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與世界·學術版》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要求論點明確、論據充分、內容完整、數據可靠、層次清楚。來稿文責自負,如牽涉作者著作權等問題,本刊不承擔相應責任。
(2)正文標題末尾不使用標點符號(問號、嘆號、省略號除外)。層序一般不超過5級,可使用“一”“(一)”“1.”“(1)”“1)”標明,不宣用①,以與注釋序號區別。
(3)文內體例要求,一般以“一、”、“(一)”、“1.”、“(1)”作為文章層次,通過簡短的小標題方式提煉主要觀點。
(4)稿件的參考文獻采用GB/T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的要求,同時在文中對應,用帶方括號的阿拉伯數字標注為上角標。
(5)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6)文稿須附中文摘要,中文須內容一致。中文摘要字數控制在100~150字,英文摘要字數少于100字。摘要中不得引用參考文獻。
(7)論文應有中英作者署名、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名稱和郵編。如有多位作者,其間以逗號分開,其工作單位不同,應按阿拉伯數字順序標注在右上角,單位與單位之間用分號。
(8)為確保圖像資料的準確性,所提供圖版均請詳細標注尺寸信息和資料來源。如文中插入圖版、符號或外文較多,請同時提交該論文的PDF版,以便排版時參考。
(9)帶圈數字與腳注內容之間空一個字符。對文章中所引用的資料第一次進行注釋時,必須將該文獻的作者姓名、文獻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時間、資料所屬頁碼一并注出。
(10)來稿需符合上述文稿規范,否則不予審稿。請勿重復投稿,請勿一稿多投,稿件錄用后不能撤稿,否則后果自負。
《重慶與世界·學術版》雜志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博士論壇、經濟與管理、譯學研究與文化傳播、政治與法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學研究、編輯與出版、社會學、設備管理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