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地質學院學報》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領域范圍:雜志涵蓋了廣泛的領域,包括傳媒學、新聞學、傳播學、廣告學、影視學、藝術設計、網絡傳媒、文化創意等相關學科和領域。
(2)中文文題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英文文題應與中文文題含義一致,一般不宜超過10個實詞。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
(3)正文格式和結構學術論文、研究報告類分為:引言、材料(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4個部分。各層次的編號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
(4)“參考文獻”請按論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連續編碼,并用代碼標識,且在文章引用處右上角順序標注。
(5)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標明“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6)來稿請附中英文對照的摘要(300~500字左右),客觀真實地反映論文的內容;關鍵詞用5~8個反映文章的主要內容。
(7)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間以逗號分隔;作者來自不同單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單位分別標注,以分號隔開。并在作者單位名稱前標注1.2--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名、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8)圖表應少而精,能用文字說明的不用表,能用表說明的不用圖。圖表的標題及文字說明均用中文。表用三橫線表,表內同一項目(指標)數據要求小數點后位數一致。
(9)注釋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詮釋和說明,用數字加圓圈在右上角標注,如①②……,注釋內容排在頁腳。
(10)來稿應為原創作品。本刊編輯部對來稿有文字修改權,如作者事先無特殊聲明,稿件一經采用,一律視為本刊擁有該稿件的印刷版、電子版和網絡版的使用權和分許可權。
《長春地質學院學報》雜志是由吉林大學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3個月。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地質與資源、地質工程與環境工程、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