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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有效參與企業重大決策,并在實施過程中強化監督,保證重大決策精準貫徹,是企業紀檢組織的一項重要任務。
一是積極有效地參與企業重大決策。為認真貫徹落實集團公司振興礦老工業基地的戰略部署,礦紀委主動介入,搞調研、提建議,對干部職工進行垞“城的發展和希望在外部”的主題教育,引導和激勵職工走出去創業。礦領導班子通過實踐反復論證,進一步明晰了“內穩外擴、內精外強”的發展思路,主要領導拿出相當的精力放在異地項目的拓展上。經過艱苦努力,先后拿下了托管兩個礦井、產能達到300萬噸的承包垞生產合同,實現了城礦史上第一次成建制綜采、綜掘隊伍走出去創業的突破。目前,設計年產120萬噸的甘肅酒鋼集團裕源煤礦、日產已達6000噸、月進600米左右的*綜采、綜掘隊等異地項目進展順利。
二是圍繞企業安全生產重要問題實施監督。我們狠抓了管理人員安全履職考核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強化履職過程的檢查監督。根據集團公司關于管理人員安全履職考核的相關規定,專門研究下發了《某礦管理人員安全履職考核補充規定》,新增了12條內容,礦紀委專門設計印制了干部下井帶班作業、必知必會知識抽查、每月下井工數以及隱患排查整改等四個表格,由部門負責日常考核,紀委月度匯總形成考核報告,考核結果與干部履職績效掛鉤。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就“三違”治理、動態工程質量、干部跟值班等,每月至少進行兩次動態監察,凡沒有完成任務的,一律停班追究,20*年管理人員共有98人次因敷衍應付等不盡職或不履職受到責任追究。通過強勢督查,各級管理人員安全履職的積極性、主動性明顯增強,較好的夯實了安全工作基礎。
三是積極開展企業重點工作的有效督查。棚戶區改造是加快振興礦老工業基地的一項重要工作。在參與制定棚戶區改造方案、工作規劃的基礎上,為防止操作簡單化和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真正把惠民工程辦好,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礦紀委參與、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實施了政策入戶宣傳、層級接待和集訪責任追究等制度,確保全礦352戶棚戶區24291平方米居民人人懂政策,個個知步驟,保證了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積極穩妥推進。在跟蹤督查《節能減排管理辦法》、《節能減排管理制度》等文件規定落實的基礎上,形成了由規劃發展科每天調度會通報主要能耗消耗情況、每旬進行分析、每月工作例會等制度,保證了各項指標任務的完成。20*年礦被*市環保局、經貿委評為“清潔生產合格”單位。
二、抓住監督關鍵,在強化教育懲處中促進黨員干部廉潔從業
企業重大決策能否得到精準貫徹,關鍵在各級領導干部。為此,我們始終把黨員干部和人、財、物管理崗位人員作為監督重點,通過開展教育引導、廉潔論證、查辦案件等途徑,促使各級干部自覺貫徹落實企業的各項決策,規范從業行為。
首先,努力營造強勢本廉宣教氛圍。垞為規范黨員干部貫徹企業各項決策的行為,推進“本廉城”創建,礦在資金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想法設法投入7萬余元,對集學習、電教、網絡、談話等功能為一體的多功能廉潔文化室進行了軟硬件補充,將人工湖進行重新布點和改造,發動黨員干部取名,使之賦予具有群眾基礎的、較為豐富的廉潔內涵,建成了具有觀光、教育、休閑等功能的“蓮湖”。與此同時,我們還積極開展構建家庭“護廉網”、黨員干部七項規定主題教育、舉辦廉潔講壇、廉潔教育周、召開典型案件通報會等十多項活動,使廉潔文化滲透到了企業工作的方方面面。
其次,積極開展制度廉潔論證活動。圍繞易發生違規違紀的重要規章制度進行督查,20*年礦紀委對《關于實行基層活動金制度》的文件進行廉潔檢測和評估,通過調研發現,活動金制度規定中的使用范圍的科學性、合理性不夠以及各單位在執行中比例懸殊較大,且無明確規定。經過立項和充分論證,礦專門下文,明確了9項使用范圍以及使用的數額規定,與此同時,我們還健全了“開放式二次分配”和區務公開等一系列制度,促進了黨員干部廉潔從業,維護了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在監督企業重大決策貫徹落實過程中注意發現案源,懲處違法違紀行為,先后排查出物業公司負責工資工作的李某、王某利用工作之便涉嫌貪污的案件和物業公司煤炭營銷業務員孫某挪用公款的案件,為企業挽回了經濟損失,維護了企業和職工利益。對克扣截留的2名干部、吃拿卡要的1名機關管理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20*年,共受理群眾24件次,處理23人,立案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一起,通過懲處,教育警示了一大批黨員干部,保證了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的有效落實。
湯月是其中一位。望著這片鮮紅,她的思緒回到2011年9月9日。
這天,她和400多名重師學生莊嚴地在“向曹瑾校友學習,獻身基礎教育事業”的簽名板上簽下自己的名字,許下諾言。
“面對這片鮮紅,我們能清晰地感受到一種堅定的信仰。”湯月說。
如今,他們奔赴教育一線,如約履行了自己的誓言。
堅定信仰的背后,是重師黨委“育心術”的凝聚作用。
黨員承諾
2011年,初秋。
周春紅站在承諾墻前,面帶微笑。
就在當天,她把獎學金交到學院里,希望幫助困難同學,這是她承諾的事項之一。
每完成一項承諾,她都會站在這里,重溫誓言。
這樣做的,遠不止周春紅一個。
“每次經過承諾墻,心頭都會微微一震,那是一種見證,回響著我們對黨的莊嚴承諾。”2008級思想政治教育專業黨員學生李露說。
“一個黨員就是一面旗幟,一句承諾就是一種行動。我們在承諾墻前定期開展黨員理想信念主題教育活動,就是希望在師生心中形成一種儀式的莊嚴。”重慶師范大學黨委書記鄧卓明說。
重師的黨員承諾制始于1997年,近些年來,學校二級黨委也有了各自的創新——外國語學院的學生黨員110聯動活動;生命科學學院的黨員公示制;圖書館的黨員群眾雙承諾制等。
黨員學生有承諾,黨員教師同樣也有承諾。
2010年初,稅強履職政治學院黨委書記,擺在她面前的第一件事就是“三年履職規劃”。
“規劃做好了要編輯成冊,在全校公示,三年之后完成情況如何,大家一目了然。”稅強說,“這將會督促教師黨員履職盡責。”
于是,稅強通過調研,集中全院智慧制訂了“三年履職規劃”。
“按照規劃一步步扎實推進,相信一定能順利完成。”稅強胸有成竹地說。
在加強黨員師生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時,重師還通過創新“青年者培養工程”,以黨建帶團建,培養的信仰者。
信仰工程
2010年7月,石柱總工會——重慶師范大學“青年者培養工程”實踐基地。
徐霞整理著辦公桌,心里有些不舍,她的掛職就要結束了。
作為培養信仰者的“青馬工程”高級班學員,十幾天的鍛煉,讓徐霞學到了很多。
從辦公室簡單的文件處理,到聯系接待工作,再到幫助困難職工,徐霞在實踐鍛煉中對基層工作有了切身感受。
“這些經歷堅定了我將來為人民服務的信念。”徐霞說,“‘青馬工程’給了我一種信仰,給了我一個平臺,給了我一次成長。”
“青馬工程”是團中央發起的一項教育活動,旨在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2009年4月,重師在全市率先開辦了“青馬工程”大學生骨干培養班。
“學校提出了‘三三四四’的‘青馬工程’創新工作模式,保證了青馬學員綜合素質的提高。”重師團委副書記高菁勵說,“三三四四”即“三梯次”培養格局、“三結合”培養原則、“四個環節”培養過程、“四個保障”具體舉措。
憑借這一模式,2010年,重師榮獲全國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一等獎。
“通過黨建帶團建,‘青馬工程’培養了一批的信仰者、傳播者。”“青馬工程”指導教師、教育科學學院黨委書記陳洪說。
開辦“青馬工程”以來,重師已培養一大批高級學員、中級學員和初級學員。
如果說,“青馬工程”是對少數人的精英教育,那么,知行合一的社會實踐活動則面向全體學生。
知行合一
2011年寒假期間,沙坪壩區曾家鎮白林村來了一群特殊的客人——重師的38名黨員學生。
38名同學分散到群眾中間,與村民一起勞作,感受火熱的農村生活。
“我們切身感受到農村發展的不易,更加堅定了我畢業以后服務基層的決心。”黨員學生、政治理論宣講團團長潘文舉感慨地說。
“培養知行合一的復合型人才,是現代教育發展的基本要求。”鄧卓明說,“青年學生只有深入基層一線,了解國情、市情、民情,才能進一步加深對黨的宗旨的認識。”
從2010級本科生開始,重師將《思想政治實踐課》作為必修課,納入培養方案,制訂了專門的教學大綱和實施方案。
“目前,這一方案已經開始試行,之后會全面推廣。”稅強說。
與此同時,重師黨委積極開展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讓各年級學生都有實踐主題:大一新生開展學軍一個月活動;二、三年級學生開展學工、學農社會實踐活動;畢業年級參加就業競爭及自主創業活動。
從2010年到2011年,重師社會實踐取得顯著成效,完成了580畝的“大學林”植樹目標;共組織2631名大學生到多家企事業單位及廣大農村,廣泛開展學生帶薪實習活動。
“通過知行合一的社會實踐,讓學生在活動中鍛煉身心。”鄧卓明說,“同時,我們也通過榜樣的力量,啟迪和帶動師生共同成長。”
典型引路
2010年11月的一個晚上,重師校友會大樓。
“我生活在一個困難家庭,但我沒有把這點當成我自卑的借口,而把它當成我奮斗的動力……”
這是重師第九屆先進事跡報告團宣講會的現場。
臺上,2009年感動重慶十大人物“砍柴男孩”李露講述著自己自強自立的故事。
臺下,重師學子被李露的堅強所感動,2010級貧困學生胡魁容就是其中一位。
“別人如此堅強,我有什么理由放棄自己。”胡魁容告訴自己。
從此,她通過打工鍛煉自己,提升自信。今年5月,她成了一名入黨積極分子,也成為第十屆先進事跡報告團的成員之一。
一、政治學習方面
存在的問題:
思想認識不夠深入,政治意識需要進一步加強,學習深度不夠。
整改措施:
進一步加強理論知識的學習,提高政治意識。
二、工作主動性方面
存在的問題:
能夠履職踐諾、擔當有為,只能按照支部規定的工作進行學習,但沒有深入思考,主動性欠缺。
整改措施:
全面提高工作效率,主動對黨的相關理論進行學習,主動完成黨交給的任務。
本人承諾,針對問題認真落實整改,每季度在黨員大會或黨小組會上報告兌現承諾情況, 2019年05月前,將上述問題整改完畢。
建章立制,規范管理,使代表增強歸屬感。自成立人大工委以來,龍潭區人大常委會堅持高標準創建街道人大工委,基本達到了“五有”:有陣地、有牌子、有計劃、有制度、有辦公用具及設施。一是健全了組織機構,明確了編制,配備了工作人員;二是強化了制度建設,規范街道人大工作,確保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同時,常委會還要求各街道人大工委建立了“五簿一表”,即:街道人大工委會議記錄簿、代表活動記錄簿、代表建議和意見登記簿、代表為選民辦實事辦好事記錄簿、群眾來信來訪登記簿和代表基本情況一覽表。
以街道人大工委為平臺,組織代表述職,使代表增強責任感。龍潭區人大常委會充分利用街道人大工委這一平臺,組織開展代表述職活動。各街道人大工委定期組織本轄區或本單位的選民代表、私營業主、黨員干部聽取代表述職報告,使各位代表既有動力,又有壓力。在人大代表向選民進行述職活動中,代表結合本職工作,向選民們就履職情況進行了述職。述職后,結合自身履職實際和選民提出的意見,制訂詳細的整改方案。通過述職,進一步增強了代表履職的責任感。建立代表QQ群,通過QQ空間街道中心工作及社區開展的各類活動進展情況,這是龍潭區部分街道人大工委的又一項創舉。依托QQ群這個平臺,居民通過網絡交流可以更加直接地反映問題,討論問題。大家在QQ群里不受地點限制,交流方便,拉近了彼此的距離。
以街道人大工委為載體,發揮代表作用,使代表增強義務感。龍潭區各街道人大工委把協調利益、化解矛盾、服務群眾、聯系群眾為己任,注重發揮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積極帶頭參與和諧社會建設,真正承擔解民憂幫民困的責任和義務。各街道人大工委多次開展向困難群眾、困難黨員和貧困學生奉獻愛心活動。僅2012年,全區各級人大代表就向困難群眾、困難黨員和貧困學生捐款20余萬元,提供就業崗位132個。
以街道人大工委為窗口,安排代表定期接待選民,使代表增強使命感。龍潭區人大常委會以街道人大工委為窗口,堅持從選區中來,到選區中去,傾聽群眾呼聲,反映群眾意愿,解決群眾難題。從2012年開始,區人大常委會連續兩年開展“人大代表進社區(村),密切聯系人民群眾”活動。各街道人大工委組織代表定期到所在選區,以接待選民、走訪、調研等形式,聽民聲、聚民意、解民憂。各街道人大工委對接待選民中收集的意見、批評、建議,及時歸納整理,在工作范圍內能解決的立即辦理;屬于政府部門落實解決的,及時反饋給政府相關部門,督促政府部門盡快辦理落實。此外,部分街道人大工委為了方便代表和選民面對面聯系,在街道設立了代表接待室,室內張貼了代表的姓名、照片、電話號碼、“代表接待活動制度”和“代表建議意見辦理制度”等,另外還存放《中國人大》、《吉林人大》、《人民代表報》等報刊雜志,供人大代表和選民閱讀。現在,許多街道的選民都說,過去只知道在選票上劃圈圈,只見代表其名而不見其人,現在我們老百姓不僅認識代表,而且還可以直接到街道人大工委,找代表面對面反映問題,真正讓老百姓體驗到“當家”的感覺。
以街道人大工委為陣地,組織學習培訓,使代表增強榮譽感。街道人大工委的建立,為代表的素質培訓提供了固定的陣地,各街道人大工委采取舉辦講座、收看人大工作錄像、召開履職交流、發放學習材料、開展座談討論等靈活多樣的形式,有計劃地開展學習培訓活動。并通過相互交流,相互學習,借鑒其他代表好的做法和經驗,促進代表們提高履職能力和水平。
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部署,開啟了“法治中國”的新征程。依法治國,關鍵在各級黨員干部。組織部門肩負著抓好黨員干部隊伍建設的重任,更要認真學習貫徹全會精神,準確把握依法治國與從嚴治黨的辯證關系,運用法治思維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堅強保障。
強化教育培訓,培育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強化對各級黨員干部的法制教育,通過法制教育使廣大黨員干部切實樹立法治觀念,提高法治意識。組織部門要立足法治宣傳教育新要求,突出干部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強化對干部的法治培訓。要完善培訓內容。把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精神、中國特色法律體系相關知識及國家各項基本法律等納入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對各級黨員干部開展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及法律知識輪訓,切實提高黨員干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對普通黨員干部,著重鍛煉提高其依法辦事、依法履職能力,使他們學會用法治思維來思考問題、用法治手段來解決問題,自覺做到有事情按法律規定辦理、有問題用法律武器解決、有矛盾靠法律途徑化解。對黨員領導干部,著重鍛煉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決策能力,使他們善于用法治思維來謀劃工作、用法治方式來推動工作,無論是想問題、辦事情還是作決策、抓工作,都要在法治軌道上規范運行、在法律框架內妥善處置。要創新培訓方法。采取舉辦專題班、報告會、案例教學、警示教育、網上在線學習等好形式好方法,提高法治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引導干部堅定法治信仰,培育法治精神。要健全配套制度。把黨員干部參加法治教育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和晉升、獎懲的重要依據,并積極推行領導干部任前法律考試制度、法治素養任職資格制度,讓依法行政、依法履職、依法辦事成為黨員干部工作中的自覺行動。
強化依法辦事,樹立用人導向。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與此同時,要求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貫徹這個要求,組織部門要主動跟進、積極探索,努力建立一套體現“遵守法律、依法辦事”要求的考察識別干部機制。要嚴格依法選人用人。在干部考察任用工作中,切實按照法律的規定辦事,按照條例要求,嚴格落實考察識別干部的程序,保證法律法規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得到全面有效落實。要以“依法治國”新要求選準用好干部。著眼于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把能否堅持依法辦事作為重要依據,著力將那些堅持依法依規履職的干部選。在干部推薦考察中,要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干部依法辦事情況,作為提拔任用和安排崗位的重要參考,帶動全社會形成崇尚法治的濃厚風氣。要進一步加大急需緊缺法律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打破體制壁壘,暢通交流渠道,以選人用人的科學性、精準度和公信力,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和職業化。
強化剛性約束,嚴格考核監督。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這一要求,既明確了各級領導干部推進法治建設的職責和任務,也對組織部門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提出了新的課題。第一,要拓展實績考評范圍和領域,及時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干部實績的重要指標,納入政績考核,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把法治建設目標責任加以強化和落實。第二,要完善考核體系,突出法治建設指標,把各級領導干部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等方面的現實表現作為實績評價的重要內容,充分利用民主測評、民意調查、專項考核等手段,全面了解法治建設成效和群眾評價。第三,要運用好考核結果。對自覺學法守法、堅持依法辦事、政績突出的干部優先提拔使用,對法治意識不強、不依法辦事、造成嚴重后果和影響的要進行黨紀國法處理。通過運用考核結果,引導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增強對法律的敬畏,不斷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切實維護法治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第四,要從嚴監督管理。進一步完善法治監督機制,以法律法規為遵循,著重把遵紀守法、依法辦事作為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手段,下大力氣規范和約束干部行使行政權力過程,強化對基層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和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加大問責懲處力度,督促黨員干部嚴格依法用權、依法辦事。
(一)開展法人履職評估工作的動因
1、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存在盲區。海安縣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工作從2008年2月份開始,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機構編制責任審核主要是針對各區鎮、部門的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職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部門(區鎮)職能的執行情況。并未涵蓋到絕大部分事業單位的職能履行情況。
2、事業單位管理缺乏有效載體。目前對事業單位進行管理主要工作集中在設立審批階段,后續管理措施相對薄弱。不少事業單位依法登記后,拿到法人證書就萬事大吉,該變動的登記事項不主動申請變更,登記數據的準確性得不到保障。事業單位實際運行的狀況更是難以掌握,少數單位不能按照宗旨和業務范圍正常開展工作,單位之間職責交叉、推諉扯皮的情況時有發生。這些僅靠年檢報告根本不能準確了解情況。因此,機構編制部門迫切需要一個有效載體來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
3、懲處措施沒有威懾力。雖然對事業單位違反《條例》規定的處罰手段有“警告并通報其舉辦單位”、“暫扣《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單位印章”、“撤銷登記并收繳《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單位印章”等方式,但在實際中動真碰硬執行起來有難度,加之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更使處罰工作流于形式。
(二)開展履職評估的基本做法
1、確定評估對象和內容。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確定第一批評估對象,涵蓋各種不同單位類別和經費管理類型的事業單位,既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又與民生休戚相關。為引導事業單位正確履行職能,海安縣著重從按職能職責和核準的業務范圍開展活動情況、遵守機構編制管理相關規定情況、遵守事業單位法人相關規定情況三個方面對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2、實施履職評估的操作流程。一是宣傳發動。將《實施方案》和評估通知及時發給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二是單位自評。事業單位接到評估通知后,按要求準備好各類文件資料并形成自評報告。三是召開進點會。與會人員包括:評估組工作人員,舉辦單位的分管負責人,被評估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無內設機構的事業單位全體干部均應參加。會上先由評估組負責人作動員講話并通報履職評估實施方案,再由被評估單位法定代表人作履職自評報告。四是廣泛收集情況。開展履職測評。評估會議結束后,被評估單位與會人員按要求填寫《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測評表》,表格當場收回;對主管部門領導、單位班子成員、中層管理人員及相關服務對象代表進行個別座談;發放《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調查問卷》,了解各方面情況;查閱相關臺賬資料。五是形成報告并反饋。認真分析履職評估情況,形成事業單位法人評估報告。及時向被評估單位反饋評估情況,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3、評估結果的運用。綜合各方面情況,確定被評估單位履職等次,并合理運用評估結果。對被評為優秀等次的事業單位法人進行通報表彰。對不合格的單位發出書面整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對其進行機構編制調整,直至撤銷法人登記。
二、履職評估的初步成效及存在的問題
從目前開展的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情況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強了事業單位公共管理服務水平。開展履職評估,對事業單位履職情況進行了有效的監督,有利于引導事業單位自覺增強法治理念和履職意識,規范自身行為,不斷提高依法履職、高效服務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機構編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檢驗了事業單位是否有機整合了內部資源,是否最大程度激發了各要素的創造活力,是否有效產生了單位的綜合效能,為科學調整事業單位宗旨和業務范圍,切實管住、管好、管活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創造了有利條件。三是優化了經濟發展環境。開展履職評估,有效遏制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拉贊助的現象。一些單位減少了辦事審批環節,簡化了辦事程序。企業、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
同時,因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業務性強,在具體的評估工作中,面臨著突出問題:
(一)少數事業單位無法依法運行。主管部門的牽制使部分事業單位不能獨立對外開展社會活動,主管部門長期習慣將下屬事業單位按其內設機構進行管理,擔心事業單位成為獨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的控制權,一些事業單位長期依附于主管部門,人、財、物不獨立,根本不具備成為法人的資格;雖然目前市場經濟已經深入到各個階層,但是一些事業單位仍然存在著靠主管部門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計劃開展工作的不正常現象,造成這些事業單位參與市場競爭、走向社會化的意識十分淡薄;個別法人單位無視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規,無視機構編制部門界定的職責和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的宗旨和業務范圍,見利就上,無利就讓,不能嚴格按照職責范圍開展工作;有的單位成立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職能逐漸萎縮,長期“有崗無為”,不能發揮作用。
(二)兼職現象影響履職。部分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對機構編制及登記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職能的能力較低。對機構編制部門開展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準備,應付了事,影響了評估工作的有效開展。在評估工作中我們還發現,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職情況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兼職范圍廣,兼職時間長,兼職人數多,而且這種發展趨勢還有繼續蔓延擴大之勢。一些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員兼任,有的由舉辦單位領導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個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者由于工作多、精力有限,不可能全身心撲在事業上,這樣勢必會不能正常履職,影響事業單位健康、有序地發展。
(三)評估主體過于單一。當前履職評估工作,考慮到起步階段工作難度較大,故對自身力量倚重較多,其他力量在評估工作中總體而言分量不足、權重偏低。此舉固然有利于迅速打開工作局面,但長此以往,將導致舉辦單位、職能部門和社會公眾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實現評估主體多元化的目標。
(四)評估指標操作性不強。實踐中,我們發現:不論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還是參評的社會方方面面代表,均對所評估的事業單位了解不多,特別是對一些機構編制、登記管理方面的業務性較強的問題,更是一頭霧水。盡管我們采取了提供自評報告、詳細介紹情況等辦法,但憑印象打分、憑感覺打分的問題仍然存在,影響了評估的準確性。評估過程中,如何突出重點、抓住要害,精簡指標體系,這些問題有待進一步探討。
(五)評估結果運用范圍有限。目前我們對評估結果的應用,形式還比較單一,局限性較大,運用范圍很有限。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的主導性和權威性不夠,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估工作的實效性。
三、提升履職評估效果的對策措施
(一)積極宣傳,增強對評估工作的重視度。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開展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營造有利于此項工作開展的濃厚氛圍。同時要積極向主要領導匯報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工作開展情況,爭取領導重視,把評估結果納入事業單位年終目標管理考核重要內容,做到開會不忘討論、下基層不忘檢查、平時不忘過問,使部門負責人和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在思想上時刻繃緊職能履行這根弦,變被動接受檢查為主動關注職能履行工作。
(二)科學設置,提升評估工作準確性。一是注重評估內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單純的機構編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來科學設置指標,準確反映事業單位規定職能的履行情況,綜合考慮履行職能的績效和社會滿意度。通過目標明確的評估內容,引導事業單位增強公共管理服務水平,不斷優化發展環境。二是注重評估過程的連貫性。要注意日常評估和年終評估相結合,特別要結合事業單位年檢工作,全面掌握相關情況。評估工作不僅要通過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職情況,而且要通過年終綜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時間內的履職績效。日常評估重在平時表現,并逐漸積累形成整體印象,為年底評估提供詳細的基礎資料,從而有效地克服了年度評估走過場的可能,更準確地評估法人履職情況。三是注重評估指標的可操作性。對不同層次或不同類型的評估對象的評價,指標應不同對待。在這個前提下,評價指標要細分為“個性指標”和“共同指標”、“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要根據不同機構的特點和職責,設置一些詳細的指標,每項指標應有具體和詳細的說明,以增強參評人員對評估指標的理解度。
(三)加強聯動,拓寬評估工作渠道。實施事業單位法人履職情況評估,必須堅持多部門聯動。建立健全由編辦牽頭、財政、審計、人社等部門參與的工作責任機制。 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作出實效,各部門之間要主動溝通信息,健全工作網絡,整合相關資源,合理調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確、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運轉協調的整體聯動機制,進一步提高評估工作的水平。一是多層面邀請人員參加評估。在具體評估工作中,不應局限于被評估單位內部,應擴大到其管理或服務對象和關聯單位,聽取了解相關單位及群眾的反應和評價,同時,還要聘請社會各界人士,從各個層面反映事業單位的履職情況和社會反響,增強評估的真實性和說服力。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機制。為暢通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渠道,擴大社會監督范圍,強化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的嚴肅性,要建立健全“簡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機制,擴大“12310”舉報電話和網上舉報信箱的知曉面,充分發揮黨員干部群眾及輿論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職工作始終在有效的監督下正確行使。特別是推行政務公開活動,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三是構建履職評估工作信息網絡。從黨政群機關和社會各界熱心關注機構編制工作的監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聘任特約監督員,聘期一般為兩年,期滿后視情況續聘。對監督員要明確權利和義務,加強業務培訓,對工作成績突出,實績較為明顯的監督員,進行表彰獎勵;對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由機構編制部門及時予以解聘。
【正文】
按照濟南市歷城區《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濟南市歷城區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實施辦法》等要求,現將街道2020年度普法工作履職情況報告如下:
一、推進部署普法工作情況
(一)加強普法工作組織領導。街道成立了由街道辦主任任組長、副書記任副組長、各相關科室、社區負責人任成員的普法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全年普法工作。
(二)制定普法責任清單和工作計劃。年初,普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上報年度普法計劃,各社區按照各自需求上報普法活動方案,司法所匯總各方信息,完成街道年度普法責任清單,詳細列明工作計劃,街道普法領導小組要求各相關單位各司其職,確保計劃落實到位。
(三)建設普法隊伍情況。以社區法律顧問為依托,成立普法講師團,共9人,全年開展活動20場,包括華信銀座廣場、憲法公園、七里河社區廣場等大型廣場宣傳;各社區利用三八節、重陽節、憲法日等重要節點開展針對性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各社區黨員活動日、老年大學、家長課堂等平臺開展普法講座。
二、重點對象學法考法情況
組織開展法律明白人培訓。按照上級要求,積極組織開展法律明白人培訓工作,目前共有6名同志參加培訓課程,2月底將參加全市統一考試。
三、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情況
(一)組織開展“12.4”國家憲法日等重要節點宣傳活動,受眾1000人次。主要活動具體情況:
1.在街道辦事大廳電子屏上滾動播放憲法系列宣傳片,在各社區通過懸掛條幅、電子大屏等方式宣傳憲法精神。
2.12月3日司法所聯合東風街道政法科、禁毒辦、山東元序律師事務所及龍信社區,在綠地隆悅公館小區廣場開設憲法宣傳專場,為群眾發放了歷城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統一印制的法律常識一點通及憲法常識宣傳材料100余份,同時邀請山東元序律師事務所侯天瑜律師現場解答群眾法律問題,內容涉及房產繼承、遺囑公證、物業管理等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
3.各社區法律顧問積極對接所服務社區,通過線上線下雙平臺開展宣傳活動,利用社區法律服務微信群,宣講《民法典》知識,解答群眾法律咨詢,積極引導居民尊法、學法、用法,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二)組織開展“法治六進”活動5場次,受眾1000人次。主要活動具體情況:
1.2020年6月,街道應急管理辦公室聯系轄區部分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宣傳,取得良好活動成效。
2.2020年7月,政法科、司法所、禁毒辦、元序律所聯合走進百花社區、辛甸社區、祝甸社區等進行普法宣傳,主要包括反、禁毒、法律條文知識,并進行現場法律咨詢解答。
3.2020年10月,街道政法科、司法所與元序律所聯合在化纖社區憲法公園開展普法宣傳活動,現場解答群眾關于房產繼承、遺囑公證等法律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在征求部分事業單位意見的基礎上,海安縣啟動了事業單位評估試點工作。縣編辦確定了幾家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又與民生休戚相關的試評估事業單位,明確了對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的內容、流程和結果運用,試點工作正式開展。
一是明確履職評估內容。為引導事業單位正確履行職能,著重從按職能職責和核準的業務范圍開展活動情況、遵守機構編制管理相關規定情況、遵守事業單位法人相關規定情況三個方面對事業單位法人代表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估。二是明確評估工作流程。召開評估會議,與會人員包括:評估組工作人員,舉辦單位的分管負責人,被評估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無內設機構的事業單位全體干部均應參加)。被評估單位法人作自評報告,開展履職測評,由被評估單位與會人員按要求填寫表格,表格當場收回。廣泛收集情況,通過個別訪談、座談會、現場核驗、問卷調查等形成,收集評估內容所需的相關信息。調閱相關資料。三是明確評估結果運用。綜合各方面情況,形成評估對象履職評估報告,確定其履職等次,并合理運用評估結果。對被評為優秀等次的事業單位法人進行通報表彰。對不合格的單位發出書面整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對其進行機構編制調整,直至撤銷法人登記。
二、評估初步成效及存在問題
從目前開展的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情況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強了事業單位公共管理服務水平。開展履職評估,對事業單位履職情況進行了有效的監督,有利于引導事業單位自覺增強法治理念和履職意識,規范自身行為,不斷提高依法履職、高效服務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機構編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檢驗了事業單位是否有機整合了內部資源,是否最大程度激發了各要素的創造活力,是否有效產生了單位的綜合效能,為科學調整事業單位宗旨和業務范圍,切實管住、管好、管活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創造了有利條件。三是優化了經濟發展環境。開展履職評估,有效遏制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拉贊助的現象。一些單位減少了辦事審批環節,簡化了辦事程序。企業、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
另一方面,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工作量大、涉及面廣、業務性強,在具體的評估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需要努力加以解決。
(一)少數事業單位不能依法運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的牽制使部分事業單位不能獨立對外開展社會活動,主管部門怕失權,長期習慣將下屬事業單位按其內設機構進行管理,擔心事業單位成為獨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的控制權,一些事業單位長期依付于主管部門,人、財、物不獨立,根本不具備成為法人的資格;雖然目前市場經濟已經深入到各個階層,但是一些事業單位仍然存在著靠主管部門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計劃開展工作的不正常現象,造成這些事業單位參與市場競爭的意識十分淡薄;個別法人單位無視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規,無視機構編制部門界定的職責和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的宗旨和業務范圍,見利就上,無利就讓,不能嚴格按照職責范圍開展工作;有的單位成立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職能逐漸萎縮,長期“有崗無為”,不能發揮作用。
(二)部分法定代表人履職意識淡漠。部分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對機構編制及登記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職能的能力較低。對機構編制部門開展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準備,應付了事,影響了評估工作的有效開展。這方面問題的原因之一是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職情況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兼職范圍廣,兼職時間長,兼職人數多,而且這種發展趨勢還有繼續蔓延擴大之勢。一些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員兼任,有的由舉辦單位領導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個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影響事業單位健康、有序地發展。
(三)評估主體過于單一化。當前履職評估工作,考慮到起步階段工作難度較大,故對自身力量倚重較多,其他力量在評估工作中總體而言分量不足、權重偏低。此舉固然有利于迅速打開工作局面,但長此以往,將導致舉辦單位、職能部門和社會公眾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實現評估主體多元化的目標。
(四)評估指標操作性不強。實踐中發現:不論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還是參評的社會方面代表,均對所評估的事業單位了解不多,特別是對一些機構編制、登記管理方面的業務性較強的問題,更是一頭霧水。盡管采取了提供自評報告、詳細介紹情況等辦法,但憑印象打分、憑感覺打分的問題仍然存在,影響了評估的準確性。評估過程中,如何突出重點、抓住要害,精簡指標體系,這些問題有待進一步探討。
(五)評估結果運用范圍有限。目前對評估結果的應用,形式還比較單一,局限性較大,運用范圍很有限。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的主導性和權威性不夠,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估工作的實效性。
三、提升評估效果的對策措施
要在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開展事業單位法人代表履職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營造有利于此項工作開展的濃烈氛圍的基礎上,采取四個方面的措施確保評估取得實效。
(一)科學操作,提升評估工作準確性
一是注重評估內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單純的機構編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來科學設置指標,準確反映事業單位規定職能的履行情況,綜合考慮履行職能的績效和社會滿意度。通過目標明確的評估內容,引導事業單位增強公共管理服務水平,不斷優化社會經濟發展環境。
二是注重評估過程的連貫性。要注意日常評估和年終評估相結合,特別要結合事業單位年檢工作,來全面掌握相關情況。評估工作不僅要通過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職情況,而且要通過年終綜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時間內的履職績效。日常評估重在平時表現,并逐漸積累形成整體印象,為年底評估提供詳細的基礎資料,從而有效地克服年度評估走過場的可能,更準確地評估法人履職情況。
三是注重評估指標的可操作性。對不同層次或不同類型的測試對象的評價,指標應不同對待。在這個前提下,評價指標要細分為“個性指標”和“共同指標”,“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要根據不同機構的特點和職責,設置一些詳細的指標,每項指標應有詳細的說明,以增強參評人員對評估指標的理解度。
(二)加強聯動,拓寬評估工作渠道
實施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履職情況評估工作,必須堅持多部門聯動。具體是由編辦牽頭、財政、審計、人社等部門參與的工作責任機制。 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作出實效,各部門之間要主動溝通信息,健全工作網絡,整合相關資源,合理調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確、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運轉協調的整體聯動機制,進一步提高評估工作的水平。
一是多層面邀請人員參加評估。在具體評估工作中,不應局限于被評估單位內部,應擴大到其管理或服務對象和關聯單位,聽取了解相關單位及群眾的反應和評價,同時,還要聘請社會各界人士,從各個社會層次反映事業單位的履職情況和社會反響,增強評估的真實性和說服力。
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機制。為暢通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渠道,擴大社會監督范圍,強化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的嚴肅性,要建立健全“簡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機制,擴大“12310”舉報電話和網上舉報信箱的知曉率,充分發揮黨員干部群眾及輿論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職工作始終在有效的監督下正確行使。特別是推行“政務公開”活動,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三是構建履職評估工作信息網絡。聘請特約監督員,特約員可以從黨政群機關和社會各界熱心關注機構編制工作的人事、監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聘任,聘期一般為兩年,期滿后視情況續聘。對監督員要明確權利和義務,加強業務培訓,對工作成績突出,實績較為明顯的監督員,進行表彰獎勵;對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及時予以解聘。
(三)固本強基,提升評估工作水平
要做好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面對不斷出現的新形勢、新情況,就需要加強學習,固本強基,不斷提升評估工作水平。
一方面,加強履職評估隊伍建設。評估人員要到位、水平要提升,要把那些事業心強、有責任感和進取精神的同志,選拔到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上來。通過學習交流和考試,做到持證上崗,并加強對他們的考核和獎罰。組織他們認真學習機構編制理論知識,特別是事業單位履職評估方面的知識,不斷提高對履職評估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升履職評估能力。另一方面,增強評估對象依法履職能力。舉辦事業單位法人代表培訓。精選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通過學習不斷增強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制意識、責任意識和市場風險防范意識,自覺規范事業單位的行為,維護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提高事業單位的管理水平。
(四)嚴明獎懲,強化結果運用力度
評估目的是通過評估結果的使用來實現的,結果運用是評估系統的動力機制。對評估結果一定要進行廣泛公示,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眾監督,使優勝者廣受贊譽,讓庸碌者無地自容。根據目前機構編制管理現狀,主要是在以下三個方面加強使用力度:
一、 加強宣傳發動。
為進一步強化中秋、國慶期間“”問題的監督檢查,持之以恒糾正“”,結合實際就開展中秋、國慶期間“”問題監督檢查工作制定詳細工作方案,明確檢查工作重點,強調責任分工,同時加大宣傳發動,引導各黨支部、街直各單位黨員干部及時傳達學習中央、省、市、縣有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以案為鑒,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二、 強化監督檢查。
堅持坦誠相待、實事求是、有的放矢、教育疏導、注重實效、保密等五項原則。
二、約談對象
全辦科級以下黨員、干部。
三、方式方法
結合單位實際,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約談相結合。定期約談是指在每季度尾旬安排約談1次。不定期約談是指在每季度中發現問題及時約談。
四、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