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國政法大學生態與資源法治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中國政法大學生態與資源法治研究中心
國際刊號:--
復合影響因子:--
--國內刊號:--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16年
綜合影響因子:--
《環境資源與能源法評論》創刊于2016年,公開發行的年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以其嚴謹的學術態度和高質量的學術內容在學術界和法律實務界獲得了廣泛認可。雜志秉持理論研討與實證研究密切結合的原則,每輯圍繞特定主題,邀請環境資源與能源法領域的專家學者進行深入研討,確保內容的權威性和前沿性。不僅是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科研成果的展示平臺,也是國內外環境資源與能源法領域專家學者交流思想、分享成果的重要渠道。
該雜志旨在推動相關領域的學術研究,為國家政策制定、立法與司法實踐以及行政管理提供重要的學術支持。該雜志目前已出版多輯,每一輯都系統地收錄了相關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內容涵蓋應對氣候變化與能源管理法制、能源產業管理法制、新能源與能源環保法制以及域外能源法制經驗借鑒等多個方面。這些研究成果不僅反映了學術界的最新動態,也為政策制定者和法律實務工作者提供了寶貴的參考。通過持續的努力和創新,該雜志為推動環境資源與能源法的學術研究和法治實踐做出了積極貢獻,成為相關領域不可或缺的學術資源。
(1)文稿請用Word格式,中文宋體,英文Times New Roman,小四字號,1.5倍行距,并注意大小寫與上下角標。
(2)一級標題居中,二級標題左對齊,三級標題左縮進2格;文中每張圖、表格均應達到出版質量,并在行文中標明其位置。
(3)正文中的數據組不能同時采用圖、表、文字描述,可選用其一,選擇次序為:首先用圖、次之用表、最后用文字。
(4)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按文獻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以不少于10條為宜。直接引用須標注具體頁碼,概述性引用可標注頁碼范圍。
(5)基金項目:如果論文是項目成果,請按“項目名稱(項目號)”的形式寫出。項目名稱與項目號兩者都要有。
(6)來稿請給出按照四要素(目的、方法、結果、結論) 原則組織的摘要,一般在300 字左右,同時提出3 ~ 8個關鍵詞。
(7)本刊實行雙向匿名審稿制度。請作者按要求將作者姓名、所在單位、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E-mail等個人信息全部放在與正文內容相獨立的首頁,其它頁中不應出現這些信息。
(8)表格:應科學、明確、簡潔,具有自明性;采用“三線表”,切忌圖、表和文字敘述的相互重復,同一物理量的有效位數應相同,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表序、表名采用中英文對照,標明參數的名稱、量和單位(以比值形式表達)。
(9)腳注用宋體小五號字。中國年號、古籍卷數請用中文數字。其他如公歷年份、期刊卷期號、頁碼等,均請用阿拉伯數字。
(10)來稿應為原創性成果,具有學術性、理論性、前沿性。本刊稿件處理期限為3個月,如果3個月內沒有接到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稿件。
環境資源與能源法評論是一本由中國政法大學生態與資源法治研究中心主辦的年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鼓樓西大街甲158號,郵編:1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