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
主辦單位: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中國貿易報社
國際刊號:2096-8035
復合影響因子:2.61
全年訂價:¥ 400.00
國內刊號:10-1667/F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20年
綜合影響因子:0.81
《商事仲裁與調解》雜志創刊于(2020)年,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致力于搭建一個國際化、專業化的高質量學術交流平臺,服務于國內外商事仲裁與調解的理論研究與實務操作,促進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提高中國在全球商事爭議解決中的影響力。在內容選擇上注重學術性與實踐性的結合,既關注基礎理論研究,又緊密結合商事仲裁與調解的實際運作情況。通過刊載經典案例,解析相關法律法規,為讀者提供實用的指導和參考。
同時,期刊也非常重視對青年學者的支持,設立了專門的青年學術欄目,鼓勵年輕一代的研究人員積極參與到商事爭議解決的研究中來。綜上所述,商事仲裁與調解不僅是商事爭議解決領域理論與實踐研究的重要載體,也為推動中國乃至世界范圍內商事仲裁與調解事業的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通過提供權威、專業的學術資源,該刊為從事相關工作的專業人士提供了寶貴的參考資料,促進了國際間的理解和合作。通過對重要商事仲裁和調解案例的深入分析,幫助讀者理解實踐中的復雜問題。這些案例分析不僅提供了法律適用的實際經驗,還為法律從業者提供了借鑒和參考。
(1)引文超過150 字換行另起;上下各空一行;第一行縮進4 格,以下各行縮進2 格。夾注置于最后一個標點符號之后。引詩超過8 行換行另起,規則同上。
(2)本刊注釋一律采用國標形式,腳注尾注分開。引用文獻依次注明:作者、文獻名、出版社、出版年、出版時間、頁碼等項,并請核對無誤。
(3)中文摘要一般限在200字以內,應包括研究背景、方法、結果、結論或討論四部分內容;關鍵詞一般3-5個。英文摘要及關鍵詞則與中文的相對應。
(4)論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資助證書復印件。
(5)文章內容要求選題新穎、觀點明確、論證嚴謹、數據真實、引用準確、文字精煉,有一定的學術性、思想性和創新性。
(6)凡引文出處一律列入“參考文獻”,并按論文中引用文獻的先后順序,在正文中用右上標[1]、[2]、[3]……標示,一種文獻在同一論文中被多次引用,用同一序號標示。
(7)表格:表格應出現于相應正文段落之后,表應按統計學的制表原則設計,三線橫表力求結構簡潔,數據單位明確。橫、縱標目間應有邏輯上的主謂語關系,主語一般在表的左側,謂語一般在表的右側。
(8)引言:主要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目的、范圍,簡要說明研究課題的意義以及前人的主張和學術觀點,已經取得的成果以及作者的意圖與分析依據,包括論文擬解決的問題、研究范圍和技術方案等。
(9)稿件作者須在題下署名,并提供作者主要信息,包含學習或工作單位全稱、學歷或職稱、研究方向、所在地、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等內容。
(10)作者簡介(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務或職稱、學位等),并在文末附上詳細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和電子信箱。
商事仲裁與調解是一本由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中國貿易報社主辦的雙月刊,期刊級別為部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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