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亞研究論叢·長師大》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本刊對刊發的文章擁有版權,不得擅自轉載、改編。凡轉載、改編務經我刊同意,違者必究。稿件的作者署名、保密和是否侵權等問題均由作者自行負責。
(2)論文標題的層級,按一、(一)、1、(1)……排列,標題序號后不加逗號,標題末尾不加句號。
(3)正文每段第一行起空兩格;文中獨立段落的引文,首行另起空四格,回行空二格排齊,獨立段落的引文首尾不必加引號。獨立段落的引文字體變為仿宋體。
(4)參考文獻是作者撰寫文章時所參考的已公開發表的文獻書目,在文章內無需加注上腳標.一律按照尾注的方式標注在文稿的正文之后,并用數字加方括號表示,如[1],[2],[3],…。
(5)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標明“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6)摘要及關鍵詞摘要以第三人稱對全文進行準確概括,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論等,勿用“本文”“筆者”等主語,字數在100-200字之間。
(7)作者姓名用漢語拼音,姓和名的第1個字母大寫,復姓、雙名連寫,如馬林林Ma Linlin、歐陽靜萍Ouyang Jingping。
(8)圖表的標題中需加單位;圖標題放在圖的下方,表標題放在表的上方;圖名稱不需要“XX圖”,但是表格中的名稱可加“XX表”。
(9)來稿的注釋均為腳注形式,每頁單獨編碼。其他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項可參照本刊注釋體例,對于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字數要求可以適當放寬。
(10)所有稿件應為作者獨創,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如有侵權,由稿件署名人負責。正文引文處用括弧夾注,文尾參考文獻按字母順序排列。
《東北亞研究論叢·長師大》雜志是由長春師范大學東北亞歷史文化研究所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東北亞民族與疆域研究、東北亞國際關系研究、海外譯介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