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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局實行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局長專題會議、區局國稅工作會議、專業會議、部門專題會議制度。
一、局長辦公會議
(一)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紀檢組長、總經濟師、調研員、助理調研員(以下簡稱“區局領導”)和辦公室主任組成。
(二)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召集和主持。
(三)會議的主要任務:
1、傳達、學習上級決定、指示和有關重要會議精神;
2、研究貫徹落實上級指示精神的辦法和措施;
3、制定區局年度工作計劃;
4、學習稅收政策,討論稅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5、審定年度區局國稅工作總結;
6、討論決定局屬各單位請示區局的重要事項;
7、分析稅收工作形勢;
8、互通重要工作情況;
9、審定召開區局國稅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
10、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長辦公會議一般每半個月召開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五)局長辦公會議可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列席人員由會議主持人確定。
(六)局長辦公會議由辦公室承辦。
二、局務會議
(一)局務會議由區局領導、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局務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召集和主持。
(三)局務會議的主要任務:
1、傳達學習上級重要文件、指示,重要會議精神,研究貫徹意見;
2、研究落實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議定有關事項的貫徹措施;
3、研究年度和中長期工作計劃的制定方案;
4、初審年度區局國稅工作總結;
5、制定區局年度階段性工作計劃;
6、通報經濟和稅收形勢;
7、聽取局屬各單位的階段和專題工作匯報及下階段的工作安排,協調工作關系;
8、審議內部工作制度;
9、學習有關稅收政策,討論貫徹落實措施;
10、其他需要局務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
(四)局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至二次。
(五)局務會議議題由局屬各單位于每月25日前交辦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確定。
(六)單位主要負責人因故不能參加局務會議的,應事先向會議召集人或主持人報告,并指定人員代替出席。
(七)局務會議由辦公室承辦。
三、局長專題會議
(一)局長專題會議由區局分管領導和有關科室的負責人以及有關人員組成。
(二)局長專題會議由區局分管領導主持。
(三)局長專題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討論、研究、部署專題性工作。
(四)局長專題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
(五)局長專題會議由主要相關科室承辦。
四、區局國稅工作會議
(一)區局國稅工作會議由區局領導、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
(三)會議的主要任務:
1、總結全年稅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稅收收入計劃;
3、表彰區局國稅系統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4、交流工作經驗;
5、討論局長主題報告;
6、研究新一年稅收工作要點;
7、討論研究其他有關重要工作。
(四)區局國稅工作會議一般每年召開一至二次。
(五)區局國稅工作會議由辦公室承辦。
五、專業會議
(一)一般專業會議由區局分管局長、區局承辦科室及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重要專業會議由區局黨組書記、局長和局領導、局機關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一般專業會議由區局主辦科室主要負責人主持;重要專業會議由區局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區局領導召集和主持。
(三)專業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研究部署專業性工作。
(四)專業會議分專業每年召開一次至二次。
(五)專業會議由主要相關科室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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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門專題會議
(一)部門專題會議由區局承辦部門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參加。
(二)部門專題會議由承辦部門負責人主持。
(三)部門專題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研究和布置部門重要工作。
(四)部門專題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
(五)部門專題會議由有關部門承辦。
七、有關要求
(一)會議要本著精簡效能的原則,能夠精簡的會議要精簡,能夠合并召開的會議要合并召開。
(二)會議實行審批制度。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由局長審批;局長專題會議由分管局領導審批;區局國稅工作會議由局長辦公會議審定,局長簽批;專業會議由局長辦公會議或局務會議審定,局長簽批;部門專題會議由分管局長審批。
(三)記錄紀要
1、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由辦公室記錄,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
2、局長專題會議由承辦部門記錄,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
3、專業會議由各承辦單位記錄,會議結束后,應將全套會議材料送辦公室歸檔。
(四)會議辦理
1、經批準的會議,由承辦單位起草會議通知,經辦公室審核,報局領導簽發;
2、會議上局領導講話的書面稿由承辦單位起草,需要上網的,可先送辦公室核稿,再報講話領導審定。如涉及較為重大的內容,應由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或局長審定;
3、辦公室負責會議通知的上網、會議材料的文印和對外宣傳聯絡工作;
4、會議承辦單位負責領導講話和有關文件的起草、人員的組織、會議文件分裝、發放以及會場布置等會務工作;
5、機關服務中心負責會場的聯系和車輛安排以及會議的食宿等工作。未經審批的會議,機關服務中心不得列支會議經費。
(一)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治理的原則;堅持企業自查與專項治理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治理與規范相結合的原則;堅持部門協調聯動信息共享的原則。
(二)治理范圍
**市境內所有從事礦產品采選業的企業和個人,重點治理煤礦、鐵礦、石灰、石膏采選業。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
建立綜合治稅機制,多部門聯合行動,打擊取消非法采礦點;建立信息交換機制,實現涉礦部門信息共享,將證照齊全的采選業戶全部納入稅收管理;推行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加強稅源控管;查處打擊發票違法、偷逃稅行為,震懾涉稅犯罪;處罰與引導并重,規范企業財務核算。通過專項治理,堵塞稅收漏洞,規范稅收秩序,促進我市礦產品采選業健康發展和稅收收入穩定增長。
(二)主要任務
1.打擊非法開采行為。堅決打擊私挖亂采、非法盜采礦產資源行為,嚴厲查處非法轉讓開采權、以采代探、注冊洗選業非法采礦等非法開采礦產品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查處。
2.打擊逃避稅收監管行為。對取得礦產品采選資格不辦理稅務登記的業戶,督促其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的,從嚴處罰。
3.打擊偷逃稅行為。對以賬外經營、銷售不開發票、現金結算、隱瞞銷售收入等形式偷逃稅款的,要從嚴查處;構成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嚴厲查處虛開、非法代開發票和第三方開票等擾亂稅收秩序的行為。
5.規范企業財務核算行為。對財務制度不健全、財務核算不規范的,要按照征管法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并責令限期改正。
6.加大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推行力度。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省采礦業建立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的通知》(辦字〔**〕63號)的要求,加快工作進度,在**年前全部安裝完畢。要切實建立起設備安裝及日常運行維護經費保障機制。對人為破壞監控設備的,除公安機關依法打擊外,恢復使用前民爆管理部門不予供應炸藥,電力部門不予供電。
三、具體工作步驟
按照全省統一安排,我市礦產品采選業稅收專項治理工作,從**年8月15日開始至**年11月30日結束,共分動員部署和自查、集中治理和鞏固、總結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和自查階段(**年8月15日至8月31日)。各縣(市、區)政府要結合實際,按照《**省礦產品采選業稅收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和本方案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具體部署專項治理工作。要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宣傳發動,搞好組織動員。組織所有從事礦產品采選業的單位和個人開展自查,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規范財務核算、補繳應繳稅款。對沒有推行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或雖推行但沒有全部安裝到位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辦字〔**〕63號文件要求,制定《推行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安裝方案》,并于8月25日前報市礦產品采選業稅收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到全部推廣,不留死角,年底前必須全部安裝到位。
各級國稅、地稅、公安、國土、安監、工商、供電等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填寫《**市礦產品采選業稅收專項治理基礎信息交換表》(見附件2),及時向當地礦產品采選業稅收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采選業戶辦證、登記、領購火工器材(**年1-7月份)、用電量(**年1-7月份)等信息,各縣(市、區)稅收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填寫《**市礦產品采選業稅收專項治理基礎信息交換匯總表》(見附件3),并于8月25日前報市礦產品采選業稅收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為下一步集中治理做好準備。
(二)集中治理階段(**年9月1日至11月20日)。各縣(市、區)稅收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要統一組織國稅、地稅、公安、國土、安監、工商等部門,結合有關部門提供的信息,對所轄區域進行全面排查。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開采礦產品行為,對沒有經營資格的要予以取締;對漏征漏管戶要督促其立即辦理稅務登記,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對沒有安裝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的企業要督促其立即安裝;國稅和地稅要組織專門力量,對轄區內采選業戶進行納稅評估或稅務稽查,督促企業規范財務核算;對涉嫌涉稅犯罪的,稅務和公安部門要聯合行動嚴厲查處;對專項治理中發生暴力抗法等犯罪行為,公安部門要依法嚴懲。
(三)鞏固總結階段(**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縣(市、區)要及時總結和推廣治理中的成功經驗,鞏固專項治理成果,探索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多部門綜合治稅的協調聯動機制。每一階段結束后5日內,各縣(市、區)國稅部門要將本地專項治理階段工作小結上報市礦產品采選業稅收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12月10日前上報專項治理工作總結以及礦產品產量監控系統推行應用情況,具體報送地點為市國稅局征管科。
四、有關要求
二、經常開展國防教育,提高做好雙擁工作的主動性。
一是利用“八·一”建軍節、神舟“五號”飛船發射成功等時機,開展國防教育,講授國防知識,充分認識軍隊在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經過學習教育,全體國稅干部一致認為:建立鞏固的國防是現代化建設的戰略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統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沒有強大的國防作后盾,就不可能贏得應有的國際地位,甚至在政治、經濟、外交等方面受致于人。作為國稅干部要認真學習軍隊的“政治合格、軍事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保障有力”的優良傳統和頑強作風,以扎實細致工作,為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為實現十六大提出的奮斗目標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二是組織軍訓。10月17日-19日,市局組織全系統30歲以下的國稅干部共40余人進行了為期3天的軍訓,這次軍訓得到了**部隊的大力協助,開展了隊列訓練、中國優良傳統、作風教育等。通過軍訓,增強了國稅干部的身體素質,陶冶了思想情操,培養了令行禁止、整齊劃一、吃苦耐勞、頑強拼搏、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團結奮斗、爭創一流的團隊精神。根據這一活動拍攝的《***》短片獲得電視短片比賽三等獎。
三、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積極做好雙擁工作。
一是開展“軍稅共建”活動。9月份,武警中隊在我局建立了愛國主義教育陣地,在他們的指導下,我局設計制作了國旗塔,9月,在廣場上舉行了隆重的升國旗儀式,全體國稅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愛國主義教育。在了解到某部軍營官兵們的文化業余生活比較枯燥乏味的情況后,我局及時組織捐款,并于4月份給該部隊送去了2臺25寸的彩色電視機,表達了駐地人民對軍隊的敬意。
二是定期召開系統內轉業干部和軍屬座談會,在建軍節、春節等重大節日來臨之際,向他們發出慰問信,了解他們的工作生活情況,并力所能及的為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困難。特別是在三大改革中,有2位軍屬從農村調入市區工作,解決他們在生活上的后顧之憂。
三是把稅法知識送進軍營。4月24日,我局派員到駐地某部軍營為他們上了一堂精彩的稅法知識課。講解員講述了稅收的歷史沿革、今天的國際稅收形勢、稅收的職能、作用以及當前的征管模式,講課結束后,還舉行了稅法知識有獎問答,使全體官兵對稅收有了一個初步的認識。
四、未雨綢繆,盡早作出200*年雙擁工作安排。一是繼續開展國防教育,進一步提高做好雙擁工作的主動性。二是開展“軍營一日”活動,對年輕國稅干部繼續組織軍訓。三是利用春節、建軍節等重大節日之際,到軍隊進行擁軍慰問。四是定期召開系統內轉業干部和軍屬座談會,了解他們的工作生活情況。五是繼續豐富官兵的稅法知識。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發展是主題,調整是主線”的工作要求,堅持“政府主導,稅務引導,企業自愿,依法依規”的原則,進一步加快產業結構調整,轉變財稅增長方式,努力提高稅收收入占地方財政收入、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促進三產服務業健康快速發展,為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的資金保障。
二、工作任務
在加快全區各類企業發展的同時,加大對現有經濟存量結構的調整力度,實現對現有資源的有效整合,促進三產服務業健康發展,推動地方財政增收。
(一)將現有大中型企業或規模以上企業的運輸、倉儲、包裝、配送等物流業務進行相對分離,成立專門的物流、運輸、倉儲公司等。
(二)將大型商貿企業的租賃業務從主業中分離出來,如超市、餐飲等。
(三)針對企業閑置的資產和剩余勞動力,組建相應的租賃、物業管理和勞務服務公司。
(四)針對企業自建基礎設施項目較多的,設立建筑、安裝公司,承攬內部和外部的建筑、安裝工程。
(五)針對混合銷售行為的業務剝離,視具體情況選擇是否混合銷售:當主營業務收入為銷售收入時,采用分開經營方式,將可計征營業稅的業務獨立出來繳納營業稅,不選擇混合銷售;當主營業務收入為勞務收入時,采用混合銷售未分別核算的,一并繳納營業稅。
(六)對于企業內部存在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場地使用等業務,可單獨剝離出來,成立相應子公司。
(七)對企業內部存在的維修、修繕、安保、洗浴、衛生醫療、經營性質的餐飲、娛樂、幼兒育養等業務,獨立出來,成立專門后勤服務公司。
(八)其它可從主業中剝離出來,有利于第三產業發展、增加地方財源的業務項目等。
三、實施方案
全區二三產分離推進工作具體實施時間為至,共分三個階段。
(一)調查摸底階段。抽調有關單位人員,對金正礦業有限公司、泉頭集團金旋橋窯水泥有限公司、中泰煤業集團有限公司、中聯水泥有限公司等10戶重點稅源企業,以及水泥、采礦業等重點稅源行業進行摸底調查,了解掌握重點行業、產業發展和企業、項目經營結構情況,逐戶填寫《優化產業結構分戶調查統計表》,確定推行二三產業分離的企業名單,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全面實施階段。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對已確定實施分離的企業,本著“剝離一家、成功一家”的原則實施分離工作。各有關單位要及時提供政策支持,簡化辦事程序,優化服務方式,指導其辦理工商登記、稅務登記、獨立核算等相關業務,確保順利實現二三產業分離,完成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
(三)總結評估階段。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總結梳理二三產業分離工作的成效以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措施,形成二三產分離推進工作總結書面上報區政府。
四、政策支持
(一)對企業分離物流、倉儲、建筑安裝、科技信息等業務成立獨立法人企業,需轉讓不動產、無形資產和其它資產的,資產轉讓過程中所發生的營業稅、印花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契稅,將實際入庫稅款地方留成部分作為財源建設基金,用于扶持企業發展。
(二)對經備案并成功分離的企業,3年內分別將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20%作為財源建設基金,用于扶持企業發展。
(三)對企業實施二三產業分離后設立第三產業企業的,各相關部門建立綠色通道,在登記注冊、資質論證等方面簡化審批手續,降低相關費用,提高辦事效率。對分離成功的企業,有關部門要積極協助爭取上級專項扶持補助。同時,在貸款擔保、融資等方面給予優先扶持。
(四)本著“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政策扶持資金由受益級次進行兌現。企業成功分離后即可申報爭取扶持政策,經區財政、國稅、地稅等部門審核上報區政府審批后,區財政局按政策予以兌現。如經稅務、審計等部門審核發現欠稅的企業,扶持政策不予兌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以區長為組長,分管副區長為副組長,區紀委(監察局)、財政、發改、經信、統計、商務、住建、旅服、交通、國稅、地稅、工商、國土、質監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全區推進二三產分離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具體負責搞好各單位之間的銜接配合和工作調度,并在經費保障上給予支持。
(二)注重協調配合。二三產業分離是一項綜合性工作,涉及到企業重組、產業結構調整、財稅體制改革。全區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認識,統一思想,加強協作。區國稅、地稅部門作為主要實施單位,要認真履職,主動開展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消除部門利益觀念,抽調精干業務人員,積極配合,搞好服務。各鄉鎮、街道和各部門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切實擔負起各自責任,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條財務事項是指項目立項、預算分配、固定資產處置、銀行賬戶審簽、內部審計及其他財務事項等。
第二章審批范圍與權限
第三條財務事項審批范圍:
一、項目立項
(一)基建項目立項。全市各級國稅局按有關規定由總局、省局審批的基建項目立項,包括新建、改建、擴建、購建、修繕、裝修項目,與其他部門合建的基建項目的立項。
(二)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以下簡稱信息化項目)。包括由總局、省局批準的信息化項目的立項。
(三)其他事項立項。包括市局的會議、出書、宣傳、出國、培訓和政府采購等項目。
二、預算分配
(一)我市國稅局系統年度預算方案。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中分為基建、辦案、雙代、兩費、金稅運行費等項目的預算。
(二)市局機關年度預算方案。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基本支出預算中包括會議、出書、宣傳、出國、培訓、購置、租賃、修繕、政府采購項目等分項預算,項目支出預算中分為基建、辦案、兩費、金稅運行費等分項預算。
(三)預算管理,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年度預算確定之前所撥付的經費(包括年度預算確定之前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申請臨時撥付的經費)均納入正常的預算管理范疇,沒有突發事件和特殊情況預算經費不作調整。
(四)調整預算。包括突發事件的應急經費和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
三、固定資產處置
(一)區級國家稅務局原值在3000萬元(不含,下同)以下房屋建筑物的處置。
(二)全市各級國稅局除房屋建筑物外單價原值在50萬元(不含,下同)以下的固定資產處置。
(三)市局備案基層分局除房屋建筑物外單價原值在2萬元(含,下同)以下和一次性處置原值總額在5萬元以下固定資產的處置。
四、銀行賬戶報送、備案
全市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開立、變更和撤銷銀行賬戶的報送、備案。
五、內部審計
(一)內部財務審計年度計劃、審計方案、審計意見或者審計決定。
(二)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含離任審計,下同)建議、審計方案、審計意見或者審計決定。
六、其他財務事項
(一)全市國稅局系統年度財務決算和基建決算。
(二)市局借給各基層預算單位因預算執行中臨時資金周轉困難且一年內可在預算撥款中扣還的臨時借款,以及因特殊情況發生的臨時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
(三)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方式、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委托采購機構資格和供應商資格、社會中介機構取得政府采購資格等。
(四)基建項目開工報送。
(五)其他財務事項。
第四條財務事項審批權限:
一、黨組會議或局長辦公會議的審批權限:
(一)審議基建項目的上報和市局信息化項目立項。
(二)審議全市國稅局系統年度預算分配方案及50萬元以上的預算調整。
(三)審議系統符合政府采購政策的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
(四)審議市局局長提交的其他財務事項。
二、市局局長的審批權限:
(一)審簽黨組會議或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的各項財務事項文件。
(二)審簽報省局的全市各級國稅局原值在3000萬元以上房屋建筑物的處置和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單價原值在5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的處置。
(三)審簽報省局的全市國稅局系統屬于總局、省局政府采購目錄內采購項目的采購計劃。
(四)審簽報總局、省局審批立項、開工的基建項目。
(五)審簽報省局的全市國稅局系統基本建設投資預算、年度預算、年度財務決算和基建決算。
(六)審簽報省局的內部財務審計工作總結。
(七)審批投資總額10萬元(不含,下同)以下5萬元以上的裝修、維修基建項目立項申請。
(八)審批區級國稅局原值在3000萬元以下房屋建筑物的處置。
(九)審批市局機關及基層預算單位單價原值在2萬元以上和一次性處置原值總額在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固定資產的處置。
(十)審批超過2萬元的機關日常辦公費、固定資產購置費、差旅費、汽車維修費;對50萬元以下的預算調整或經費劃撥以及臨時借款和其他借款進行審批。
(十一)審批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建議、審計意見或者審計決定。
(十二)審批其他需要由市局局長審批的財務事項。
三、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的審批權限:
(一)審核擬提交市局黨組會議或局長辦公會議審議和擬提交市局局長審批(審簽)的財務事項。
(二)審簽上報省局的全市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申請。
(三)審批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的預算開支,審批市局機關內部經費支出劃撥,并對區(分)局10萬元或以下的經費劃撥進行審批。
(四)審批年度內部財務審計計劃、審計方案、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
(五)審批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方式、委托采購機構資格和供應商資格、社會中介機構取得政府采購資格等。
(六)審批由市局審批立項的基建項目開工;按合同規定結合基本建設管理辦法審批基建經費開支;審批投資總額5萬元以下的裝修、維修基建支出。
(七)審批市局機關單價原值在在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和一次性處置原值總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固定資產的處置,基層預算單位單價原值在2萬元以上和一次性處置原值總額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固定資產的處置。
(八)審批機關日常辦公費、固定資產購置費、差旅費、醫療費、汽車及計算機技術設備維修費的開支單次(項)開支金額在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臨時借款限額在2萬元以下。
(九)審批其他需要由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審批的財務事項。
四、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處以上主管領導的審批權限:
(一)審查分管單位提出的信息化項目和其他事項立項。
(二)審批分管單位2萬元以下的臨時借款。
(三)審批分管單位的差旅費開支單次(項)支出金額不超過5000元。
(四)學歷教育及其他教育報銷,由主管教育的局領導審批。
五、接待費用的審批權限:
(一)定點酒家簽單的轉賬事項由主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批。
(二)除定點酒家簽單限額按上述經費審批權限辦理外,因工作需要確需在其他地點接待的,2000元以內的由服務中心主任或計劃財務管理科科長審批,500元以內的由服務中心副主任或計劃財務管理科財務副科長審批,辦公室所需的接待費用1000元以內的由辦公室主任審批,5000元以內的由副處以上的局領導審批,超過5000元的由正局長審批。
六、計劃財務管理科的審批權限:
(一)審核全市各級國稅局基建項目立項、開工。
(二)審核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年度預算、調整預算、固定資產處置、財務決算、基建決算、臨時借款和其他借款等。
(三)審核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方式、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委托采購機構資格和供應商資格、社會中介機構取得政府采購資格等。
(四)審核并提出全市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銀行賬戶開立、變更和撤銷的意見。
(五)審批凡屬正常損耗、報廢的固定資產原值在1萬元以下固定資產的處置。
(六)市局機關日常辦公費、固定資產購置費、差旅費、汽車維修費的開支單次(項)開支金額在3000元以下,臨時借款限額和按規定報銷的醫療費用在5000元以下由計劃財務管理科科長審批;開支單次(項)開支金額在2000元以下,由計劃財務管理科財務副科長審批;計算機技術設備的維修,由信息中心領導審核,列冊登記,耗材及維修費用在5000之內的由信息中心領導和計劃財務管理科科長審批。
(七)審批經服務中心主任根據合同審核的市局大樓正常水電費用、機關辦公電話、電梯維護、保安、綠化費、清潔費、中央空調、消防設備維護保養費等費用。
(八)審核其他需要由計劃財務管理科審核的財務事項。
七、機關服務中心的審批權限:
(一)根據合同審核市局大樓的正常水電費用、汽車維修及保養、機關辦公電話、電梯維護、保安、綠化費、清潔費、中央空調、消防設備維護保養費等費用。
(二)屬市局的各類辦公、招待所、集體宿舍、住宅等房產,需維修的,一律填列有關申請表,提交申請報告,由服務中心主任審核。
(三)審核市局每次開支在10萬元之內的固定資產維修費用及小型零星基建施工開支,并提交施工預算單、結算單、合同。
(四)按規定組織實施政府采購的各項工作及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按規定程序和手續審簽有關招待費用。
(五)審核其他需要由服務中心審核的財務事項。
八、辦公室的審批權限:
根據辦公室業務的實際需要,辦公室的日常開支單次(項)開支金額在2000元以下由辦公室主任審批。
第三章審批程序
第一節項目立項
第五條全市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上報基建項目立項審批由計劃財務管理科商人事、監察等有關部門審核,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核,提交黨組會議審議,投資總額10萬元以下的裝修、維修基建項目立項申請通過審議后由市局局長審批,投資總額10萬元(含)以上的裝修、維修等基建項目立項申請通過審議后由市局局長審簽,上報省局申請列入省局基建項目庫,其中投資總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基建項目由省局上報申請列入總局項目庫。
培訓中心基建項目投資總額在500萬元(含)以上的由省局報總局審批,投資總額在500萬元以下,10萬元以上(含)的由省局審批后報總局備案。
對全市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投資總額在10萬元(不含)以下的裝修、維修基建項目采用簡易程序辦理。
第六條主辦部門提出的市局信息化立項申請(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預算說明),由分管局領導審查,市局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審核,提交黨組會議審議。審議通過后,市局計劃財務管理科列入年度預算方案;需要向省局申請經費的項目,待省局批復預算后列入同期預算方案。確因情況變化需要調整的,經市局政府采購領導小組研究后再提交黨組會議審定。
第七條市局其他事項立項由主辦部門提出申請,分管局領導審查,由市局局長審批后列入市局預算單位年度預算方案。
第二節預算分配
第八條全市國稅局系統年度預算方案由各級國稅局年度基本支出預算方案和項目支出預算方案兩部分組成。
按照財政部、總局預算編制規定,全市國稅局系統年度預算方案須經以下三個程序確定:
一、編制上報年度預算。全市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編制年度預算。計劃財務管理科審核、匯總后形成全市國稅局系統年度預算,報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市局局長審批后報省局。
二、調整上報年度預算。省局下達全市國稅局系統預算控制數后,計劃財務管理科根據省局下達總的預算控制數,按省局要求和全市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形成全市國稅局系統年度預算,報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市局局長審批后報省局。
三、確定年度預算方案。省局正式批復全市國稅局系統年度預算后,計劃財務管理科根據省局正式批復的總預算數對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年度預算進行相應調整,報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審核,提交市局黨組會議審議。計劃財務管理科根據市局黨組會議決議辦理預算批復文件。
第九條兩費、辦案費等項目經費的預算分配方案由相關部門提出,會計劃財務管理科審核,相關部門的分管局領導復核,報市局局長審批或提交黨組會議審議。
第十條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遇突發事件不能自行解決,需要市局撥付應急經費,以及由于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由基層預算單位提出調整預算申請,計劃財務管理科審核后報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50萬元以上的預算調整提交黨組會議審議,50萬元以下的預算調整報市局局長審批。計劃財務管理科辦理調整預算批復文件。
第三節固定資產處置
第十一條全市各級國稅局處置原值在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和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單價原值在5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均由資產處置單位提出處置申請,計劃財務管理科審核,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市局局長審簽后報省局、總局審批。
第十二條區級國稅局處置原值在3000萬元以下的房屋建筑物,由資產處置單位提出處置申請,計劃財務管理科審核,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市局局長審批,并報省局備案。
第十三條全市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處置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單價原值在2萬元以上和一次性處置原值總額在1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由資產處置單位提出處置申請,分管局領導審查,計劃財務管理科審核,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市局局長審批;處置單價原值在2萬元以下1萬元以上和一次性處置原值總額在10萬元以下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由資產處置單位提出處置申請,主管局領導審批。
第十四條市局集中支付和調撥至各基層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由實物采購部門提出采購申請和固定資產調撥計劃,分管局領導審查,分管系統財務的局領導復審,市局局長審批。計劃財務管理科根據實物采購部門提供的相關支付憑證、合同等,以及《固定資產調撥單》,辦理固定資產款項的支付及調撥手續。
第十五條計劃財務管理科辦理固定資產處置批復與固定資產調撥文件。
第四節銀行賬戶
第十六條市局系統財務即市局計劃財務管理科開立、變更和撤銷銀行賬戶,由計劃財務管理科提出申請,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報省局財務管理處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報省財專辦審批。
第十七條全市各級國稅局預算單位開立、變更和撤銷銀行賬戶,經上級財務主管部門或分管局領導審查,由市局計劃財務管理科備案后報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審簽后報省局及省財專辦審批。
第五節內部審計
第十八條計劃財務管理科提出年度內部財務審計計劃,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審批,計劃財務管理科組織實施。審計方案、審計報告在征求被審單位意見后,報送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審批,重要的應同時報送市局局長和上級內部財務審計部門。計劃財務管理科根據存在問題的程度,分別提出審計意見或者審計決定,報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審批,送達被審計單位。年度內部財務審計工作總結經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審核,報市局局長審批后報省局。
第十九條人事科提出經濟責任審計建議,分管局領導審核,報市局局長批準后,由“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審計報告在征求被審單位意見和領導干部本人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根據存在問題的程度,作出審計意見或者審計決定,經分管的局領導審核,報經市局局長批準后送有關部門和單位,并抄送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
第六節其他重要財務事項
第二十條各基層預算單位和市局機關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和基建決算。計劃財務管理科對各基層預算單位和市局機關財務決算和基建決算進行審核、匯總,經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報市局局長審批。
第二十一條各基層預算單位和市局機關科室其他借款,由借款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市局機關科室須經分管局領導審查),計劃財務管理科審核,分管系統財務工作的局領導復審,報市局局長審批。
第二十二條屬于總局政府采購目錄內的采購項目,各基層預算單位和市局機關報送采購計劃,市局政府采購部門匯總,市局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審核,報市局局長審簽后報省局。
按照通知要求,現將我縣“誠信____宣傳周”活動開展情況做一簡要總結:
一、加強領導,精心籌劃
x月x日,我縣組織縣人行、縣工商局、縣國稅、縣地稅局、教育局等成員單位專門召開會議,對開展20__年“誠信____宣傳周”活動進行了安排部署,圍繞“誠信為本,和諧共生”的活動主題,提出了宣傳周活動的工作重點和任務目標。為明確工作職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會上印發了《____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全縣集中開展“誠信____宣傳周”活動的通知》。成立了“誠信____宣傳周”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工商局,負責宣傳周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二、統籌結合,扎實開展宣傳周活動
(一)依托節日氣氛,開展特色宣傳。我縣緊緊抓住“雙節”的有利時機,依托各種資源開展宣傳周活動。一是利用市民廣場開展宣傳活動。在廣場活動現場懸掛宣傳標語,向來往的群眾發放宣傳資料,制作宣傳版面x個,印發宣傳資料350份,現場接受咨詢98人次,累計發放“明白紙”3x份。二是開展稅法進企業活動。由縣國稅、縣地稅組成宣傳組,深入企業開展稅收咨詢服務活動,加強與企業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稅收收入、稅收政策、稅收管理和納稅服務等有關內容的宣傳,向全縣__余家納稅企業郵送了《新企業所得稅法》、《網上申報納稅指南》等資料,幫助企業及時了解新稅法和最新納稅服務項目。
(二)放眼未來發展,加強青少年的誠信教育。青少年是未來事業的接班人,也是誠信體系建設的締造者和受益人。為了讓青少年認識誠信、了解誠信、支持誠信社會建設,從小就培養和樹立 “誠實做人、誠信辦事”的意識,由教育局、工商局、地稅局等有關部門牽頭開展誠信教育進校園活動。把誠信體系建設重點部門和中小學校有機結合,針對中小學生的特點,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讓廣大青少年學生充分了解和認識誠信對社會發展和個人成長的重要作用,培養稅收法律意識,造就誠實守信、依法納稅的棟梁之才,并通過青少年學生的輻射作用,帶動全社會公民共同了解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
(三)借用媒體資源,有效提高宣傳效果。縣電視臺制作播放了以“誠信為本,和諧共生”為主題,以“稅收促進發展、發展為了民生”為主要內容,重點宣傳與公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稅收政策、稅收管理和納稅服務等有關的公益廣告,有效擴大了稅收宣傳效果;針對農村宣傳基礎差,誠信意識薄弱等環節,縣委宣傳部專門組織撰寫有關誠信建設方面的稿件,利用村廣播站、“新農民”報紙等媒介進行大力宣傳,使得廣大農民朋友了解誠信建設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在2011年的工作中,鄉財政所在縣局的正確領導下,在鄉黨委、政府關心和支持下,經過全所干部的扎實工作,在完善補貼發放、組織稅收收入、加強財政財務管理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全年各項工作任務順利而
本文轉載自競聘寫作網圓滿完成,得到鄉黨政府及廣大人民群眾的贊許。總結這一年的工作,我們具體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大稅收征管和協稅護稅力度,確保完成全年任務
2011年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我縣的財政收支形勢空前嚴峻,為全面落實年初上級下達的財政稅收任務,我所在加強稅收征管和協稅護稅工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 2、摸清稅源底子,建立稅源臺賬。我所通過實地走訪高亭鄉各企業和各村組,實地了解范圍內各煙花企業、磚廠、冶煉廠等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掌握各企業的產量、產值、占地面積等數據,并將所了解的情況建立了電子檔案,為國稅地稅等任務的下達提供了第一手資料。
3、加大征管和協稅力度,做到應收盡收。在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的征管上,我所人員加強與國土部門的聯系和配合,嚴格執行聯合審批的程序,把好土地審批關,通過一有效措施,我所共征收耕地占用稅3萬元。另我所爭取鄉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組織鄉村兩級干部對范圍內違法用地進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查處了一批違法用地案子,通過一措施共征收耕地占用稅5萬元,圓滿的完了縣局下達我所的征管任務。在協稅護稅工作上,我所積級配合國稅地稅部門到開展工作,為其提供良好的稅收征管環境,并大力協助征管,為的年度任務完成貢獻了力量。
二、夯實補貼發放工作,讓惠農政策深入人心 三、進一步加強鄉村兩級財務管理,規范財務收支行為
1、清理債權債務 2、清理固定資產 3、加強專項資金監管
我所今年在專項資金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經驗,專項資金基本上做到設立專帳、專款專用,有力的確保了窩黃橋、金坪水渠、承上黃里飲水等重點工程項目的建設進程。
2009年的工作我們取得一些成績,同時也暴露出工作上的一些不足,特別是在宣傳工作上,我所的同志缺少煅練,這是我們今后工作的一個努力方向.總結過去,展望未來,我所定將更加倍的努力工作,實現新的跨躍。
四、2011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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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所的工作重點將主要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加大耕地拋荒清理工作,將耕地拋荒面積進行一次全面清理,總造冊張榜公示,對未耕種面積將上報縣局取消其種糧補貼,使種糧補貼發揮真正的作用,促使各村從基本治理耕地拋荒,增加糧食產量。
2、加大專項資金管理力度,將專項資金管理做為2011年工作的重點之一,一是為了保證財政資金運行的安全,二是為了將有限的財政資金揮最大的作用。
3、加大協稅護稅工作力度,首先加強稅法稅收政策宣傳,其次配合稅征部門加大對歷年欠稅戶的清繳力度,加強對偷稅漏稅行為的打擊,確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項稅收任務。
確保完成全年任務
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我縣的財政收支形勢空前嚴峻,為全面落實年初上級下達的財政稅收任務,我所在加強稅收征管和協稅護稅工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 2、摸清稅源底子,建立稅源臺賬。我所通過實地走訪高亭鄉各企業和各村組,實地了解范圍內各煙花企業、磚廠、冶煉廠等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掌握各企業的產量、產值、占地面積等數據,并將所了解的情況建立了電子檔案,為國稅地稅等任務的下達提供了第一手資料。
3、加大征管和協稅力度,做到應收盡收。在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的征管上,我所人員加強與國土部門的聯系和配合,嚴格執行聯合審批的程序,把好土地審批關,通過一有效措施,我所共征收耕地占用稅3萬元。另我所爭取鄉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組織鄉村兩級干部對范圍內違法用地進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查處了一批違法用地案子,通過一措施共征收耕地占用稅5萬元,圓滿的完了縣局下達我所的征管任務。在協稅護稅工作上,我所積級配合國稅地稅部門到開展工作,為其提供良好的稅收征管環境,并大力協助征管,為的年度任務完成貢獻了力量。
二、夯實補貼發放工作,讓惠農政策深入人心 三、進一步加強鄉村兩級財務管理,規范財務收支行為
1、清理債權債務 2、清理固定資產 3、加強專項資金監管
我所今年在專項資金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經驗,專項資金基本上做到設立專帳、專款專用,有力的確保了窩黃橋、金坪水渠、承上黃里飲水等重點工程項目的建設進程。
2009年的工作我們取得一些成績,同時也暴露出工作上的一些不足,特別是在宣傳工作上,我所的同志缺少煅練,這是我們今后工作的一個努力方向.總結過去,展望未來,我所定將更加倍的努力工作,實現新的跨躍。
四、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我所的工作重點將主要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加大耕地拋荒清理工作,將耕地拋荒面積進行一次全面清理,總造冊張榜公示,對未耕種面積將上報縣局取消其種糧補貼,使種糧補貼發揮真正的作用,促使各村從基本治理耕地拋荒,增加糧食產量。 3、加大協稅護稅工作力度,首先加強稅法稅收政策宣傳,其次配合稅征部門加大對歷年欠稅戶的清繳力度,加強對偷稅漏稅行為的打擊,確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項稅收任務。
4、加強鄉村兩級財務管理,政府
的財務管理將在預算收支上下功夫,年初將各部門收支預算審定報批后,年度收支將嚴格按預算執行,近一步規范收支行為。村級財務管理主要在抓白紙發票上入手,2012年,我所計劃村級務開支基本杜絕白紙發票。
5、改造財政所辦公環境,由于近年來
會議進行第一項,請區人事局局長同志宣讀《區人事局、檔案局關于表彰全區檔案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報》。
會議進行第二項,頒獎。
請獲得先進集體稱號的單位代表上臺領獎。
第一組: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紀委辦公室監察局、區委組織部、區檢查院、區農村信用社、區人壽保險公司、區交警大隊、區通信公司、區農業發展銀行上臺領獎。
第二組:區國稅局、區一中、區熱電廠、區交通局、區環保局、區教育局、區司法局、區華安建筑公司、蛟龍鎮、佛山鄉。
請獲得先進個人稱號的同志上臺領獎。
第一組:上臺領獎。
第二組:。
會議進行第三項,典型發言。
1、請鎮代表發言;
2、請區檢察院代表發言;
3、請二中代表發言。
由于時間關系,典型發言到此結束。
會議進行第四項,請區檔案局局長陳同志作工作報告。
會議進行第五項,請區委常委、辦公室主任同志作重要講話,大家歡迎。
今天的會議議程結束了。以上,區人事局副局長同志宣讀了表彰通報,大會對獲得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稱號的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了表彰獎勵,部分獲獎單位的代表作了典型發言;區檔案局局長陳同志對去年我區的檔案工作進行了全面的總結回顧,并對今年的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陳局長對去年的工作總結得很好、很具體很全面,對今年的工作安排得很細致很周到,請同志們回去后認真抓好落實;區委常委、辦公室同志代表區委、區政府作了重要講話,主任在講話中對去年我區檔案工作所取得的成績給予的充分肯定,對當前做好檔案工作的重要性進行了重點強調,并對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崔主任的講話很深刻很重要,希望與會同志要認真領會,并及時向所在單位領導班子做好匯報。下面,我就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再強調以下幾點:
取得組織實施經濟普查的經驗,鍛煉和培訓經濟普查業務骨干,發現普查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尋求破解經濟普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為順利開展第二次經濟普查工作創造條件。
二、試點對象和范圍
清查摸底對象:*市*街道黃龍洞村、黃龍洞社區范圍內全部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包括第一、二、三產業)和個體經營戶(含無證)。
普查登記對象:*市*街道黃龍洞村、黃龍洞社區范圍內從事第二、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三、試點方法
對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采用全面調查;對個體經營戶進行全面清查,查清戶數、從業人員和行業分布;對第三產業個體戶進行抽樣調查。
四、試點時間
從20*年8月開始至9月中旬結束。試點調查的時點是20*年6月30日,時期資料是20*年1-6月。
五、試點組織領導
為加強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市、*街道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和辦公室主要成員組成的*市第二次經濟普查試點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辦公室下設三個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名單見附件1)。
六、試點內容和重點
(一)內容
模擬普查工作相關過程,對普查的組織、宣傳、培訓、部門資料整理、單位清查、普查登記與審核、質量控制與評估等重點環節進行試點(試點應研究的主要問題具體見附件2)。
(二)重點
1.普查組織實施方式。重點研究普查組織模式,檢驗提高市、鄉、村三級普查機構協作性和工作效率方法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2.單位清查摸底。重點研究如何充分利用部門資料與地毯式清查結合起來,做到不重不漏,提高清查質量;清查結束后數據質量抽查、驗收和部門資料比對工作的可操作性;抽查、驗收、比對的最優方法。
3.能源消費調查。重點研究如何收集能源消費數據,準確填報能源消費普查表,檢驗能源調查方式的可行性,檢查各被調查單位的能源消費計量、記錄情況。
4、服務業調查。重點研究查準查實服務業數據的辦法;檢驗搞好財務不健全單位普查數據填報方法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5.個體戶調查。重點研究如何搞全戶數和人數,搞清行業。
6、億元市場調查。重點研究如何收集市場成交額、批零貿易業的內部結構狀況,以及市場內非貿易業的個體經營戶數據。
7、業務培訓。重點研究如何提高業務培訓效果;檢驗單位業務培訓組織方式的可行性,總結不同類型單位的業務培訓方式。
8、增加值項目調查。如何搞準填全涉及增加值項目的指標數據。
9、整理和規范基礎資料。如何建立健全企事業行政單位原始記錄、統計臺帳,整理規范基礎資料。
七、試點進程安排
(一)試點準備(8月18日前完成)
1、確定試點地區,征求試點方案意見。
2、組建市經濟普查試點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落實辦公室工作人員。建立村(社區)級經濟普查工作小組。
3、劃分普查區域,繪制普查區地圖。以居(村)委會(社區)為單位分別設普查區,按實際需要劃分若干普查小區,并繪制普查區圖、普查小區示意圖,按普查區編制地址代碼表。
4、收集、整理部門資料。工商、國稅、地稅、民政、編辦、質監等部門提供單位名冊,并進行排重,建立清查底冊。
5、選調普查指導員、普查員和陪調員。每個普查區配備指導員1名(*街道選調)、每個普查小區配備普查員至少1名(居村委會選調),必要時配備陪調員。
6、準備試點所需的各類物資及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清查摸底表、調查表、普查員用品及宣傳用品等。
7、落實數據處理環境。按照需要配備計算機,調試數據處理有關程序(由市經普辦解決)。
8、編寫業務培訓課件。按專業編寫業務培訓課件,并組織試講。
(二)宣傳發動(貫穿試點的全過程)
1、8月27日前召開經濟普查試點動員大會。參加人員:*街道經普辦人員、試點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以及各鎮鄉(街道)、市經濟開發區經普辦主任、副主任。會議內容為經濟普查試點動員和試點工作部署。
2、對試點全過程進行宣傳報道。期間將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信息網絡、戶外廣告牌、橫幅、標語、黑板報、簡報等多種媒體和形式宣傳經濟普查及試點工作的意義和要求。具體宣傳材料包括:宣傳口號、致調查戶的一封信、普查公告、普查知識等。
3、清查摸底階段集中開展經濟普查宣傳周活動。
(三)清查摸底(8月31日前完成)
1、清查摸底培訓(8月19日)。由試點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試點街道及普查區的普查業務人員進行清查表業務培訓。
2、“地毯式”掃描方式進行單位清查摸底(8月19日—28日)。由普查員按普查區對區內所有單位和第二、三產業個體經營戶進行全面清查摸底,做到不重不漏。
3、清查摸底查漏補缺和清查資料數據處理(8月29日—31日)。以普查區為單位做好查漏補缺工作,對清查單位數與基本單位名錄、部門資料進行比對、分析、查漏補缺;對全部清查表進行審核、分類、編寫行業代碼、過錄、匯總,再將清查過錄表、匯總表上報試點辦公室,建立單位名錄,并導出清查結果表。
(四)試點普查表業務培訓(9月2日—3日)
1、由普查試點辦公室對*街道黃龍洞村、黃龍洞社區參加試點普查人員和被調查單位的會統人員進行普查試點表業務培訓。業務培訓采用各專業通用表統一培訓,不同專業表分別培訓的方式。
2、分專業集中對規下、限下等財務健全單位(除年報單位外)的專兼職會統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可采取培訓和填報相結合方式進行嘗試。
(五)試點普查表的登記填報和審核(9月3日—14日)
1、9月8日前,參加業務培訓單位的會統人員完成普查試點表的填表工作。未參加業務培訓的財務不健全單位采取普查員上門調查。
2、9月8日前,采用單位上報和普查員上門收表相結合的方式收集普查試點表,并上報所在普查區(居、村委會)。市、街道、村(社區)三級普查業務骨干按需要入戶指導、督查,并及時發現和收集問題。
3.9月3—10日,各普查區對普查試點表進行審核,由普查區工作小組組織指導員及普查員開展“三查”即自查、互查、復查,并于9月10日前上報普查試點辦公室。
4.9月3—10日,開展個體經營戶抽樣調查(與法人單位普查表上報時間同步)。在對個體經營戶全面清查的基礎上,對主要經濟指標采用抽樣調查的方式,開展個體經營狀況抽樣調查,完成現場調查、審核及上報試點辦公室。
5.9月11日—14日,市試點辦公室組織力量對試點普查表開展人工邏輯審核,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進行必要的數據錄入、計算機審核以及能源核算、個體經營戶的樣本推算工作;完成試點普查表數據的匯總。
(六)事后質量抽查及普查數據質量評估(8月27日—9月16日)
1.9月5日前,組織單位清查質量抽查。在兩個試點普查區分別抽取1個普查小區作為抽查對象,檢查普查小區內應調查戶是否已作調查,單位界定、行業劃分等是否符合實際情況。
2.9月13日前,組織試點調查表填報質量抽查。隨機抽取5%調查表,檢查調查表指標填報質量。
3.9月16日前,完成數據質量評估。由普查試點辦公室組織對試點過程中各環節工作質量和主要數據質量進行分析、評估。
(七)試點重點問題研究、工作總結(9月17日—18日)
9月17—18日,組織召開有關座談會,從組織實施和業務技術兩方面,對試點工作全過程進行全面總結。完成清查摸底、能源、服務業普查試點課題調研分析,撰寫試點工作總結和業務技術總結。提出搞準普查數據質量及組織方式需完善的問題;查找試點成功的經驗、出現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辦法;提出今后全面普查中應注意的方面和應準備的預案等等,并形成總結報告,上報*市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經普領導小組。
八、試點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
試點工作是經濟普查工作的重要環節,通過試點,及時發現問題,取得組織實施經濟普查各個環節的具體經驗,為順利開展我市第二次經濟普查工作奠定基礎。因此,在試點工作過程中,市、試點街道和試點村(社區)三級經濟普查機構和有關領導對試點工作都要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抽調精干力量,全力以赴投入試點工作。
(二)認真組織,做好普查各項組織實施工作
試點工作一定要認真做好各項組織工作,嚴格按照《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方案》和《*市第二次經濟普查試點實施方案》的要求,加強業務培訓,精心組織調查摸底和現場登記,保質保量完成試點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切實為全市經濟普查的正式開展提供經驗。
(三)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試點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