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內燃機》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文章內容要求論點明確、論據可靠、論述清楚、文字簡練。作者請自留底稿,1個月內未收到采用通知可自行處理。因本刊人手有限,來稿恕不退還,請多諒解。
(2)標題的層次:一般不超過3級,各層次的標題應簡短明確,同一層次的標題的詞組結構應盡可能相同;文內接排的序號可用“⑴”。
(3)正文各部分都應簡潔明了。結果中層次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盡量減少層次; 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小圓點相隔,末位數字不加標點符號。如“1”、“1.1”、“1.1.1”等。
(4)按G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于右上角標出。
(5)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應標注于文章參考文獻后,書寫內容包括:項目來源、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或影印件。
(6)摘要應具有獨立性,應該是可以被引用的完整短文;先寫什么,后寫什么,應有邏輯順序;句子之間要上下連貫,互相呼應;句型應力求簡單,少用或不用長句。
(7)作者單位加圓括號排在作者署名下方,單位應寫全稱、所在省份、城市和郵政編碼。外國作者單位應注明國名。不同單位的作者應標注清楚。
(8)表格應插入正文合適處,表頂寫明表序和表名。圖和表與正文一起編頁。圖稿應清晰。多名作者聯合署名次序以編輯部收到的原稿為準。
(9)腳注用宋體小五號字。中國年號、古籍卷數請用中文數字。其他如公歷年份、期刊卷期號、頁碼等,均請用阿拉伯數字。
(10)論點新穎,論證充分,結論可靠;條理分明,行文簡練,用字規范。來稿文責自負,但本刊有修改權,如不同意修改,請在稿件上注明。
《國外內燃機》雜志是由上海內燃機研究所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考察報告、工作過程、噪聲振動、配氣機構、試驗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