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探索》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凡在本刊發表,作者文責自負。本刊有權在必要時對所投文稿進行刪改,但不影響作者觀點;如不同意刪改,請在投稿時注明。
(2)文章題名應簡潔、確切、真實反映文章的主題特色。不超過20字,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字、代號等(一般不用副標題)。
(3)“一”后加“、”號,“l”后加“.”,(一)、(l)不加任何標點,‘第一”、‘首先”后面均要加“,”號。
(4)在正文中引用處右上角加注序號,所列文獻應為原始參考文獻,網絡文獻應給出和引用日期;除非作者人數在4人或4人以上,否則、應列出所有作者姓名,不能用“等”代替。
(5)詳細描述用于實施基金項目的研究方法和設計。包括采集數據的方式、實驗設計或調查問卷的構建等。
(6)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也就是說,摘要就是一篇短文,看完摘要,就知道文章的內容,即解決的問題、所用方法、結果與結論等),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詞。
(7)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一般為導師)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份、性別、所獲學位、職稱、目前主要從事的工作或研究方向、電子郵箱),并請在文稿的首頁地腳處注明論文屬何基金項目(編號)資助。
(8)圖表圖示和表格應該分開,如圖1,圖2,……表1,表2,……。如果圖表系出自其他書刊,應在圖表下方說明其出處。也可以給圖表附加說明。
(9)來稿所關涉的課題及向有關人員表示的謝忱等內容,應以腳注①的形式標在正文首頁下方,同時注明課題的批準編號。
(10)來稿應層次清楚,結構嚴謹,文字簡練,邏輯性強,術語準確,數據可靠,標點規范,打印或書寫工整。來稿不退,請作者自留備稿。
《博物館探索》雜志是由河南博物院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特約、考古探索、展覽評議、文物研究、博物館實踐、史學發微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