培養學校學籍管理人員自身的素質
1.學籍管理人員要有認真學習的態度
我們知道,學籍是一個學生的身份,學籍管理的工作任務重。這就要求學籍管理人員要有認真學習的態度,有不懂的地方,要及時向他人學習。同時,在行為舉止上要做到謙虛待人,在語言表達上要條理清晰。
2.管理人員要有嚴謹的工作作風
嚴謹的工作作風代表了個人對工作的態度和自身形象,管理人員在工作中難免會遇到一些細節問題,要把工作做好,就要完善管理制度,只有建設了完整的學籍管理制度,才能使學籍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學籍管理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學籍管理制度的意義重大。因此,管理者要不斷地在實際中摸索管理的規律,從而使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學籍的管理方法很多,不論哪種方法,其目的很明確,都是完善管理制度。
參考文獻:
[1]梁渝佳.新形勢下高校學籍管理工作的若干思考.中國科教創新導刊,2009.
從我國目前成人高校學籍管理的實際情況來看,仍存在一些滯后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與成人高校教育的發展不相符。因此,成人高校應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學生的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并改進學籍管理制度,以更好地適應形勢發展需要。首先,學生注冊管理的規范化。由于成人高校學生的身份特殊性,往往不能按期注冊或者繳費,那么應該增強時間限制的靈活性;其次,學生考試管理的規范化。結合不同專業的課程性質、特征等,選擇開卷考試、閉卷考試、口試、論文報告等考試形式,注重對學生知識掌握情況和實際運用能力的考核。
二、貫徹“以人為本”管理原則
成人高校實施學籍管理,主要目標是對學生的管理,也是提高教學管理質量的根本保障。但也要意識到,成人教育具有其特殊性,學生大多為在職人員,管理的難度較大。學籍管理具有政策性、原則性特征,學籍管理人員在開展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循規則制度,強化管理;但是考慮到成人教育的特殊性,在具體工作中也要注重分析實際情況,適當增強工作的靈活性,給參加繼續教育的學生更多機會;因此,學籍管理工作要遵循“以人為本”原則,在不影響教學秩序和教學質量的前提下,盡量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解決問題,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妥善處理學籍嚴格管理與為學生服務的關系,將教育和管理相結合,將得到更多學生的認可與接受,也更利于教學目標的順利實現。
三、實施學分制管理策略
在成人高校教育中,為了更好地調動學生主動性、保證教學效果,確保教學目標順利實現,應逐步實施“學分制”管理方法。通過“學分制”更利于開展“因材施教”教學活動,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也可在教育管理中引入競爭機制,做到優勝劣汰。采取學分制管理方法之后,應適當對學籍的過程管理放松,而更加重視最終目標的實現。學生能夠根據自己的知識需要、時間安排等,自主選擇上課時間、上課地點、課程內容等;如果學生的能力較強、時間寬松,可以多選擇幾門課程學習,也可以根據教學計劃合理安排先學習哪些課程、再學習哪些課程,無論學生選擇什么樣的上課方式,只要最終修夠學分,就可以順利畢業。如果學生選擇的課程最終考試沒有通過,可以重新選修其他課程或者重修該門課程并再次參加考試,直到考試通過獲得學分。
四、在學籍管理中運用計算機先進技術
對于成人高校學籍管理工作來說,其中涉及到大量的統計報表工作,為了便于數據的收集、整理與修改,應運用計算機手段,實現辦公自動化。計算機技術在學籍管理中的應用,便于學生檔案信息的查詢、學習成績的管理等,更好地實現學籍管理資源共享。過去,學籍管理的數據整理以手工操作為主,需要填寫數據、核對表格等,這一繁瑣的過程浪費了大量的人力,錯誤率也非常高。采用計算機管理方法之后,只需要一次性輸入學生的基本信息,再將表格導入學生學籍管理檔案中即可,提高了學籍管理的效率和質量。例如,一些學生由于學分不夠,需要留級或重考,還有一些學生由于各種原因涉及到退學、轉學、休學等,只要在計算機中對學籍模塊進行修改和選擇,就可以通過網絡完成資料共享,學籍管理人員能夠實時掌握學生的學籍變動情況,便于統一管理。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2851(2012)05-0094-01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高校人才培養越來越注重學生的個性發展,因此,在學籍管理中,也應該引進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創新地將傳統的制度管理與人本管理有機地融合在一起,充分發揮制度管理與人本管理的優勢,共同為提高高校學籍管理效率努力。
一、高校傳統學籍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高校傳統的學籍管理是以制度管理為主要模式的,這種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科學主義教育的管理思想,重視管理決策的重要作用,用各種制度來約束管理行為。但是,高校傳統的學籍制度管理模式中也存在著一定的缺陷。
首先,制度管理模式過度重視對學生的約束作用,認為學生是受管理者,學生不能參與到管理中,使得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受到打擊,尤其是對于專業及課程的選擇上,學生的自由及興趣更是受到了制約;其二,在實際管理過程中,很多高校學籍管理者認為學籍管理只是一項相對獨立的工作,并沒有意識到學籍管理對學生的引導、指導和服務的效能,導致部分學生在選課中為“湊學分”而出現盲目選課、學習積極性下降等問題,這需要學籍管理者在工作中加以反思。
針對高校傳統學籍管理制度中所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為了適應高校不斷發展的現狀,貫徹我國對教育事業發展以人為本管理的戰略方針,高校的學籍管理模式必須進行有效的改革和創新,要從創新管理理念上入手,建立起制度管理與人本管理并重的管理模式,從而促進高校人才培養質量和學籍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高校學籍管理模式改革要遵循的原則
高校學籍管理工作不僅關系到學生的個人發展,也關系到高校人才培養質量和教務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在高校管理工作中,必須提高對學籍管理的重視,強化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積極改革傳統的制度管理模式,以適應時代的步伐。
對高校學籍管理模式進行改革需遵循以下原則。其一,權威性原則:無論何種學籍管理制度,都必須具有權威性,這樣才能夠更好地發揮制度的管理效力,并促使學籍管理形成人人平等的局面,有利于學籍管理水平的提高;其二,程序化原則:高校學籍管理應該按照一定的流程進行,這樣才能保證學籍管理的規范化、程序化和科學化。因此,學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必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有效的管理程序,以提高學籍管理水平;其三,法治化原則:學籍管理與利用都會涉及到學校規章制度問題,在學籍管理制度改革過程中,必須提高法治化認識,遵循法制統一原則,公平處理學籍管理問題。
三、高校學籍管理中制度管理與人本管理相結合模式的建立
當前的高校學籍管理,已不能只注重制度管理,而要將以人為本理念進行到管理中,將人本管理模式與制度管理模式有機結合在一起,形成一種新型的管理模式。經過實踐證明,這種制度管理與人本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可以有效激發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學生對學籍的認識,指導學生正確地選擇專業、課程,提高學生的學習效果。
第一,高校學籍管理工作者要完善學籍管理制度,將以人為本理念引到管理制度中,充分發揮學籍管理制度的導向功能,促進學生科學、正確地選擇專業、課程。在很多高校已經大力推行學分制度,將課程分成不同類型,學生在學習必修課程之后,還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或個人興趣進行課程的選擇,以學分來考核學生學習的效率,使學生能夠更加自由地學習專業知識與非專業知識;還有的學校在學籍管理上實行免考制度,也是一種充分尊重學生主體性的管理制度,學生可以根據興趣、需要等,在教師的指導下自主選擇課程。
第二,學生既是高校學籍管理的被管理者,同時也可以是學籍管理的參與者,這就需要高校學籍管理工作人員提高人本管理的認識,允許學生參與到學籍管理工作中來。在完善高校學籍管理制度過程中,高校可以對學生的需要、意見等進行調查,將學生的自我教育機制充分地調動起來,使學生將學籍管理當成是自己的事,這樣學生就可以主動地參與到學籍管理中并加以重視。但是在鼓勵學生參與學籍管理過程中,必須要注重制度管理的約束性,規范學生行為,使學生在制度的約束與鼓勵下,積極地參與到學籍管理工作中,促進學生自律能力的提高,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與實踐能力。
總而言之,高校學籍管理模式由傳統的制度管理向制度管理與人本管理相結合模式的改革,是時展的需要,也是教育事業發展的必然選擇,更是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重要手段。因此,在高校學籍管理過程中,要能將制度管理與人本管理有機地融合在一起,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彌補傳統管理模式中的不足,建立既符合當今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又能適應學生健康成長的學籍管理新模式,從而真正提高高校學籍管理的效率。
參考文獻
一、電子注冊制度的建立
隨著高等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加強和完善高校的學籍和學歷證書的管理,已是迫在眉睫,按照教育部《面向二十一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中提出的要建立“全國大學生招生遠程錄取、計算機學籍學歷管理、畢業生遠程就業服務”一體化的信息系統的要求,教育部從2001年開始正式對全國高校學生實行學籍學歷信息電子注冊網絡化管理。
二、電子注冊制度的內容
學年電子注冊是對學籍電子注冊的進一步規范和延伸,最后與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工作接軌,實現高校學籍學歷全程網絡化動態管理,從入學、在籍到畢業等關鍵部位進行嚴格控制,從而保證了畢業證的真實性,保護了畢業生的利益。
(一)學籍電子注冊制度。2007年3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實施。這就要求我們學籍管理人員及時的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網”的“學籍學歷信息平臺”下載教育部提供的新生錄取數據,數據中包含考生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民族、專業名稱、學制等信息,考生號貫穿學籍、學歷管理始終,是學籍學歷管理的內部關鍵字,是嚴格唯一的。學籍注冊時以考生號作為關鍵依據來判定入學資格,這一點非常重要。為了保證信息的準確性,每一位新生都要認真核實,由本人簽字確認;如有錯誤則與我們的學籍管理部門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學年電子注冊制度。2008年10月,按照教育部要求,全國各高校相繼開展了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工作。學年電子注冊有4種狀態:(1)待注冊:每年年初,所有原本“注冊學籍”的在校生狀態都會變成“待注冊”,表示需要重新進行學年注冊。對于所有待注冊的學生,都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年注冊,把注冊狀態變成其它幾種情況;(2)暫緩注冊:由于欠繳學費等原因,暫時不予以學年注冊。這個狀態不會自動變成“待注冊”,只要高校不做改變,就會一直保持,學生的學籍也不會被清理掉。學生補繳學費后,高??梢噪S時將其學籍狀態由暫緩注冊變成注冊學籍。(3)保留學籍:由于參軍,疾病等原因,標記為保留學籍。這個狀態不會自動變成“待注冊”,如果高校不做改變,就會一直保持,學生的學籍也不會被清理掉。參軍復員或疾病康復回校繼續學習時應即時注冊學籍,同時應予以降級。(4)注冊學籍:完成學年注冊后,學生的學籍狀態就變成注冊學籍,表示該生在新的學年已經獲得了學籍資格。當我們看到待注冊人數為0,表明學年注冊工作完成。
(三)學歷電子注冊制度。2001年開始,對全國高校學生實行學歷電子注冊信息上網管理制度,為了確保上報畢業生的學籍信息準確無誤,學籍管理人員同樣需要進行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一樣的畢業生信息核對工作,并根據核對結果整理畢業生數據。畢業生電子注冊數據庫包含考生號、姓名、性別、專業、學歷證書編號、畢結業結論等字段。學歷注冊時以考生號作為關鍵依據來審核學籍資格。學校根據編號規則為畢業生編制學歷注冊編號,根據畢業審核結果給予畢結業結論。學籍管理人員借助平臺上的學歷圖像信息校對系統,整理以學生身份證號命名的畢業生學歷圖像信息并上報市教委進行畢業生學歷電子注冊。市教委將各校所報的數據及圖像信息匯總上報國家教育部備案,并由教育部將此數據上傳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供社會查詢。
三、建設與完善我校成人學籍管理的相關管理辦法
(一)成立專門機構,加強學籍學歷電子注冊工作的領導。學院成立由分管院長擔任組長,招生就業處、成教處等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學籍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院學籍管理工作的組織和領導。
(二)要對電子注冊制度進行大力宣傳。為加強學歷證書的管理,教育部在2001年連續下發了《關于做好2001年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印發的通知》、《關于重申保證高等教育質量,加強學歷文憑、學位證書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特別是《高校學生獲得學籍及畢業證書告知》的頒布,要讓每一位學生都了解,“經過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入學復查合格、進行學籍電子注冊才能獲得學籍”,“具有學籍的學生才能獲得畢業證書”。實施高等教育學籍學歷電子注冊具有深遠意義,能夠有效地遏制社會上不法分子偽造、販賣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國家學歷證書制度的嚴肅性,保證高等學校的聲譽,保護廣大高校畢業生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證了高等教育的教學質量。
(三)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學籍學歷管理人員不僅需要有高度思想政治覺悟和較強的責任心,還要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能力、有關學籍管理軟件和數據庫的知識。學院要針對電子注冊工作和學籍管理工作要求高、任務重、責任大等特點,采取必要措施,合理安排工作量。
(四)建立、健全我院學籍管理相關辦法。依法完善我院的學籍管理制度,規范學籍管理相關文件內容。根據天津市教委文件要求,我院制定了《天津濱海職業學院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工作管理辦法(暫行)》,2010年我院進一步修訂學籍管理規定,從而使我院的學籍管理制度得到進一步完善,達到文件規范化,工作合法化。
電子注冊制度是利用現代技術對學籍學歷進行管理的一種方式,隨著高校學籍學歷電子注冊制度的不斷完善及學籍學歷管理平臺的不斷改進。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管理工作將會更加順暢和規范。
【參考文獻】
高校學歷證書電子注冊是高等教育學歷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環,也是高校學籍管理的終結階段。我國目前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就業原則使學歷在很大程度上成為學生進入職場的入場券。依據目前的人事管理體制,學歷證書還成為持有者評職稱、升職、深造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由于學歷證書的發放及其電子注冊不僅關系到高等教育的聲譽、學生的切身利益,還關系到人事制度改革能否順利實施。因此學歷證書管理是高等教育一項極為嚴肅的工作。
一、電子注冊制度
1、什么是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制度
高校學歷證書標志著受教育者在專業知識、技術或學術領域所達到的程度和水平,是其完成規定的學業要求之后,由教育機構頒發的具有行政效力的書面證明。為規范我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發放。2001年起,我國正式實行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所謂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即是高等學校將學生基本信息,以計算機數據表的形式上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再上報國家教育部審核備案。是一種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實行計算機網絡注冊管理的一種辦法,實行國家、省、高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三級管理??梢哉f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是規范高校學籍管理,督促高校依法治校的一桿標尺。
2、電子注冊的內容及過程
電子注冊分兩種類型:包括新生注冊和畢業生的學歷注冊。其內容涉及從高校的新生直到畢業生的所有數據信息。所謂新生注冊是各高校將報到的新生信息,包括新生的考生號、姓名、性別、學制、專業等近80個字段上報高校所屬的省教育廳,教育廳依據當年招生庫的名單對以上字段嚴格核對,核對無誤的數據上報教育部。有問題的數據要求學校做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注冊。最后將無誤信息轉為新生電子注冊信息并上網以供各界查詢。
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來源于新生注冊信息。注冊后的新生信息被轉入各高校在校生學籍管理系統,添加必要信息,轉化為在校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籍電子檔案,可作為學校對在校生進行各項日常管理的基本數據信息。學生在校期間,經過教學管理、成績管理、學籍管理,除部分由于學籍變動的學生如休、退、轉學,及成績不合格不能如期畢業以外,其余多數學生能通過畢業生資格審核,其學籍信息被添加獲得證書信息轉為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上報教育廳。教育廳同樣可以將當年注冊的新生信息與畢業生上報信息利用電腦核對,各項信息吻合者通過審核,不匹配者要求高校給出以上人員合理解釋,否則不能注冊。
3、實行電子注冊的意義
首先,實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有利于高校從招生到學生畢業的規范管理,打擊制售假文憑,遏制個別人利用手中權力招收不合格學生,維護高等教育辦學秩序和教育質量,維護國家學歷證書制度的信譽。 其次,這種證書管理方式,不但手段先進、管理科學,而且大大減輕了相關工作人員的手工勞動量,并且出錯率低,便于實現過程管理,易于控制,提高效率。
此外。公布到網上的學歷注冊信息,還可為用人單位查詢其錄用人員畢業證書的真偽提供方便。
二、電子注冊制度的發展過程
雖然電子注冊制度能有效地維護國家學歷證書制度的公正性、嚴肅性,保護高等教育聲譽和畢業生的合法權益,要求建立網上查詢系統的呼聲早已有之,但真正建立起電子注冊和網上查詢卻是近幾年的事。
先是,2001年2月5日,國家教育部為了適應高等教育改革,遏制部分高校亂招生、亂發文憑及打擊社會上販賣假文憑等現象,頒發了《關于重申保證高等教育質量,加強學歷文憑、學位證書管理的通知》,規定“從2001年起我國全面實行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制度,全國各高等教育培養單位頒發的畢(結)業證書,凡未報省教育廳、國家教育部注冊的,國家一律不予承認?!?/p>
其后,教育部從2004年開始,開通了新生名單核對系統,對入學新生進行電子注冊。要求“各高校對每年入學報到的新生信息在網上與教育部備案的錄取新生名單進行核對。核對無誤的名單數據將作為今后畢業生學歷證書注冊的依據。”
三、高等教育電子注冊制度與校學籍管理之間的關系
所謂“學籍信息”是學校各項管理的一項重要基礎性數據資源,是學生按照國家招生計劃規定。在高考擇優錄取后,經學校全面復查并辦理入學手續所取得的在校學習資格?!皩W籍管理”就是對取得合法學習資格的學生,從入學注冊、成績考核與記載,學籍處理(包括轉專業、休、退、轉、復、退)到畢業等資格審查等方面的管理。
學籍管理是對學生學籍信息在校內的管理,是對學生從入校后的新生注冊信息直到畢業生電子注冊信息的管理。因此新生電子注冊和畢業生學歷電子注冊,實為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對學籍實行外部控制的一種政府教育管理行為。電子注冊與學籍管理是相輔相成的,電子注冊是傳統學籍管理在校外的延伸。對規范高校學籍管理起到了督促檢查的作用,同時又受學籍管理好壞的影響。而學籍管理指對學生在校內學習資格管理和基本信息管理,是受控于電子注冊制度的高校內部管理。
四、配合電子注冊制度,改進學籍管理工作
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制度,使得高校學歷證書從傳統的紙制文憑管理到現代化網絡管理,無論是管理理念和行為,還是管理手段和技術,都發生了根本性變革,迫使學籍管理關人員的工作節奏、方法與之相適應。因此對高校學籍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1、對各高校學籍管理相關部門的要求
首先,要求各高校必須引進能較好完成電子注冊任務的,具有可擴展性和兼容性的信息管理系統及教務信息管理系統。
其次,學歷證書電子注冊有嚴格的時間限制。規定的操作秩序和上報的內容,要求不允許出任務差錯,這就要求學籍管理部門實行工作標準化以確保工作質量。由于標準化工作有利于實現信息交換,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差錯,保證信息安全,因此制定各種規范,實現工作的定量化和程序化,才能減少差錯帶來的不必要的麻煩,克服偶然性、不確定性。
要實現管理工作標準化,最主要的是管理程序制度化。管理部門必須根據日常的學籍管理過程和電子注冊及高校學籍工作的規律,設計出控制程序,并擬發與此相應的各種文件和各類工作指導書(包括各種表單),將每個工作環節都置于規定的工作程序之中,使學籍管理的數量化統計與分析貫穿于管理的全過程,保證學籍管理和學歷電子注冊的順利實施。建立健全的學籍管理制度及嚴格實施,是學校維護正常教學秩序,保障教育質量的重要手段。
2、對學籍管理人員的要求
首先。學籍管理工作政策性、規范性強,要有高度的責任心。證書注冊信息向社會公示,具有較高的透明度,證書份數及證書所具信息要與教育部網上查詢信息必須完全一致,要求學籍管理人員在工作中不能有絲毫的差錯和疏漏,必須細致、規范。
其次,由于教育部的招生信息是通過網絡傳輸,學生學籍信息又是通過計算機軟件處理和管理的。因此要求學籍管理人員熟悉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的使用。
再次,學籍管理帶有很強的政策與法規性,要求從事學籍管理人員保持相對穩定,保證工作的連續性,熟悉自己的業務范圍,掌握一定的專業知識和現代技能,要有較強的服務意識,法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