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通訊》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引言,說明課題的研究背景,引述該領域的國內外研究進展,說明本文選題意義和創新點;內容不應與摘要和結論雷同,不能出現圖表。
(2)注釋: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請一律用尾注。按文中引用順序排列,序號為:①②③……格式為:序號、著者、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時間、在原文獻中的位置。
(3)自收稿之日起,編輯部將在1個月內給作者答復來稿處理意見,如在此期限內未收到采用通知,作者可另行處理稿件并告知我刊。
(4)作者在稿件上要寫明自己的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區名、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有條件的,可附上電子郵件地址。
(5)摘要300字左右,應簡明、確切地表達論文的重要內容,內容應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要具體、詳細,不能空泛而談。
(6)一級標題用編號一、二、三、,二級標題用(一)、(二)、(三)、,三級標題用1.、2.、3.,四級標題用(1)、(2)、(3)。一級標題居中,二級左對齊,三級標題左縮進兩格。
(7)若稿件中含有數學公式、表格、曲線圖及其它圖表,請用計算機制作相關內容,并務必保證其中的符號、數字、文字、圖線清晰、規范,以便本刊排錄時直接按原樣掃描。
(8)參考文獻:(1)正文格式:作者,發表年(多版次文獻請同時提供第 1 版的發表時間),頁碼,外加圓括號。(2)文末格式:中、外文獻分開,各按音序排列。
(9)各級基金項目應在文章首頁以頁下注形式標注,例如“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 ”,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10)創新:鼓勵作者在論述問題時提供獨特的觀點、深入的分析和新穎的創意,對政法職業教育提出有益的思考、經驗分享和創新性教學方法。
財會通訊雜志發文分析
財會通訊主要機構發文分析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500 | 會計;企業;財務;會計準則;資產 |
廈門大學 | 390 | 會計;財務;企業;會計準則;審計 |
武漢大學 | 192 | 會計;審計;企業;財務;資產 |
西南財經大學 | 181 | 會計;企業;財務;審計;資產 |
中國礦業大學 | 170 | 會計;企業;資產;會計處理;會計準則 |
武漢理工大學 | 146 | 企業;會計;財務;審計;資產 |
中國人民大學 | 141 | 會計;企業;財務;會計準則;審計 |
上海財經大學 | 139 | 會計;財務;企業;審計;會計準則 |
暨南大學 | 138 | 會計;企業;財務;審計;資產 |
重慶工商大學 | 134 | 會計;企業;資產;財務;會計處理 |
《財會通訊》雜志是由湖北省會計學會主辦的半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3個月。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理論追蹤、研究與探索、財務實踐、內控&風險、財稅&金融、本期專欄·商業模式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