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生活》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前言應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要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
(2)摘要后須給出 3~5 個關鍵詞(中、英文)。
(3)作者簡介:姓名,單位,職務、職稱,主要研究方向。
(4)腳注中的外文參考文獻要用外文原文,作者、書名、雜志名字體一致采用Times New Roman,書名、雜志名等用斜體,其余采用正體。
(5)題名簡明精練,不宜超過20個字,應刪去無實質性內容、可有可無的字和詞。如“關于……”,“試析……”等詞一般可以省去;沒有特定定語成分的“研究”、“分析”、“思考”等,也應被視為贅詞,予以刪除。
法律與生活雜志發文分析
法律與生活主要機構發文分析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法律與生活》編輯部 | 689 | 法律;法院;律師;刑事;民法 |
中國政法大學 | 138 | 法律;刑事;司法;民法;法院 |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 132 | 法律;法院;司法;電視;合同 |
中國人民大學 | 131 | 法律;犯罪;刑法;刑罰;律師 |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清河分局 | 93 | 服刑;服刑人員;監獄;監區;認罪 |
《金融時報》 | 84 | 法律;法治;違法;犯罪;文明 |
北京大學 | 81 | 刑法;法學;法律;犯罪;刑法學 |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 78 | 訴訟;刑事;判決;法律;法院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 66 | 水滸;犯罪;孩子;水滸傳;魯智深 |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 63 | 經濟學;企業;交易;邏輯;法律 |
《法律與生活》雜志是由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主辦的半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卷首語、法眼觀察、熱聞與法、封面故事、在線旅游:疫情下的逆境與自救、熱案銳評、大事小情、頭條人物、案驚四座等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