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1 09: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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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本加時間招投標方式
成本加時間招投標方式(cost-plus-timebidding,簡稱A+B)一般是指在評標時除了考慮常規工程量清單的資金成本以外,還考慮施工工期及其時間成本。當采用成本加時間招投標方式時,則每個承包商的投標文件由兩部分組成:A表示常規投標文件中所涉及的對所有工程量的報價,也就是合同范圍內所有工程項目的總資金量;B表示由投標單位估算得出的完成該工程項目所需要的總天數,也就是完成合同范圍所有工程項目的總工期。這種招投標方式關注施工工期的時間成本。一般在滿足技術標準的條件下,投標報價總資金成本和工期的時間成本的總和最低者中標。另外,承包商估算出的項目工期就是合同規定項目完工時間。為了保證承包商遵守該施工工期要求,通常在合同中使用激勵懲罰條款,對提前完工進行獎勵,反之對延期完工進行處罰。1.優點(1)成本加時間招投標方式與傳統招投標方式的區別在于將由項目施工工期估算出的道路使用者的費用作為評標的重要依據。這種方式充分考慮了道路使用者的出行成本,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也是更為科學的、更為客觀的招投標方式。(2)成本加時間招投標方式可以縮短工程項目的施工工期。工期的縮短主要依靠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采用激勵懲罰措施,有效地激發承包商的施工積極性。2.缺點(1)由于成本加時間招投標方式簽訂的合同中也采用了激勵懲罰條款,因此,項目的初期投資成本將會增加,常常超出預算范圍。(2)成本加時間總報價估算時,如何準確測算道路使用者單位時間的成本費用是很困難的。這可能直接影響業主的評標工作,錯過更加合適的項目承包商。3.應注意的問題對于那些施工作業可能對道路通行車輛造成延誤的道路養護或改擴建項目而言,成本加時間招投標方式是可以降低這種負面影響的有效工具。為了在道路養護或改擴建項目中成功實施該方式,業主在變更發生時候需要提高決策的效率,并在使用獎勵條款的同時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嚴格的跟蹤。另外,在評標時業主應該認真辨別承包商所投標報價是否理性,所估算的施工工期是否與其單位的施工能力相符合,應該認真編寫工程項目的合同文件,對施工所引起的車輛延誤成本的測算盡可能準確,對時間和由延誤引起的變更和索賠等需要有特別的說明。
三、靈活的完工工期條款
靈活的完工工期條款是指在合同中鼓勵道路項目的某些特殊工程部位提前完工,并向承包商支付提前完工獎金的條款。這些特殊工程部位一般是那些對工期要求較高,并希望盡早開放交通的重要工程部位(如某座互通式立體交叉、某條匝道、某個平面交叉口或者是某座橋梁)。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對這些特殊部位的選擇需要謹慎考慮,因為它會影響到整個項目的施工進度安排。1.優點(1)采用該合同條款時,承包商會對某些關鍵工程部位進行更加詳細的施工計劃,保證這些重要工程部位能夠盡早投入使用,縮短了關鍵工程的施工工期。(2)采用該合同條款時,這些特殊工程部位都對交通出行影響較大,如果它們能夠盡早開放交通,將能減少施工對道路通行車輛的干擾和不便,降低車輛出行成本費用,緩解對公共經濟環境的負面影響。2.缺點(1)采用該合同條款時,盡管某些重要工程部位能夠提前投入使用,縮短了關鍵工程的施工工期,但是并不能確保整個工程項目按期完工。(2)采用該合同條款時,如果沒有對要求提前完工的工程部位的施工范圍作出明確說明,則可能導致頻繁的工程變更和爭議。(3)由于該合同條款對提前完工進行獎勵,也可能增加工程項目的初期投資費用。3.應注意的問題靈活的完工工期條款與激勵懲罰條款有很多相似之處,都是通過獎勵措施鼓勵承包商提前完成項目施工,只是靈活的完工工期條款要求提前完工的僅是項目的某個重要工程部位,而激勵懲罰條款是對整個項目提前完工進行獎勵。因此,該合同條款在應用過程中業主要考慮的問題與激勵懲罰條款相似。和其他合同條款實施一樣,合同文件需要明確、簡要地說明要求在特定時間內完工的工程部位的施工范圍。另外,為了避免承包商過分追求工期而忽略施工質量的弊端,業主需要對工程的施工質量進行密切的跟蹤和驗收。
四、車道租賃模式
車道租賃的目的是使承包商的施工作業對道路通行車輛的不利影響降到最小。采用車道租賃模式是指在合同中規定了業主向承包商占用車道進行施工的行為收取費用的條款,也就是在施工階段道路的各車道是以租賃的方式暫時租給承包商。占用道路各車道的時間由承包商在投標文件中提出。如果承包商在預先估算的占用時間內完成施工,將不需要繳納車道租賃費用;反之,如果承包商需要延長時間,則需要繳納相應的車道租賃費用。車道租賃費用的數額主要根據估算的占用車道施工期間道路使用者的成本來確定。具體所應當繳納的車道租金則需要根據承包商占用車道的時間和道路部位而定,并從每個月向承包商支付的費用中扣除。在招標階段,業主根據道路使用者成本來確定車道租賃費用的價格。車道租賃費用的價格一般是指單位時間(每天或者每小時)占用每條車道所要支付的資金數量。1.優點(1)車道租賃通過收取租賃費用的方法,盡量縮短承包商占用車道進行的施工時間,可以有效地減少施工對交通的影響,也可降低道路使用者的成本費用。(2)車道租賃可以鼓勵承包商合理安排占用車道的施工計劃,減少施工期間的交通擁擠,降低施工對周邊商業經濟的負面影響。2.缺點(1)當同時進行施工的工程數量較多時,業主對承包商的車道關閉和開放情況的監督難度較大。(2)車道租賃價格是根據道路使用者的延誤成本確定的,但是要較準確地測算道路使用者延誤成本難度很大。(3)車道租賃可能無法保證縮短項目的施工工期,因為采用車道租賃模式可能導致施工區頻繁改變,對施工的組織帶來較大難度。3.應注意的問題車道租賃一般適用于那些要求施工對交通造成干擾較小的道路工程項目。這些道路工程項目一般位于城區,通行的交通流量較大。在道路項目采用車道租賃模式時,車道關閉的長度和關閉車道數是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業主應考慮根據一天中不同時段而制定不同的車道租賃費用,比如白天的費用高一些,而夜晚的費用低一些。另外,為了減少車道關閉對公共交通的影響,可以規定承包商在交通流量較小的非高峰期對車道進行封閉施工,同時簡潔明確的合同語言是車道租賃方法的一個必然要求。
企業合同管理既是取得效益的經濟活動,也是保障經營活動合法、順利進行的法律活動。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內容完善、執行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防止財產損失,提高經濟效益,增強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和保證。而工程項目合同由于涉及企業正常運行的基建、檢修維護、技改技措等各個方面,合同數量占比較大,如果承包商選擇、履行質量與風險控制措施、工程量計量抑或是竣工決算等任何一個環節存在缺陷或問題,都會給企業帶來不利影響,甚至造成經濟損失,因此做好工程類合同管理工作尤為重要。
一、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建設單位內部管理存在缺陷
(1)訂立的合同因個別條款不明確、不具體、約定不細,履行過程遇到條款產生歧義時,合同雙方相互推卸責任,不積極解決問題。個別合同承辦單位對合同訂立細節、約定內容等信息掌握不全面,不能有效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部分合同變更資料管理不善,尤其是部分合同有重大變更時無描述,合同承辦單位對變更的原因解釋不清,遇外部合同檢查和稽查時推諉責任,擾亂正常的管理流程。
(2)招投標文件是有效控制施工進度、施工質量、施工資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在實際工作中,施工合同簽訂后,招投標文件的作用流于形式,使施工合同與招投標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脫節。部分簽證及變更手續沒有經過合同管理人員確認,合同管理部門無法及時掌握施工進度的有關情況。此外,招投標文件中部分重要內容沒有轉移到施工合同中,也是造成個別合同的條款不完整的原因。
(3)合同資料保管不規范。文本分發無有效記錄,合同文本及資料因保管不善而丟失,發生爭議或接受檢查時無法提供依據,處理糾紛時無法提供合法憑證。
(二)不合理的變更多
(1)工程范圍擴大和工程量的增加。例如,某項目外部管廊土建三標段中部分工程因地基基礎原因,按招標時的施工圖紙無法施工,后由設計院整體重新出圖,因工程量明顯增大,增加工程造價過百萬。
(2)設計變更,設計失誤和設計文件交付延遲。某項目地下管網安裝工程部分標段,共出9張圖紙,設計變更近20次;多個化工項目按照工程量清單報價方式進行招標,擬投標單位為謀求中標,一般選擇合理低價中標的路線,而一旦中標,設計變更則成為承包商調整其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重要理由之一,增加企業成本,合理低價變成合理高價。
(3)工期改變(包括推遲開工和提前或延遲竣工)。某項目新水碰頭作業前,經過確認,施工準備完成后又要求推遲開工,造成施工單位窩工,提出索賠請求。
(三)遲延履行普遍存在
(1)因建設單位原因致使工程延期、中途停建、緩建。例如,某煉油聯合裝置土建工程合同工期為某年4~8月,實際當年8月份才完成基礎部分圖紙,無法按期完工。類似現象會造成施工單位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業主方必須采取措施才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或賠償額。
(2)現場施工條件限制,交叉施工,互相牽制、互相影響工期。某萬噸聚丙烯裝置,地管及土建與設備安裝單位交叉施工,延誤工期,施工單位相互推諉,索賠難度大。
(3)勞動力匱乏影響工期。我公司地處邊疆地區,勞動力組織難度尤為突出,各施工單位中低素質勞動力的比例較大,勞動力嚴重不足成為制約工期的普遍原因。施工單位盡管承擔了工期延誤違約責任,但由于項目無法按期完工對業主造成的損失是無法估算的。
二、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風險
(一)技術與環境層面的風險
技術與環境層面的風險主要來自工程交底不清、設計不規范、施工準備不充分、施工組織不科學、施工企業能力不足、自然災害等。建設單位交底不清,實際施工時出現超挖、超填、處理特殊地質情況(如流沙),或遇到其他障礙物等。設計變更或圖紙供應不及時,在特殊工藝方面事先沒有約定,建設單位要求不合理或過于苛刻。施工現場隱蔽事項識別、通水、通電及交通等準備不足。承包商施工方法選擇、施工進度計劃、施工設備選擇、勞動力安排方面存在缺陷和漏洞。承包商自我評審不到位,承攬了與自己技術能力不相適應的工程項目,不能及時解決所遇到的各類技術問題,或者是某些施工機械不配套或維修條件差等。風暴、特大暴雨、洪水、泥石流、雪災等異常自然現象的出現,也影響工程合同的順利進行。
(二)價格上漲風險
對設計圖紙、工程質量、合同條款以及成本因素分析不準和對國家勞動力市場政策調整以及物資市場價格變化判斷失誤。2007年前后,國內通貨膨脹嚴重,材料單價漲幅較大,鋼材上漲了近40%,水泥上漲了近30%,木材上漲了近25%。因物價上漲導致多項合同變更,增加了建設成本。
(三)合同簽訂和履行風險
簽訂合同不規范,所簽合同表述不完整,缺少擔保、索賠、保險、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等關鍵性條款。違規選擇掛靠的分包商,業主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履職不到位,協調解決問題能力差,不執行管理制度,違章指揮。
(四)違反或規避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產生的風險
對施工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掌握不透,違反或規避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被追究法律責任。施工企業為急于承接工程提前投入大量資金,在無合同情況下提前進場施工,發生糾紛時,往往因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三、工程合同管理的切入點和風險防范措施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切入點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至今,各經營主體之間的交易大都以合同互相約束。我國法律規定,任何一項工程,須有合同,即共同認可的書面協議。工程合同管理主要有四個環節:規范合同的簽訂、有效合同履行跟蹤、合同運行質量分析、合同歸檔。重視合同過程管理既是為企業自身規避風險負責,也是對工程進度、成本與質量的跟蹤負責。既有利于提高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工作效率,也必將吸引更多的工程施工企業進入,增強競爭,擴大承包商的選擇范圍,真正地做到擇優選商,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實現效益最大化的目標。
(1)規范合同簽訂,保證合法有效。“財富的一半來自合同”是西方的一句諺語。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工程建設施工,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簽訂不規范,會在一定程度上給生產經營活動埋下隱患,進而影響企業經濟效益的實現,狠抓工程合同的規范簽訂,“一半財富”就有了保障。簽訂合同必須嚴格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和履約能力。對合同條款要認真推敲,防止發生歧義和誤解,保證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完備性,要選用規范通行的合同范本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文本的填寫必須完整,不得出現缺、漏項;合同條款要條理清晰,表述準確,對涉及企業利益方面的條款須認真核實,避免出錯;不能越權代簽合同,保證簽約的有效性。
(2)跟蹤合同履行,留據依法維權。工程施工過程中會有干擾,或來自業主方、設計方、施工方,或來自合同本身簽訂的缺陷,以致合同內容需進行補充,即“合同變更”。應對合同的實施情況跟蹤檢查,將實際情況與合同資料進行對比分析,及時糾正合同履行中的偏離,減少產生糾紛的幾率。當合同變更出現停工、返工、窩工等損失事件時,要收集整理證據以備維權之用。在實踐中,一些企業對合同管理不細,合同變更資料不全,發生糾紛后的索賠請求,常因證據不足而被,面臨敗訴風險。合同一經承諾,即具法律效力。企業要及時掌握合同履行情況,建立合同檔案和合同報表制度,及時總結合同管理中的經驗教訓,提高防騙防詐能力。適時運用撤銷權、變更權和不安抗辯權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對違約行為要及時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訟。
(3)細化合同責任,確保執行到位。工程合同簽訂后,施工單位應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責任。由于實際施工過程中難以隨時查閱合同,加之合同條款繁多,關系復雜,一時難以理解和掌握,些許疏忽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因此,要對合同進行細致的分析和分解,核心是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明確施工過程中的服務內容與特殊要求,將分析的結果分解到項目管理的各個環節,使整個工程按計劃有條不紊地進行。
(4)建檔管理,科學高效防風險。工程合同資料由相對固定的幾部分組成,自成一體并有解釋順序,各種文件、會議記錄、設計變更、來往信函、設計方的索賠報告等都涵蓋其中,需要規范保管,讓企業管理人員準確掌握合同變化情況,提高工作效率。工程合同簽訂是重點,明晰雙方權利義務,約束雙方履行,不按約履行將受到懲罰;合同分析是切入點,規范合同管理,嚴格執行合同管理制度,降低法律風險,不斷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二)風險防范措施
(1)建立規范化的合同管理體系,有效識別工程合同管理過程的風險及問題,建立規范合同管理風險防范管理體系。合同管理體系是影響合同管理作用與效能的重要因素,以專業管理為核心,合同管理為紐帶,科學有序地進行工程建設,各環節緊密配合,分步把關,成就多功能、全方位的合同組織管理體系。工程管理部門最清楚合同的來龍去脈,對涉及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引起的各類問題及合同變更的前因后果詳細掌握,發生爭議和糾紛時,由工程管理部門統一協調,有針對性地應對,合同管理部門及相關單位配合,確保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 “事后合同”
所謂“事后合同”, 就是承包單位( 施工企業)施工作業開始后才補簽的合同。出現“ 事后合同”有多方面原因, 首先反映在企業發生的緊急項目方面, 如發生事故, 必須立即進行檢修、維護, 如果按照合同管理程序來簽訂合同, 會影響工程的進展。其次, 施工企業對工程合同沒有引起重視, 施工完畢后, 財務部門要求提供合同結算付款時, 才想到簽訂合同。第三, 工程合同管理人員法律意識淡薄,存在“活都干了, 合同早簽晚簽沒什么關系”的錯誤思想。
2. “黑白合同”
所謂“黑白合同”, 是指合同當事人出于某種利益考慮, 對同一標的簽訂的存在差異的兩份合同,其中一份作了登記、備案等公示, 而另一份僅由雙方當事人持有( 或一方當事人持有) , 其中登記備案的合同, 稱為“白合同”, 僅由雙方( 或一方) 當事人持有的合同稱為“黑合同”。“黑白合同”主要有兩種情形: 一是建設單位在工程招標前與投標人進行實質性談判, 要求投標者承諾, 中標后以招投標之前約定的條件簽訂合同并實際履行, 進而壓低工程款或讓施工單位墊資承包等。而依投標文件簽訂的合同不作實際履行, 只作為備案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二是部分企業實行一級法人、總分公司的體制,財務管理上實行收支兩條線, 分公司的工程建設和檢修、維護需要總公司撥款, 重大合同還需要向總公司備案。
3. 帶資、墊資承包
實踐中, 帶資、墊資承包非常普遍。其主要表現形式: 一是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或在補充協議中約定承包人自帶部分資金, 把墊資承包作為承包人的一項合同義務看待; 二是合同中雖未明確約定承包人的墊資義務, 但在合同實際履行中雙方達成默契, 由承包人帶資建設或發包人延遲支付工程款而由承包人被迫墊資建設。但在履行中存在一旦承包人承攬到工程并進行少部分施工后,不同意繼續墊資, 就會造成工期延誤。帶資、墊資施工發生的主要原因在于, 當前建筑市場供大于求,建設方強行要求施工方墊資承包以轉嫁資金缺口;有些建筑施工企業以帶資、墊資作為不公平競爭的手段。
4. “掛靠施工”
所謂“ 掛靠” 是指沒有資質( 或資質等級低)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 或資質等級高) 的施工企業的名義來簽訂合同并且施工, 被掛靠企業收取一定的管理費。掛靠形式主要有: 一是部分企業的附屬單位或關聯企業能夠承攬大量內部的工程項目,一些小的施工隊伍掛靠在這些附屬單位并以單位的名義進行施工, 附屬單位收取管理費。二是一些企業的關系單位承攬到工程, 但其又沒有相關的資質,便借用有資質或資質等級高的其他企業簽訂合同進行施工。三是一些機電設備是非標準設備, 需要特定廠家加工定做, 但一些加工定做的廠家沒有機電設備安裝資質, 便以有資質企業的名義簽訂施工合同。由于一些設備在國內能進行加工定做的廠家非常少, 處于賣方市場, 建設單位往往只能被迫接受掛靠施工的形式。
5. 不重視違約索賠
在合同談判中, 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往往只關注工程質量、工期、價款結算條款, 對于其他條款特別是對違約金條款, 合同雙方都沒給予應有的重視。有些工程合同中的違約金條款為空白, 或者是象征性地填寫標的金額的1%甚至更低。一旦承包人違約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 建設單位將不能得到快捷、充分的賠償。出現這種情況, 主要是合同談判人員缺乏對違約金性質的認識。石化企業索賠方面存在另外一個問題是, 一旦工程質量存在問題就會給建設單位帶來巨大損失, 甚至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但在確定責任和索賠時, 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設備供應商往往互相推諉, 使索賠變得異常艱難。
二、加強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
1. 杜絕“事后合同”
“事后合同”由于雙方對權利、義務沒有進行約定, 在工程質量、結算付款、損害賠償等方面容易產生爭議, 往往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要杜絕“事后合同”, 建設單位首先應加強工程合同的管理, 在合同管理制度上要禁止不簽合同就進行施工的情況, 并對違反制度的情況進行處罰。其次, 要推行合同網上審查, 使合同審批時間為計算機系統默認時間。第三, 對急需搶險維修的工程,可以選擇一家或幾家資質、信譽良好的企業, 簽訂年度合同。在年度合同中對相關權利義務進行約定,如遇緊急工程, 可以按照年度合同進行施工作業,以避免“事后合同”的發生。
2. 事前要進行深入的法律論證
2005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 “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 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從該司法解釋可以看出, 一旦合同雙方對“黑白合同”產生爭議, 法院將會依據中標的“白合同”進行裁決。由于“黑白合同”標的額一般都較大, 對企業的利益產生重大影響, 甚至會影響到企業的存續和發展。法律一般也不會支持“黑合同”。企業經理層在決定簽署“黑白合同”前一定要經過深入的法律論證, 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產生糾紛。采取總、分公司體制的企業, 總公司在做項目預算時應了解項目的實際情況, 下達的預算與合同的實際標的金額不應差距太大, 以免逼迫分公司簽訂“ 黑白合同”。
3. 將承包人墊資行為納入合同并明確違約責任
1996 年6 月4 日, 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嚴格禁止在工程建設中帶資承包的通知》規定, 任何建設單位都不得以要求施工單位帶資承包作為招標條件, 更不得強行要求施工單位將此類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單位不得以帶資承包作為競爭手段承攬工程。由于帶資、墊資問題的普遍存在, 如果承包人不帶資、墊資就難以承攬到工程;如果墊資不予認定有效, 就不利于保護承包人的合法權益。針對實踐中經常發生承包人攬到工程后, 以資金短缺為由中斷施工的情況, 建設單位應當將承包人的墊資作為合同義務寫入合同中, 同時對這類合同應在違約條款中相應增加承包人違約責任約定。由于這類合同對石化企業使用的示范合同文本進行了修訂, 應經過法律顧問的審查。
4. 堅決取締“掛靠施工”
根據《建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 被掛靠的施工企業與建設單位所訂立的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無效。該施工單位與使用其名義承攬工程的單位對建設單位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果建設單位在知情的情況下仍與該被掛靠的施工企業簽訂合同, 則建設單位也有過錯, 自行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由于“掛靠施工”的實際施工人不具備施工的資質和條件, 很難保障施工的安全和質量, 對于企業有百害而無一利, 而且極易滋生腐敗, 應給予堅決取締。企業內部應加強對附屬單位的管理, 禁止其他施工隊伍掛靠在附屬單位。企業在簽訂合同前,應對合同相對方的資質及實際履約能力進行深入調查, 包括員工素質、設備、資金等情況, 從源頭上杜絕無資質的施工人進入建筑市場。
三、結語
工程合同在工程建設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份內容全面的施工合同將對實現質量、進度和成本目標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也會對規范工程管理和提高管理效率起到較好的促進作用。
在工程合同管理中,風險主要可分為兩大類,一是由于建筑市場激烈的競爭,業主用苛刻的合同條款把風險轉移給承包商,造成風險承擔上的不平衡。二是合同條款中存有 “陷阱”,執行合同時,業主可以據此提出反索賠。兩類風險的形式如下:
1.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帶來的風險
采用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格包含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這種合同形式,建筑施工企業所承擔的風險最大。一是價格風險。包括:報價計算錯誤;漏報項目。二是工程量風險。包括:工程量計算錯誤。如果業主用初步設計文件招標,讓承包商計算工作量報價,或盡管施工圖設計已經完成,投標期太短,承包商無法詳細計算,只有按經驗或統計資料估算工程量。這時承包商處于兩難境地;工作量算高了,報價沒有競爭力,不易中標;算低了,自己要承擔風險和虧損。
2.工程款支付條款中的風險
工程款的支付時間劃分大致可分為四個階段,即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最終付款和保修金。當前拖欠工程款已經成為困擾施工企業的來生問題,也是造成“爛尾樓”現象的成因之一。許多工程合同對這部分條款不甚明確,尤其是對工程款支付違約索賠條款約定不完整、不嚴密,給施工企業造成經濟糾紛和經濟損失。
3.標準不明確所帶來的風險
建筑產品由于具有單件性,施工生產和技術復雜性,決定了工程合同的復雜性。合同中涉及許多標準和細節問題。如果在專用條款中對于“約定標準”沒有做出明確具體的或缺乏可操作性,很容易造成返工損失。
4.合同文件前后不一致所帶來的風險
關于工程洽商、變更等方面協議和文件在合同文件中具有最高競爭力,且簽署在后的協議和文件效力高于簽署在先的。如果工程管理人員在整修合同執行過程中,簽署文件時出現了與早期文件不一致而且不利于自己這一方的內容,就會帶來額外的損失。
5.工程變更風險
由于工程項目的復雜性,合同執行過程中經常涉及工程變更問題。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關于設計更改、材料設備的合理化建設,經業主工程師同意,可以變更。但如未經工程師同意,擅自變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對此賠償損失,并且不順延工期。在變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導致業主的反索賠。
在合同管理中進行風險分析的目的是研究如何降低風險程度或規避風險,減少風險損失。在預測到主要風險因素后,應根據不同風險因素提出相應的風險規避和防范對策。
(1)做好調研工作,用好專用條款
建筑施工企業在投標之前就該工程項目所存在的風險因素進行調研并分類。在合同談判時,用專用條款來明確風險范圍。范圍越明確越詳盡,施工企業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所承擔的意外風險越小。
(2)避免合同中的矛盾或二義性解釋
由于工程合同條款多,其中的矛盾和二義性常常是難免的,常常會對同一條款產生不同的理解。按照一般原則,承包商對合同的理解負責,即由于自己理解錯誤造成報價、施工方案錯誤。因此,承包商應對合同中意義不清、標準不明確或前后矛盾之處向業主提出征詢意見。如業主未積極答復,承包商可按對其有利的解釋理解合同。
(3)采用合同避免欠款風險
在目前競爭激烈的建筑市場,許多開發商要求承包商墊資建設或不支付預付款或采取其他變相墊資的形式。這樣就加大了施工企業的風險。為確保所墊付資金能夠收回,承包商應采取積極措施要求業主提供擔保。在合同中設立保證條款或抵押條款,明確擔保期限、范圍等,設立抵押的還應辦理抵押登記。
(4)實行全過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
實行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的合同管理必須以合同為主線、以合同為核心實施工程項目管理。施工企業應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關工作制度和規定,對合同管理的組織、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談判、審查、簽訂、改造、檢查等每一個工作環節均作出明確規定。在施工合同簽訂前承包商應對合同文件的是否齊全;內容是否全面和條款是否完整;定義是否清楚、準確;合同內容是否公平合理;風險是否合理同分擔等進行全面審查。檢查合同結構和內容的完整性,用標準的合同文本和結構對照合同文本,即可發現它缺少或遺漏哪些必須的條款。分析評價每一合同條款執行的法律后果,其中隱含哪些風險,為合同談判和簽訂提供決策依據。通過審查發現和修訂合同內容含糊、概念不清或自己未能完全理解的條款;合同之間矛盾或不一致的條款;隱含較大風險的條款;過于苛刻、單方面約束性的條款等。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有針對性的采取保護措施。
在充滿風險的建筑市場中,索賠是建筑施工企業保護自身利益的一種方式。在索賠管理中,管理人員應注意以下方面:
①索賠的及時性
承包商進行索賠應在索賠事件發生之時而不是之后出具正式函件通知業主或其代表。
②索賠資料的完整性
【關鍵詞】三本院校 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 教學方式
[Key words] thre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of project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teaching methods so as to improve the teaching quality.
中圖分類號: C931.2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 “三本”院校《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開展情況概述
我國高等教育已走上快速發展的軌道,正逐步發展成由精英教育向大眾化教育的重大轉變。近年來,我國三本院校發展迅猛,截止2009年4月,全國共有318所三本獨立學院,三本獨立院校的發展是我國高等教育辦學機制的大膽探索和創新,在擴大高等教育資源和高校辦學規模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一)“三本”院校學生的學習特點
我國高等教育按照辦學層次和培養模式分,可分為可研究型,教學研究型,教學型三種類型。就人才培養目標上來說,三本院校致力于面向區域經濟發展打造應用型本科人才。
由于三本院校鮮明的特點,學生的組成結構既不同與普通公辦高校的本科生,又區別于高職院校的專科生,其心理特點、學習能力、行為特點、思想狀況、價值取向及其人生追求等均有其顯著的特征。
一方面,他們理論基礎較差,學習能力不強,對傳統教學方式不感興趣。三本院校學生的錄取決定了大部分學生入學時文化基礎是相對薄弱的,學習目的不夠明確,學習缺乏持久力和自我約束力,自主學習能力較弱,主要表現對純理論學習不感興趣,容易產生畏難情緒;另一方面,他們愛好廣泛,多才多藝,樂于參與課外活動,喜歡輕松娛樂式的活動氛圍,溝通能力與社會實踐能力并不弱。他們還對一些實用性課程、專題講座、技能比賽等表現出較高的興趣,期望在各種活動中拓寬知識。
(二)《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課程的特點
據筆者統計,設有工程管理專業的三本院校有104所。《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專業的專業核心課,該課程以工程技術類課程為背景,以工程造價、合同法、建筑法等課程為基礎,其內容涉及面廣、綜合性強,是工程管理專業的四大平臺,即技術、經濟、管理和法律平臺的紐帶。例如,《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課程內容涉及認識建筑市場的發展規律,需要經濟學的知識;編制招標文件,需要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的知識;編制投標文件中的施工方案,需用到工程技術基礎知識;編制投標報價書,需要用到工程造價和管理方面的知識;簽訂中標合同,又會涉及到法律知識。在實踐教學中,進行課程設計(綜合訓練)、畢業設計等環節都要用到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的知識,進入工作后在許多領域都會運用到本課程的知識。在三本院校開展《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課程,更是要以應用型人才為培養目標,培養學生的工程實踐操作能力,讓理論知識與實踐相接軌。
(三)“三本”院校開展《工程招標與合同管理》課程特點及存在的不足
《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課程綜合性強、政策性強、實踐性強,從教學要求和知識體系的結構分析,涉及到工程項目管理、工程造價、工程技術、工程法律等知識體系,對學生的綜合能力要求很高;該課程同國家政策法規緊密相關,要求教師對教學內容一定要及時更新,與時俱進;該課程的實踐性強,對學生應用理論知識解決不同實際問題的能力要求比較高。在教學中,如果僅僅是采用傳統的教學方式,即教師講,學生聽;教師寫,學生抄;教師出題考試,學生死記硬背的呆板教學方式,難以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也難以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和實際操作的能力。
因此,在教學過程中,一定要采取靈活多樣的教學方法、采納與實際緊密結合的案例分析,并且根據學生的學習特點和本課程的專業特點,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大膽進行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的創新才能夠取得理想的教學效果。
二 《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課程教學方式和教學手段的創新
(一)教學方法創新
筆者在三本院校教授《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多年,在課程的教學過程中,結合學生實際和建筑工程技術專業人才培養目標要求,從注重因材施教、理論和實踐結合式、討論啟發式、情境教學、項目式教學等多個方面進行了教學方法得創新,激發了學生學習興趣和學生的主動性,培養了學生的自主精神、創新意識和綜合職業素養,收到學生的一致好評。先將主要教學方法理念和思路總結如下:
1 案例教學
該課程結合實際工程實例,以工作過程為導向,采用案例教學方法。以學生為主體,引入經典案例,采取主動啟發和開放式的教學方法,培養學生探索能力,調動了學生課堂參與性和積極性。
教師引導學生分析問題的思路,然后課堂討論,最后對學生的分析進行歸納、拓展和升華。這種教學方法最大限度創造了學生自主學習的教學環境氛圍,樹立了以“學生為主體”的原則,改變了以往以教師為主的模式。案例教學融理論教學、實踐教學與技術服務于一體,突出教學內容的職業性、綜合性和實踐性。教師有計劃地組織創造性活動,在以項目為單元的教學活動中與學生一起討論,激發學生的主動性、創新性及求知欲望。真實情境化的“案例教學”法,有利于達到學生基本技能和職業綜合素質同步培養的目標,實現傳統教育向創新教育的轉變。
2 互動教學
在恰當的時間找一節合適的內容讓學生備課,包括制作多媒體課件和收集案例等,然后給學生走上講臺的機會,這樣做的目的一是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一是培養學生動手、動腦的自學能力;二是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四是給學生展示自己的舞臺。這種以學生為主體,教師積極引導的教學方法,營造了良好的師生互動,教學相長的教學氛圍。
3 開放式教學
通過各種方式組織學生參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參加真實的招標會議。邀清一些企業相關專業領域的專家、工程師等來學校講學,以真實案例、經驗來講述理論知識,給學生更加深刻的學習印象,構建校企合作、工學交替的人才培養模式。在課程建設上以工學結合為突破,與企業合作共同設計課程教學內容,突出職業能力和素質培養。
4 實踐教學
針對本課程實踐性、綜合性強的特點,以及課堂教學時間相對不足的問題,筆者所在的課程組設計了工程招投標模擬實訓課程。在招投標模擬實訓中,模擬招標投標過程讓每位學生進行角色扮演,把理論知識點全部體現在招投標過程中的每一個細小環節。這樣的模擬方式既加深了對理論知識的理解,又得到了實踐的操作,培養了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大大縮短了進入工作角色的時間。
5 適應職業資格考試教學
為了適應建筑類執業資格考試制度,在教學過程中采集全國監理工程師、建造師和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中的案例,經過整理后運用到案例教學中。結合這些資格考試的出題方式和出題重點,使教學內容能更好地適應這類考試的要求,讓學生在參加工作后能夠順利通過各類考試。
(二)教學手段的創新
《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授課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1)建設工程項目招標;(2)施工項目投標;(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4)FIDIC合同;(5)施工合同管理;(6)建設工程索賠。筆者在教學過程中針對各個部分的學習目標和內容,結合三本學生的學習特點,因材施教,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手段。
1 建設工程項目招標
(1)學習目標和內容:
掌握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性質與管理范圍;熟悉建設工程法律制度,掌握其條款的內涵并能正確運用于具體項目;明確招標程序,準確把握程序中各個階段的時限及工作要點;掌握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的編制方法及內容;熟悉招標文件編制的內容,能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獨立編制招標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能針對實際項目制定出評標標準及評定辦法,并對投標文件準確評定。
(2)教學方法和建議:
第一.開放式教學,帶領學生參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了解其辦公程序及內容;
第二.實踐教學,組織學生模擬招標程序。在教學中,由學生分為小組,分別作為招標人模擬實際招標程序進行:教師根據實際工程案例,提出工程項目的概況,學生根據已有的項目具體情況,結合建設工程法律法規和項目管理的知識,設立相應的項目招標方案,選擇招標方式,擬定招標程序;編制招標公告,向投標人提出書面資格審查要求;結合工程量清單編制方法,編制工程量清單;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編制出一份招標文件,確定評標辦法。
第三.適應職業資格考試教學:在教學過程中采集“招標師”考試中的案例,經過整理后運用到案例教學中,并結合“招標師”考試的出題方式和出題重點,使施工項目招標這一章節的教學內容能更好地適應考試的要求。
2 施工項目投標
(1)學習目標和內容:
明確投標程序,準確把握程序中各個階段的時限及工作要點;熟悉投標文件編制的內容,能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獨立編制投標文件,包括商務標、技術標及綜合標;把握項目報價的關鍵,熟練運用投標決策及報價技巧;掌握合同談判的技巧并運用于實踐。
(2)教學方法和建議:
第一.開放式教學,邀清施工企業投標領域的專家、工程師等來學校講學,以真實案例、經驗來講述理論知識,闡述投標的工作重點和投標報價技巧。
第二.實踐教學,組織學生模擬投標程序。在教學中,由學生分為小組,分別作為投標人模擬實際投標程序進行:根據上一階段編制的招標文件編制投標文件,熟悉招標文件,運用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編制實質相應招投標文件的商務標;運用工程項目管理和工程技術基礎知識,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運用工程造價和管理的知識編制商務標;及時、準確的把握項目特點,運用投標報價策略和技巧獲得中標;招標小組根據招標文件中得評標方法評定標書,確定中標人。
第三.適應職業資格考試教學:在教學過程中采集“造價工程師”考試中的案例,經過整理后運用到案例教學中,并結合“造價工程師”考試的出題方式和出題重點,使施工項目投標這一章節的教學內容能更好地適應考試的要求。
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FIDIC合同條件
(1)學習目標和內容:
熟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內容,對條款理解透徹并能正確運用于實際項目;掌握《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FIDIC合同條件的主要內容;熟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過程;熟悉建設工程其他相關合同的簽訂過程;熟悉合同的效力。
(2)教學方法和建議:
第一.案例教學。合同條款的講解枯燥無味,應結合工程實踐案例,采取主動啟發和開放式的教學方法,培養學生探索能力,調動學生課堂參與性和積極性,將理論知識和實踐結合一起。
第二.實踐教學,組織學生模擬合同簽訂程序。在教學中,講學生分為招標人組和投標人組:根據上一階段中標人的中標文件和招標文件,運用合同法的基本理論知識,正確運用談判技巧進行合同談判和簽訂,雙方發揮各自團隊力量,集思廣益,使本方利益最大化。
4 施工合同管理
(1)學習目標和內容:
掌握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細則,并對項目可能發生的實際突況能及時、準確的運用管理細則處理;掌握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風險管理細則并能運用于實踐;準確把握違約責任的認定及對爭議的處理辦法。
(2)教學方法和建議:
第一.案例教學。在教學中,結合工程實踐案例,在施工過程中常發生的合同問題進行講解。就合同管理細則進行講解。
第二.互動教學。提出某一論題,如:黑白合同的效力,讓學生備課,包括制作多媒體課件和收集案例等,然后讓學生走上講臺講解相關的知識,教師及時準確的指出不足之處。
第三.開放式教學。邀清合同管理專業領域的專家、工程師等來學校講學,以真實案例、經驗來講述施工合同的管理,講理論與實際聯系在一起。
第四.適應職業資格考試教學:在教學過程中采集“建造師”考試中的案例,經過整理后運用到案例教學中,并結合“建造師”考試的出題方式和出題重點,使施工合同管理這一章節的教學內容能更好地適應考試的要求。
5 建設工程索賠
(1)學習目標和內容:
掌握工程簽證管理:工期簽證、材料預算價簽證、工程量計量簽證、設計變更簽證;掌握工程施工索賠的概念、種類、處理程序及方法,掌握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的值計算。
(2)教學方法和建議:
第一.案例教學:老師針對實際案例就合同簽證及索賠進行講解。
第二.實踐教學:進行工程索賠模擬實訓。將學生分為業主和承包商兩組,根據上一階段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結合索賠及技巧,運用合同談判技巧,針對老師給出的某一項目突發事件,進行工程索賠,運用工程造價管理的知識,計算工期和費用索賠值,編制索賠報告,進行索賠審核,各方爭取自身利益最大化。
第三.適應職業資格考試教學:在教學過程中采集“監理工程師”考試中的案例,經過整理后運用到案例教學中,并結合“監理工程師”考試的出題方式和出題重點,使建設工程索賠這一章節的教學內容能更好地適應考試的要求。
三 總結
筆者從事《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教學的過程中,分析三本院校學生理論基礎較差,學習能力不強,對傳統教學方式不感興趣,但樂于參與課外活動,喜歡輕松娛樂式的活動氛圍,溝通能力與社會實踐能力并不弱的特點,因材施教,并結合工程管理專業人才培養目標要求,運用理論和實踐結合式、討論啟發式、情境教學、項目式教學等進行了教學方法的創新。提出在教學過程中,要結合教學的目標和內容,采用創新性的教學手段,樹立以“學生為主體”為原則,教師積極引導的教學方法,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和主動性,營造良好的師生互動,教學相長的教學氛圍,從而提高教學質量。
References(參考文獻)
[1]高考志愿填報實時信息系統.省略/specialty/425/evaluation.
[2]杜祖起,孫淼,王立紅.“三本”院校工程管理專業實踐教學研究.中國對外貿易(英文版),2010年24期 .
[3]陳輝.“三本”院校培養應用型人才的研究與探索.機械管理開發,2011年1期.
[4]顧娟,聶鶴松.從認知到情境――《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學習領域情境研究.中華建設,2009年 第11期.
[5]曾德珩,曹小琳.工程管理本科專業實踐教學體系研究與實踐.高等建筑教育,2011年第1期.
[6]董肇君.工程管理專業課程整體化教學改革研究.天津城市建設學院學報,2008年 第1期.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施工合同的類型、選擇
國內外工程管理按照合同價款的付款方式不同,將合同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種。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確定合同價款的付款方式時,將合同分為固定價格合同、可調價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固定價格合同按照國際慣例,可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和固定單價合同。
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中,固定總價合同的價款是以設計圖紙、工程量等為計算依據,按合同簽訂時的總價,一筆包死,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總價不因環境的變化和工程量增減而變化;固定單價合同是指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工程量按實際發生量計算,是可變的,而單價固定不作調整,只根據工程量的變化來調整,最后結算總價。
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這種合同約定的工程數量與工程價格可以隨實際情況變化而調整。
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即由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項目的實際成本,并按事先約定的某一方式支付酬金。
2 工程量的調整
工程量清單作為招投標文件的核心內容,確定合同價款的重要參考數據,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有些情況下,清單工程量與實際施工的工程量是相等的,如鋼筋工程量;在另外一些情況下,如基礎土方開挖,清單工程量是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基礎墊層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計算,而實際施工時既要考慮邊坡需要放坡,又要考慮加寬的工作面,清單工程量就與實際施工的工程量不相等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與定額計價模式相對應,僅僅明確了工程量的確認方法與確認程序,對工程量的調整計量規則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工程量的調整時,承發包雙方一定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工程量的計算規則,做到調整的工程量與編制清單的工程量計算方法一致,避免造成歧義。
在施工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工程量的調整條件和調整范圍。只有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的設計變更、新增工程、其他變更產生的工程量以及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有誤時才允許調整;但調整也不是無限制的,要確定工程量的調整范圍。按照風險分擔的原則,在合同中應該約定當工程量超過(或低于)一定范圍,才能調整。在這個范圍內的工程量不能調整,高于或低于這個范圍應該調整。 3 合同價款的調整
合同價款的確定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內容,清單中分項工程量和綜合單價兩個參數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合同價款的大小。由于工程建設周期長,受自然條件和客觀因素的影響大,導致工程項目的實際施工情況相對項目招標投標時的情況會發生一些變化,故工程變更在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工程變更必然引起工程量變化,從而引起工程承發包價格的變化。由于合同價款關系到承發包雙方的切身利益,其調整也很自然地成為合同雙方關注的焦點,也是頻頻引起爭執的地方。
3.1 工程變更
工程變更是指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對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藝、功能、構造、尺寸、技術指標、工程數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作出的改變。在施工中發生合同價款的調整情況,大部分是由工程變更引起的。因此,在施工合同中對工程變更的發生應作出明確的界定,對變更后工程價款的調整方式作出明確的約定,是非常必要的。
工程變更一定是真正發生了在原設計或原招標文件中所沒有的工程內容,而這些內容并不是承包人自己的工作失誤所造成的。要正確計量因工程變更而引起的工程量變化,防止在工程變更中以小充大,高估冒算。工程變更的資料要有相關人員簽字認可,在施工合同中還應該約定工程變更資料辦理的時間限制、程序和違約責任。如果不能及時有效地辦理變更資料,將會損害承發包雙方的利益,帶來合同糾紛,造成合同管理的難度。應杜絕事后簽證和竣工驗收時集中辦理簽證簽字手續的現象。工程變更涉及到設計變更通知書、現場簽證記錄、簽證記工單等資料,這些資料必須是真實、有效、及時。
3.2 工程量簽證
現場簽證以書面形式記錄了施工現場發生的工程量的變化,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合同文件中的內容進行補充、修改而達成的補充性合同文件,是工程造價的組成部分。發包人和承包人都應該具備較高的證據意識,尤其是承包人應該要有豐富的工程項目管理經驗,真正做到及時簽證。此項工作直接關系到承發包雙方的切身利益,以免由于時間過長而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因發包人的原因引起停工,在施工過程中是常有的現象,但有的施工合同中卻沒有約定停工損失的計算條款,承包人沒及時辦理現場簽證,再加上工程處于動態之中,要證明其停工時的人員、設備、周轉材料的數量是非常困難的,所以有很多承包人無法進行停工索賠。如果在合同中明確停工損失的計算方式,索賠工作將會成為比較容易的事情。
3.3 綜合單價的調整方法
在施工合同中應該約定當工程量變化時,綜合單價的調整方法。承包人在報價的過程中常采用不平衡報價,即當工程數量小的分項工程報價適當降低,當工程數量大的分項工程報價適當提高。有時承包人故意讓工程量有誤,將在今后施工中工程量可能發生變化的某些分項工程的價格壓低或抬高。在實際施工中,如果低價工程量調減過大,或高價工程量調增過大,都會使承包商獲益,發包商蒙受損失;同樣中標后,發包商因設計變更減少高價工程量,或增加低價工程量,也會使承包商蒙受損失。因此,這種工程量變化超過一定幅度后,應該對綜合單價進行調整。
通常施工合同都應當約定,當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超出或少于清單工程量一定幅度后,超出或減少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按一定的比例做出相應的下調或上浮。對于工程量超出或少于清單工程量的幅度不宜過大,否則發包人或者承包人面臨的風險也會加大。同時,當工程量發生變化后,結算時措施費用是否跟著進行調整,也應該合同中約定。
在合同中,綜合單價因工程量變更需要調整時,《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是這樣規定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應按照下列辦法確定:
(1)工程量清單漏項或設計變更引起新的工程清單項目,其相應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依據。
(2)由于工程量清單的工程數量有誤或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的增減,屬于合同約定幅度以內的,應執行原有的綜合單價;屬于合同約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依據。
中圖分類號:TL372 文獻標識碼: A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 合同主體如何規避或降低風險, 提高競爭力和經濟效益, 始終是一個重要課題。因此, 加強合同管理風險的分析、預測和研究,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體系, 是降低合同風險、提高經濟效益和實現科學化、制度化管理的有效途徑。
一、施工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要性
1.合同風險管理是實現建筑經濟市場化發展的必然趨勢。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建筑市場化成為發展的必然趨勢,為了滿足市場所需,必須采用合同來引導和管理建筑行業。在應用合同時必須要高度重視風險管理,確保合同和政府職能轉變相適應,健全建筑企業內部的管理體制,通過風險管理減小施工合同風險。
2.施工合同的風險管理是規范建筑市場主體行為所需。施工合同中明確界定了建設項目中各方所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并以合同作為依據處理施工中所出現的各種爭執和糾紛,因此必須要加強合同風險管理,杜絕合同漏洞,只有這樣才能夠真正促進建筑市場不斷規范發展。
二、施工合同常見風險分析
1.來自建設單位資信方面的風險
(1)工程施工招標時,建設單位(或招標)一般都在招標文件上明確資金來源、投資各方所占比例,以及投資的落實情況。但有的建設單位在招標文件中暗藏貓膩,僅說資金已落實。對此類招標工程,擬參加投標的話,一定要引起重視,認真加以分析,并從多方打聽、了解該招標工程投資是否已落實到位,建設單位有無按承發包合同及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的能力。
(2)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和工程變更是不可避免的。而一旦發生了設計變更,并實施后,建設單位( 業主) 為了節省投資,通常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設計變更增加的工程款,這種情況在總價承包合同中尤為突出,據稱是總價承包合同價款包干。總價承包合同分為固定總價承包合同和可變總價承包合同,在簽訂總價承包合同時,一定要分清是固定總價承包合同,還是可變總價承包合同,爭取簽訂可變總價承包合同,如發生設計變更,增加了工程量,就應該索要增加的工程款。
2.來自外部環境的風險。第一,經濟環境發生變化,引起通貨膨脹,物價上漲,造成項目成本不斷增加,導致虧損。第二,新法律法規的實施,如調整稅率或增加稅種等,對項目的效益產生影響。第三,自然環境發生變化,如洪水、臺風、地震,及工程水文、地質條件不確定等,造成項目成本及相關費用增加。
3.來自施工單位自身實力的風險。近幾年,擬建的大中型項目較多,采用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 以下簡稱“四新”) 也越來越多。一部分投標人承攬的工程任務與自身的實力不匹配,沒有全面掌握“四新”技術的應用,實施起來困難重重。再加上工期緊、環境的變化,新材料、新設備供應不及時,給合同管理帶來一定的風險。
4.來自施工合同條款的風險。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文本,都
是建設單位根據合同文件范本事先擬定好的。有些建設項目在合同談判時,建設單位甚至在合同中追加一些讓承包人履行責任的條款。這樣就增加承包單位進行合同管理的風險。有些業主還在合同文本中明確,業主向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水文、地質、氣象資料,料場分布、取土場、棄土場、便道、管道管線位置,地上覆著物等資料,均作為參考資料,不構成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業主不對承包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承擔任何責任。承包人若采用業主提供的參考資料,應承擔應用的責任。這無意中又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風險。還有的業主在施工合同中明確: 在某某情況下,不得調整合同價格;材料價格漲跌在±5%以內的,其風險由承包人承擔;材料價格漲跌在±10%以內的,其風險也由承包人承擔;在某某情況下,一切損失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價格,包括物價上漲、貨幣價格浮動、生活費用提高、工資的基線提高、調整稅法和關稅、國家增加新的稅種等。所有這些都給合同管理帶來諸多風險。
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
1.逐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在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中非常多,主要包括洽談草擬、交底學習以及變更終止等環節,在建設過程中這些企業合同管理的環節應該得到不斷的規范,盡量使企業的經濟利益實現最大化,同時使一些合同糾紛得到相應地避免,進而保障企業經濟效益的最終實現,使合同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得到加強。
2.強化招標策劃,規避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風險。為了更好地完成工程項目建設,對項目采取招標的形式來選擇最佳的參建單位。但由于工程每一次招標的業務內容、工作范圍、專業性質都各不相同,這就要求進行周密的招標策劃。
首先, 要研究本次招標工程的特點,加強自身專業知識的學習,考慮其對整個項目的影響和作用,形成一盤棋的思想。其次,須進行充分的市場調研,實地考察,掌握更詳細的資料。對參與投標的企業或單位的業績、履約能力、企業生產產品的參數和價格進行考察,還可對替代產品的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另外,委托專業的機構和監理單位協助進行招標文件的編制和合同條款的制訂。由于招標機構有豐富的招標經驗和一定的專業知識,對招標程序和步驟比較熟悉,就可以科學合理地規避在招標文件中的許多法律風險,比如工期要求、質量要求和驗收要求等,有針對性地將風險轉移,定義風險分配,既為合同條款的合理制訂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又保證了發包方在合同條款制訂時科學、公平、合理,有理,有據,所以招標策劃的過程實際也是對合同簽署前期風險的規避過程。
3.合同及時交底,責任義務明確。工程合同既有明確的總目標,又有分解、分階段目標要求,因此,工程合同管理必須注重將各相關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責任和風險等分解,并與各級項目管理人員交底,并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可操作性的預防措施和解決方法,充分發揮合同管理在項目管理中的作用。
4.動態監督管理合同履行,建立工作溝通上報機制。工程項目目標一旦在合同中被分解,對于項目的控制就轉化為對合同條款的監督控制,也就與工程項目的合同履行管理相掛鉤,包括合同執行情況跟蹤、信息采集、資料整理、現場檢查、溝通了解和問題解決。合同的動態監督管理除對上交的書面報告和資料進行分析外,更重要的是要到施工現場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聯合檢查,了解溝通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尤其是進度和質量情況,在施工現場了解真實、可靠的現場資料,對現場的質量安全方面的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參照合同規定的條款進行相應的處理和解決。在組織內部,也需要溝通協調,向有關人員及時收集有關投資、進度和質量方面的數據,與合同中相應的規定進行比較,從而及時掌握發包單位自己的義務履行情況, 包括已履行義務、應履行義務而尚未履行的義務、將要履行的義務等,同時定期上報項目負責人。合同的履行中,可以針對工程項目的特殊性, 簽署補充合同、來往函件等彌補在簽訂合同時的不足, 改善不利條件。發包方的付款是重點關注的風險點, 因此除了財務部門的付款程序把關外,由合同管理員, 項目負責人和主管副總指揮共同對每一筆付款申請進行審核, 避免引發合同糾紛和索賠的發生。
5.注重對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工程合同的管理者應該具有比較高的素質,首先要有一定的工程技術素質,其次要對相關的法律法規熟知,另外還應該可以勝任談判、擬稿等工作,對工程的工程造價、合同管理、索賠管理等也要非常熟悉。合同管理者應該熟悉業務知識,精通合同管理等等。面對業主的一些不利條款,合同管理者不能盲目接受,善于將合同風險進行限制和轉移,進而使風險能夠在雙方之間進行合理分配。
施工項目具有復雜的技術特征,施工建設合同本身也比較難以控制。在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當事人不可能做到用有限的合同條款,來設定施工進程的所有規則。然而,施工合同管理還是有規律可循的,我們要從合同訂立的根本宗旨出發,認真調查施工活動的可行性,做好施工準備工作與其他前置性的工作,確立分析風險與防控風險的認識,預防糾紛的產生。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施工活動順利進行,為后續施工指明方向,將合同帶來的風險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參考文獻:
一、指導思想
按照市政府的統一要求,結合建設平安河東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堅持以人為本,以服務經濟建設為出發點,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為中心,以率先實現現代化為奮斗目標,更新思想觀念,改革管理模式,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管理效率,充分發揮交通綜合協調部門職能作用和公安建設部門的主力軍作用,重點解決城市交通的堵點、亂點、事故黑點等突出問題,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群眾交通文明素質,為我區招商引資、加快經濟發展提供更加安全、暢通、文明的交通環境。
二、實施范圍和工作目標
2005年河東區確定在全區普遍開展暢通工程活動。總體工作目標是:構筑起社會化的城市交通文明建設和實施暢通工程的工作框架。進一步加大交通管理軟、硬件投入,完善交通基礎設施,提高道路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改革城市交通勤務工作,建立科學、高效、文明的交通管理勤務模式,提高城市交通組織、指揮、疏導能力;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城市管理和執法水平;全方位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參與者的交通法律意識、安全意識和文明意識;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構建暢通、快捷、安全、環保的綠色交通系統。達到B類城市三等管理水平。
三、評價項目
2005年評價圍繞交通有序暢通,管理科學高效,執法嚴格文明,設施齊全有效等方面的要求,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評價指標體系》(2005年版)為主要依據。評價指標分為基本指標與附加指標兩大部分,基本指標適用于所有城市,附加指標適用于對應類城市。評價結果同時考慮工作進展和效果。
四、實施步驟
(一)實施階段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自己的實際情況,具體制定本部門實施方案和創建目標,要按照暢通工程評價體系標準及暢通工程方案要求全面開展工作,完善城區各類交通設施,搞好城市綜合執法活動,共同整治維護城區交通秩序,達到預定的創建目標。
(二)初評階段
各部門根據暢通工程評價體系標準做好自評工作,自評結果和自評的文字材料于2005年7月5日前報送到區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迎接市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初評和省級評價驗收。
(三)總結階段(2005年10月-12月底)
根據檢查結果和各單位全年的創建活動,對實施暢通工程效果顯著的單位和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城市交通管理暢通工程的組織領導。各單位要把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研究工作措施,解決交通管理暢通工程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強化組織領導和協調機構。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把暢通工程作為形象工程、系統工程、民心工程來抓,要牢固樹立全局一盤棋的思想,堅持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打破行業部門界限,形成公安、建設、宣傳、規劃、教育、交通、環保、工商、廣電、安全等多個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共同抓好暢通工程。
(二)強化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觀念。充分發揮新聞宣傳部門的作用,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結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傳和實施,營造良好的執法氛圍,及時報道實施暢通工程的情況及效果,要針對不同對象,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開展宣傳活動,使交通法規家喻戶曉,不斷提高交通參與者自覺守法的意識。
(三)實行目標責任制,任務再分解,加強量化考核。結合本單位的職能作用,認真分析城市交通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具體的工作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把暢通工程要達到的目標進行再分解,逐一落實。要精心部署,量化考核,抓好落實,及時糾正、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實效。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交通管理現代化進程。各單位要把交通管理科技化工作作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點來抓,要以提高城區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為中心,以交通管理示范城鎮建設為突破口,更新思想觀念,改革管理模式,加大科技和設施投入,科學調整交通流量,提高管理效率。要將近期的工作措施同長遠的工作目標有機結合起來,用科學的方法和手段加快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建設的步伐。要認真抓好駕駛員信息卡發放工作,確保公安部《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辦法》的落實。
(五)堅持建管并重的方針,完善城市道路網絡,全面實施公交優先戰略。要集中力量打通一些卡口和瓶頸,使城市交通局部路段擁阻的問題得到基本解決。要進一步加大對城市道路交通建設和公交設施建設的投入。要加強對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的管理,認真落實公交優先的各項具體政策措施。要發揮城建監察隊伍的作用,加強執法檢查。要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等法規的要求,重點整治小商小販占道經營、在城市道路或沿線亂搭亂建廣告牌、不按規定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城市公共客運交通車輛的規范營運等問題。
(六)強化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確保暢通工程順利進行。按照國家、省、市的要求,要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活動,強化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努力減少各種交通違法行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進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整體水平,推動實施暢通工程,創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更好地為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服務。
六、組織領導
一、指導思想
按照市政府的統一要求,結合建設"平安河東"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堅持以人為本,以服務經濟建設為出發點,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為中心,以率先實現現代化為奮斗目標,更新思想觀念,改革管理模式,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管理效率,充分發揮交通綜合協調部門職能作用和公安建設部門的主力軍作用,重點解決城市交通的堵點、亂點、事故黑點等突出問題,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群眾交通文明素質,為我區招商引資、加快經濟發展提供更加安全、暢通、文明的交通環境。
二、實施范圍和工作目標
20__年河東區確定在全區普遍開展暢通工程活動。總體工作目標是:構筑起社會化的城市交通文明建設和實施"暢通工程"的工作框架。進一步加大交通管理軟、硬件投入,完善交通基礎設施,提高道路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改革城市交通勤務工作,建立科學、高效、文明的交通管理勤務模式,提高城市交通組織、指揮、疏導能力;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城市管理和執法水平;全方位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參與者的交通法律意識、安全意識和文明意識;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構建暢通、快捷、安全、環保的綠色交通系統。達到B類城市三等管理水平。
三、評價項目
20__年評價圍繞"交通有序暢通,管理科學高效,執法嚴格文明,設施齊全有效"等方面的要求,以《城市道路交通:請記住我站域名管理評價指標體系》(20__年版)為主要依據。評價指標分為基本指標與附加指標兩大部分,基本指標適用于所有城市,附加指標適用于對應類城市。評價結果同時考慮工作進展和效果。
四、實施步驟
(一)實施階段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自己的實際情況,具體制定本部門實施方案和創建目標,要按照暢通工程評價體系標準及暢通工程方案要求全面開展工作,完善城區各類交通設施,搞好城市綜合執法活動,共同整治維護城區交通秩序,達到預定的創建目標。
(二)初評階段
各部門根據暢通工程評價體系標準做好自評工作,自評結果和自評的文字材料于20__年7月5日前報送到區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迎接市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初評和省級評價驗收。
(三)總結階段(20__年10月-12月底)
根據檢查結果和各單位全年的創建活動,對實施暢通工程效果顯著的單位和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城市交通管理"暢通工程"的組織領導。各單位要把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研究工作措施,解決交通管理"暢通工程"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強化組織領導和協調機構。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把"暢通工程"作為形象工程、系統工程、民心工程來抓,要牢固樹立全局一盤棋的思想,堅持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打破行業部門界限,形成公安、建設、宣傳、規劃、教育、交通、環保、工商、廣電、安全等多個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共同抓好"暢通工程"。
(二)強化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觀念。充分發揮新聞宣傳部門的作用,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結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傳和實施,營造良好的執法氛圍,及時報道實施"暢通工程"的情況及效果,要針對不同對象,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開展宣傳活動,使交通法規家喻戶曉,不斷提高交通參與者自覺守法的意識。
(三)實行目標責任制,任務再分解,加強量化考核。結合本單位的職能作用,認真分析城市交通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具體的工作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把"暢通工程"要達到的目標進行再分解,逐一落實。要精心部署,量化考核,抓好落實,及時糾正、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實效。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交通管理現代化進程。各單位要把交通管理科技化工作作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點來抓,要以提高城區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為中心,以交通管理示范城鎮建設為突破口,更新思想觀念,改革管理模式,加大科技和設施投入,科學調整交通流量,提高管理效率。要將近期的工作措施同長遠的工作目標有機
結合起來,用科學的方法和手段加快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建設的步伐。要認真抓好駕駛員信息卡發放工作,確保公安部《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辦法》的落實。
(五)堅持建管并重的方針,完善城市道路網絡,全面實施公交優先戰略。要集中力量打通一些卡口和瓶頸,使城市交通局部路段擁阻的問題得到基本解決。要進一步加大對城市道路交通建設和公交設施建設的投入。要加強對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的管理,認真落實公交優先的各項具體政策措施。要發揮城建監察隊伍的作用,加強執法檢查。要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等法規的要求,重點整治小商小販占道經營、在城市道路或沿線亂搭亂建廣告牌、不按規定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城市公共客運交通車輛的規范營運等問題。
(六)強化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確保暢通工程順利進行。按照國家、省、市的要求,要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活動,強化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努力減少各種交通違法行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進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整體水平,推動實施暢通工程,創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更好地為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服務。
六、組織領導
2.我公司和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與本公約內容不存在抵觸。
3.我公司如將項目轉讓,將保證受讓人承諾遵守本公約。
上述條款為本公約內容的組成部分,經_________市居住小區管理辦公室核準之日起,我公司即應遵從本公約內容。
開發企業:_________(公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一、物業名稱_________;座落_________;物業四至_________;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證明文件_________,政府批文號_________。
二、列明共有部位(具體參考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等)和共有設施設備(指物業管理區域內,不為單個產權人所有而為多個產權人共同擁有和使用的設施設備,應按實際情況列明。)以及其他配套設施。
第二章 各主體基本情況
一、產權人指擁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權及相應土地使用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物業管理企業
名稱_________;物業管理資質合格證書號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冊資金_________。
備選內容:_________。
管理業績:管理面積_________;是否獲得過市優或國優稱號等。
三、開發企業
名稱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冊資金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四、物業管理企業和選定和變更
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物業管理企業由開發企業選定。公約核準后除以下情況外,開發企業不得變更物業管理企業。
1.該物業管理企業被取消北京市物業管理資質;
2.該企業注銷;
3._________。
上述情況下變更物業管理企業,開發企業需將變更原因和選定的新物業管理企業等有關事項告知業主,沒有50%以上反對意見的方可與新物業管理企業簽署正式合同。并須到市小區辦備案。
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變更物業管理企業,開發企業需要求變更后的新物業管理企業承諾遵守本公約。
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后可按有關規定解聘和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
一、物業管理服務內容:一般包括房屋及其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公共秩序維護、機動車停放管理、檔案資料管理等內容。
二、物業管理服務標準:普通居住小區最低應達到政府規定的普通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最低標準;高檔居住小區與其他非居住物業的服務標準由開發企業自定。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物業管理企業須向產權人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_________。
2.收費項目、標準(須具體列出收費項目和標準)_________。
3.物業管理服務費的交納辦法_________。
4.在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開發企業和產權人空置房屋均應承擔相應的物業管理費_________。
5.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應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政府有新規定時,收費應依新的政策進行調整。
6.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如按規定或約定有調整,物業管理企業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醒目位置公告和書面送達通知全體產權人。
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筑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五章 產權人權利和義務
一、產權人權利
1.產權及基于產權的財產權利如使用公共設施設備的權利、自有部位的裝修和維護權利、要求毗連產權人承擔維修責任等。